尚德捐赠门牵出新疑团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8 07: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从最初的“虚开免税发票”,到“收钱开发票”,再到爆料举报人因未得到捐赠货物的实施权而上演的“闹剧”,1500多万元捐赠物品迟迟未能落实……尚德“捐赠门”事件愈演愈烈,不断牵出新的疑团。
不论是“误伤”,还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公众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事件一个真相。
利益之争
导致举报者演“闹剧”?
“罗凡华的行为纯属于个人行为,与大赛组委会、所在单位没有任何关系。罗凡华的行为是自编自演的闹剧,不仅伤害了企业、慈善组织……”在中华慈善总会秘书长刘国林的一份7000字详细解释中,他直言最早捅出“捐赠门”的罗凡华的行为是“闹剧”。
此次事件中,爆料人罗凡华是一个关键人物,他担任大赛主办方之一的中国版权协会下属的教育委员会秘书长。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闹剧?刘国林直指其中有利益关系,并表示“罗凡华背离组织、自编自导自演的闹剧,应该结束了”。
刘国林说,矛盾的焦点在于尚德认捐不变,但对罗凡华不放心而不愿意把这批捐赠物资交给其运作执行,而是交给了捐赠书中确认的北京创新中意科技有限公司。“罗凡华未得到这批货物的实施权,便爆料尚德是‘老子捐儿子’。”
他还透露,罗凡华原本是尚德北京公司的副总经理,遭免职之后才有“捐赠门”东窗事发。“罗凡华一面搞公益大赛,一边自己注册了一个新的公司,这种身份有无利益关系,是否合适?有关单位有无打公益牌敛财、发财之嫌?”他发出一连串疑问。
不过,执行捐赠物资发放过程中,到底有多大经济“效益”,为何会反目成仇,目前仍不得而知。尚德公司亦回应说,罗凡华此前担任创新中意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今年5月已离开。尚德不排除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罗凡华之间的纠纷。
刘国林则劝诫各方要反思:“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物资未到位
开发票是否违规?
在捐赠单位递交《认捐书》当天,就迅速开出1500万元免税发票,是否合理?或者是制度上的漏洞?
刘国林表示,中华慈善总会一些高层领导与尚德、主办方的一些同志互不相识,特别是尚德方面,没有任何直接的往来和经济来往。“绝不是社会上传说的那样,慈善总会收到企业好处后,乱开发票。”
但有慈善业内人士表示,捐赠资金未到账即开出减免税捐赠发票,属于违规行为,不符合减免税发票的开票流程规范。据介绍,由于慈善捐赠的发票有减免税功能,因此开具时候有严格规定,必须是在资金或物资入账后才能开具。如果受赠方不是慈善机构本身,一定要严格审查资金是否入账才能开具发票,而不能仅凭收据或单方面证明即开票。
去年1700万元
捐赠品被贱卖?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已经连续三年获得了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的冠名权,每年都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向参赛学校捐赠上千万元的电池板,其中去年认捐的捐赠品价值为1700多万元。这项慈善捐赠的受益者本该是参赛学校的师生,但有爆料显示,这1700多万元的捐赠品竟然已经被折价变卖,钱款去向不明。
2010年尚德公司捐赠包括价值719万元的太阳能电池板和价值1035万元的太阳能电池片。2010年7月,第四届尚德电力杯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在江苏泰州进行,共有200所学校参加了比赛。
带队参赛的济南市历城区郭店镇中心小学教师李传学表示,自己只获得一块太阳能电池板。济南市历城区第二中学教师高月锋也给出了相同的答案:“和我们一块儿的学校都是一块(电池板)。”
根据捐赠书,尚德公司总共捐赠了3731块电池板,即便是所有参赛学校都能得到一块电池板,还剩余3500多块,那么这些电池板去了哪里呢?此外,捐赠书中承诺的58万多片电池片,高月锋等人均表示一片也没有收到。
尚德公司在捐赠书中指定北京中育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作为捐赠的执行方,负责向参赛学校发放捐赠品。当时担任这家公司教研室主任的罗凡华透露,大部分捐赠品在去年就已经被公司折价变卖,他手头有详尽的销售发票和财务清单。据他介绍,价值1700多万元的捐赠品在比赛开始前就已经被折价变卖成了592万元现金,而参赛学校的带队教师告诉记者从没有收到过任何捐款。
目前,这笔钱到底去向哪里,仍是个谜团。
“诈捐”还是
“捐赠尚在进行”?
今年的捐赠物资发放,是一切矛盾爆发的起因。这个起因目前也遭遇了“未出库”的疑问。
无锡尚德公司解释称,根据往届惯例,每年大赛总决赛结束之后,按照参赛学校的成绩,主办方才会排定受捐学校的名单。今年3月28日,尚德所有捐赠物品已经出库,由于大赛主办方没有仓库接管这么多太阳能设备,于是安置在无锡大田物流仓库内。
据尚德公司介绍,今年的总决赛7月28日才落下帷幕,物资发放从7月份启动,截至8月10日发掉两批。第三、第四批总计49套产品也在实施发放阶段。8月6日,中华慈善总会派专人到无锡清点查验了这批物资。
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主办单位声明,“捐赠事宜正在按原定计划进行”。尚德方面承诺,整个发放过程将于今年年底之前全部完成。
慈善总会:不存在收钱开发票
“中华慈善总会开免税发票前,需给总会现金捐赠为附加条件。”针对这条被广泛传播的“潜规则”,中华慈善总会昨天辟谣:收取5万元管理费,合理合法,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潜规则”。
确实收5万元但合理合法
事情起因是,最先指出尚德公司虚开1500万元捐赠免税发票的罗凡华,再次“爆料”称:4月28日,他一手交出5万元转账支票,一手拿到了中华慈善总会开具的1500万元免税发票。
中华慈善总会昨天12时47分在网站发布声明,对此进行了澄清。据介绍,中华慈善总会确实收取了5万元,但这是按照规定收取的“工作经费”。
总会澄清说,总会开具发票时间为今年4月15日;罗凡华所指的5万元现金,则由北京创新中意教育有限公司于4月28日通过银行向总会捐赠,此笔经费进入总会账户的行政经费科目。这正是经与承办单位协商后,由捐助者尚德公司捐赠的一部分,属于总会的正常提留——合乎总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捐赠物资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惯例。
中华慈善总会表示,这次收取5万元管理费,合理合法,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潜规则”。从比例上计算,管理费用为捐赠额度的0.33%。
慈善总会无财政来源
据介绍,和中国红十字会不同,中华慈善总会是没有任何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的社会民间组织。“中华慈善总会一不拿政府财政拨款,二没有国家编制,三员工没有国家拨付的工资福利待遇。”在另一份解释中,总会秘书长刘国林说,“我们是靠着创建初期的创始基金和逐步发展起来的发展基金,用它们的利息,来养活员工、支持机构运作的。”
此外,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是保证总会生存、运转和发展的重要来源。中华慈善总会章程明确:经费来源之一包括捐赠。
事实上,总会2009年9月1日施行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纳入总会财务的管理费一般按专项基金、专项捐赠等资金总额的3%提取。这一比例低于《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一般情况下,对于捐赠资金,总会本身按3%左右提取管理费;对于捐赠物资,则不按照物资价值折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并和捐赠者协商后提取或另捐一定管理费。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华慈善总会不提取管理费。”刘国林说,“但是一般状态下,一个组织首要的问题是要存活下去。”
“虚开发票”罗凡华难逃干系
中华慈善总会17日声明同时透露,4月份,中华慈善总会之所以开出1500万元的免税发票,举报人罗凡华也脱不了干系。
总会昨天发布的声明指出,总会开具发票时,是根据时任“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承办单位代表人罗凡华提供的无锡尚德公司捐赠书、承办单位收到捐赠物资的收据以及该批物资价格证明和物资清单,最终确认了捐赠的发生,同时向无锡尚德公司开具了发票。“这符合国家发票管理有关规定。”
在罗凡华提交的材料中,还有一份尚德公司捐赠物资的出库证明收据,在常理上也意味着这笔捐赠物资已经收到。事实上,这些捐赠目前仍有大部分未得以落实。这意味着当时罗凡华提交的材料并不可靠。
刘国林还表示,中华慈善总会在开具发票这件事情上,并没有过错,也没有随意给尚德公司开具免税发票。“既有企业的认捐,又有收货单位的收据,而且里面的价目表、数量都有。中华慈善总会开发票,难道不符合发票法和合同法吗?”他表示,如果总会真的有问题,就是过于相信主办方的信誉;对主承办方和捐赠方没有及时过问,没有看到捐赠方如何及时地落实给直接受益人或单位。
前天,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发函称,已免去罗凡华的秘书长一职。
声音
无锡尚德承诺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向大赛执行方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委托北京创新中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继续捐赠价值1500万元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专项用于“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暨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将督促大赛捐赠方和大赛执行方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捐赠计划。
——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华商标协会
中华慈善总会将认真吸取这次事件的教训。做支持单位怎么办、做主办单位怎么办、对于捐赠物资和款项怎么落实怎么监督,都要规范。我们要么不承担,承担了就会负责到底。
——中华慈善总会秘书长 刘国林
在目前,最为规范的做法应该是企业向公益机构进行捐赠后,公益机构有责任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所捐赠的物品按照市场当前行情进行物价评估,而不是企业宣布捐多少,公益机构就开多少发票。同时,公益机构只有在收到捐赠物之后才可以根据价格总额,向捐赠单位发放等同数额的抵税发票。
——中央财经大学基金会研究中心主任 黄震
快评
变味的捐赠让谁受益
“郭美美事件”余波未平,尚德“捐赠门”事件风生又起,连日来发生的一系列失信事件,让那些学会、协会、总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一落千丈。随着他们操持的所谓潜规则的一步步被曝光,善良的人们感到触目惊心。人们不禁要问,尚德“捐赠门”事件的背后,谁是利益的主使者?谁是受益者?这些形形色色的学会、协会、总会难道就没人监管吗?
尚德公司通过捐赠,让1500万元货值的产品得到“销售”,同时,尚德公司还得到慈善总会开具的1500万元收货减税发票,按照企业财务制度,这一纸发票可以抵税225万元。通过这次捐赠,尚德公司还获得了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一系列活动带来的宣传效应,加上225万元的抵税,远远超过了1500万元货物的投入,尚德公司是最大的受益者。慈善总会通过开具收货减税发票,获得3%的管理费,使其生存、运转、发展得到必不可少的费用。创意大赛、创业大赛的操盘手,形形色色的学会、协会、总会,以及他们下属的什么中心,以及中心下属的什么公司,也是各有所得。
恰恰相反,本该受益的参赛老师和学生们,却被蒙在鼓里。烟台市第三中学吕永江老师再三表态,什么都没有得到。如果有人说给他发了电池板,那他得冤死。你让他如何面对学校、家长,还有那些天真烂漫的孩子。他们成了这场闹剧不可或缺的“群众演员”。
目前中国有多少学会、协会、总会,对公众来说是个谜,他们的运行更是一个谜。特别是打着教育、慈善等幌子所进行的所谓公益活动,更是让公众感到反感。我们期待着,各种总会、学会的上家、主管、主办单位,切实发挥监督职能,让他们的活动置于阳光之下,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青远)
呼声建议
1.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民政部门的受捐及捐出行为必须有部门进行监管。
2.募捐行为,必须经监管部门批准后进行。
3.捐赠财物,应在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地方慈善部门监管下接受后,持监管部门接交书(监管、接受部门和地方慈善部门签章的)到税务部门开发票。
4.任何政府部门、协会、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募捐。
5.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协会等民间团体,不得以筹集活动经费为名,进行公开募捐。
6.民政部门应逐步退出直接募捐行列,救灾、救助等需要资金,应由慈善部门负责募集。
7.所有捐款,都应该进行网上公示。所有慈善捐款拨付、使用,须经审计部门组织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
8.慈善部门应公布每年的经费预算,经监管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计后,公布实际经费使用情况。
9.规范单位代为募捐行为,未经同意单位不得代为募捐,防止截留私用。截留私用行为,应按贪污治罪。
10.制定我国慈善部门(含红会)监管法规,并吸收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各项工作。
事件回放
2008年起
无锡尚德连续三届赞助中国版权协会创意大赛活动,由版权协会下属中育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中育教育)具体执行。
2011年
无锡尚德突然不再让中育教育负责执行,试图自己全权负责该活动以及活动中的捐赠。
2011年4月15日
尚德以公司的名义,正式向中华慈善总会递交了认捐书。
罗凡华作为工作人员,“代表”承办单位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以大赛承办单位的名义,向中华慈善总会递交了尚德已经出库的证明收据,也就是告知中华慈善总会已经收到了这笔捐赠货物。中华慈善总会依据捐赠者的认捐书、受捐货物单位收到货物的收据,开具了减免税发票,共计1500万元。
大赛之后,捐赠书指定的受赠方——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的秘书长罗凡华爆料,捐赠物还放在无锡仓库,称是“诈捐”。
罗凡华称,尚德公司绕过了中华慈善总会和版权协会,直接把捐赠品捐给了北京创新中意公司,而北京创新中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是尚德公司的副总裁解晓南。
2011年7月10日
罗凡华到慈善总会提出捐赠方已经违约,请总会协助向尚德集团要回发票。
2011年8月2日
罗凡华带着记者来到总会,再次声明尚德已经违约,同时要求总会当着记者的面表明所谓虚开发票的态度,追回总会开给尚德集团的发票,并索要收回自己开出的收据。
2011年8月5日
中华慈善总会发布声明,称捐赠尚在进行,承认总会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缺失。
2011年8月5日
尚德公司发布声明,称捐赠属实。
2011年8月11日晚
中华慈善总会把三家主办单位邀请到一起进行探讨。
2011年8月12日
中国教育学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华商标协会等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主办单位声明,捐赠事宜正在按原定计划进行。
2011年8月17日
中华慈善总会发布秘书长刘国林7000字解释,详细介绍事件始末,表示“这场以中国版权协会教育委员会秘书长身份爆料这个事件的罗凡华先生,背离组织、自编自导自演的闹剧,应该结束了。”
背景资料
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始于2007年,系中国教育学会、中国版权协会和中华商标协会共同主办。自2009年7月至今,无锡尚德已连续三年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向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实施定向捐赠,将公司自主研发及生产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用于支持中国各地中小学、职业院校等教育机构开展环保科普及科技创新教育。截至目前,捐赠范围已覆盖国内21个省、市、自治区近40个城市的300余所学校。
按照往年惯例,每年大赛总决赛结束后,组委会按照当年参赛学校的成绩排定受捐对象名单,并通过执行单位分批发放。
(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