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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的中国墙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5 12:16 来源: 《能源》

  跨国能源公司在华向上游扩张的空间正日益逼仄。再祭技术法宝,强调清洁概念,或是其重新赢得这块复杂大陆欢心的最好路径。

  文|本刊记者 赵紫高

  博地能源(Peabody Energy)的全球棋局即将落下至关重要的一手。与以往在亚太地区延揽成熟项目不同的是,这一次它将深入亚洲腹地。

  7月15日,这家来自美国的全球最大煤炭运营商宣布,将在中国新疆和当地政府共同开发一个大规模煤矿项目。为了这个规划年产量高达5000万吨煤炭的项目,博地能源董事长兼CEO博伊斯(Gregory H. Boyce)亲自飞赴乌鲁木齐,受到了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一同签署协议的礼遇。

  协议甫一公布,业界便深受震动。若协议最终能够履行,则该项目将会成为自1982年中美合资兴办平朔煤矿以来,规模最大的能源上游开发项目。事实上,自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在煤炭和石油领域部分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后,外资进入上游项目,便日益罕见。

  博地之所以能脱颖而出,与新疆开发大气候相从甚密。今年年初,博地还与兖矿达成一项在新疆准东五彩湾年产2000万吨煤炭开发的协议。

  然而,博地与中方的框架协议能否顺利执行,尚存变数。2006年,英美资源集团曾与陕西省煤炭地质局达成一项在陕西西湾总投资40亿美元,涵盖煤制油、上游煤炭开采等项目,并计划于2009年投产。迄今5年已过去,尚未动工。近日,英美资源一位内部人士向本刊记者坦承:“受公司布局和另外一些重要因素影响,西湾项目已经放弃。”

  英美资源在华向上游资源拓进的努力因之受挫,这也是大多数能源跨国企业在中国境遇的缩影。汾渭能源董事长常毅军说:“中国是能源产出大国,又是能源消耗大国。要说外资不想进入上游,那不可能。但我们可以做的事情,为什么要外资来赚钱?”

  常毅军的观点颇具代表性。其实迫使地方政府对外筑起隔离带,除了能源安全,亦有杜绝贱卖国资批评的考量。2007年,山西晋城曝出价值十多亿元煤矿被外资以低价控股事件,一时舆论汹汹,矗立在外资前方的上游藩篱愈发牢固。

  那么,除了博地外,当前活跃在中国上游能源领域的跨国公司还有哪些,他们各自有着怎样的生存之道?曾经在资金、技术和管理上“师洋长技”的中国能源产业,在享受拿来主义成果的同时,还需有着怎样的“长技”之本?

  拿来主义

  平朔安太堡一号露天煤矿曾被称为中美合作一号项目。当时中方不仅资金缺乏,在煤炭开采技术和管理上,与国际先进水准亦相去甚远。为促成这一合资项目,1979年,81岁的美国西方石油公司董事长哈默成为第一个乘坐私人飞机访问中国的西方企业家。邓小平也对其给予极高礼遇,前后5次会见哈默,最终双方达成联合开发的协议。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因哈默去世,且市场疲软,哈默接班人遂做出终止合作的决定。然而,本刊记者在平朔采访时了解到,尽管时隔二十余年,这座由美国人设计的煤矿,在开采、复垦、洗煤以及水资源的分配利用上,依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迟至90年代末期,外资在进入中国煤炭上游领域时,依然处于强势地位。据一位曾参与晋城亚美大宁煤矿谈判的煤炭专家回忆:“当时美方态度很强硬,而且一定要控股。”事实上,在90年代末期,中国煤炭业积聚多年的弊病与改革之间的拉锯战使得全行业进入萧条期——中国煤炭产量罕见地在“九五”期间减产,与之相对的,是大批中小煤矿被淘汰或整合,以及相应的巨大资金与技术缺口。

  即便在本世纪前几年,山西煤改进入深水期前夕,地方政府也与跨国企业一道,极力推动外资进入。当时国家政策规定,外资可进入除稀有煤种以外的其他煤炭领域,且尤其鼓励掌握先进技术的外资进入煤炭的开采和深加工等领域。

  不仅在煤炭领域,海上油气开采彼时对外资也持欢迎态度。1994年,康菲石油在中国的第一个海上油田西江24-3投产,翌年第二个油田西江30-2投产。到1997年,康菲石油在中国注册的子公司已在南海拥有三个油田。此后,康菲石油挥师北上,在渤海湾发现蓬莱19-3 海上油田,并与中海油联手,打造了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海上油田。作为勘探与作业方,康菲中国拥有该项目49%的开采权益。此番沸沸扬扬的渤海溢油事件,肇事者正是这座被誉为“海上大庆”的蓬莱19-3。

  但随着中国进入加入世贸组织后持续多年的黄金增长期,以及随之积累的巨额资金和基础开发技术进步,跨国能源企业在华的角色变得微妙起来。“应该说,能源上游领域是中国较早退出‘市场换技术’策略的产业。”常毅军说。

  与退出策略相对的是,中方在对待外资进入能源上游领域愈发谨慎。迁延至此,以获取资金和技术为主要方式的“拿来主义”几近式微。

  在这十年里,中国能源企业大幅度迈开步伐,进军海外市场,与跨国企业短兵相接,除了部分以港资或在加勒比地区注册背景的准外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能源业者)能够获得部分项目控制权外,鲜有跨国企业能控制中国能源上游项目。前述山西亚美大宁煤矿项目,其初始谈判背景也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后经一系列股权转让,才牵出外资低价控股大案。

  撞上中国墙

  亚美大宁项目似是一个标志性符号,在此之前,尽管外资已很难获取煤矿控制权,但依然可通过财务投资轻松获取部分收益性股权,中方也乐于此道——通过外资入股,厘清基本面,裁冗汰劣,可增大IPO成功机会。

  但在此之后,中方对外资入股骤然收紧。从表象上看,是贱卖国资的可能争议风险。其实自2003年煤炭价格回暖后,各级政府便加大了对煤炭股权的限制。而据摩根大通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随着中国主要产煤区煤改的相继展开和完成,以核心国企为主导的本土煤矿的集约化和规模化获得较大提高,此前所存在的管理混乱和缺位得以弥补,外资进入的可能性因此微乎其微。

  此前,中国煤炭“十一五”规划中规定,煤炭开采欢迎各种资本进入,但十三大基地建设必须以“国有控股”为基础,民营资本和海外资本则暂时被挡在门外。不仅如此,在2007年版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除了取消2004修订版鼓励类中“煤炭及伴生资源勘探、开发”一项,还对油气、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加上“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原本针对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条款也逐渐隐去。

  今年6月,商务部公布2011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继续限制特殊和稀缺煤种(焦煤、肥煤、气煤)的勘探和开采(中方控股),在行业准入规定和探矿权、采矿区的审批上也做了更新。

  不过,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朱德仁表示,中国煤炭业对国际资本依然开放。除了特殊和稀缺煤种不能控股外,其余都没有资金比例限制。以动力煤为例,尽管不在鼓励类中,但也不在限制和禁止类范围里,属于允许外资投资甚至控股的行列。

  朱德仁认为,由于之前中国煤炭开采条件不好,国际资金迟迟没有进入。随着中国煤炭业渐渐规范,国际资本进入可能加大——不过眼下更为真实的境况是,中方在发展过程中,对外资以往在管理、技术和资金方面上的“长技”,已不再渴求如故。

  撞上无形的中国墙,是跨国能源企业在向上游拓进时,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严峻现实。南非能源巨头沙索(Sasol)是一家在煤制油领域领先全球的企业。自2004年其拟与神华合作开发宁煤间接液化项目起,迄今已7年过去。在沙索挟技术自重坐等中方谈判让步的当口,(在这过程中,沙索还有向上延伸控制煤矿的在华战略),神华已另辟蹊径,以成长中的自主技术在鄂尔多斯等地先期开发直接煤制油项目。

  本刊第7期曾刊发关注沙索中国困境的文章,其中国总裁庄思强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承认:“某种程度上我们低估了中国审批此类大型项目的复杂性和中国政府对重大商业决策的影响力。”此前将煤矿也揽入立体开发范畴以赢得银行融资的计划也更为渺茫。

  不过,在本刊记者所采访的多位能源业内人士看来,这些无形的限制并不奇怪。从政策层面讲,虽然国家并没有全面限制外商进入中国的煤矿或其它能源,但适当限制外来资本进入能源产业仍有必要。他们所举的典型案例是中海油收购美国优尼科事件,尽管出价可观,最后仍然在美国政府机构的研究之后败北。对中国能源业者而言,如果外企“长技”不再耀眼,有什么比“国家能源安全”更能成为拒绝的理由?

  寻找新路径

  无形矗立的壁垒,是否意味着中国庞大而富饶的上游能源,自此禁绝了跨国企业淘金中国的步伐?

  答案不言自明。据新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四处一位内部人士对本刊记者透露,引进博地能源投资新疆,是自治区高层亲自拍板决策。这个规划年产5000万吨煤炭的露天矿,甚至连新疆发改委能源处都没参与谈判——所有细节都由办公厅四处一手经办。自治区政府引进跨国企业入疆平衡开发格局的决策与博地能源多年在华深耕调研的努力,无意间为外资投资中国上游能源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径。

  据上述办公厅人士介绍,博地能源在疆项目依然处在意向框架阶段。当前能确定的是,新疆自治区政府通过向博地能源出让若干年的煤矿租赁权,共同获得煤矿开采经营权。但是该矿的具体位置、租赁费用、投产时间和股权比重等核心问题,双方尚未展开具体协商。

  尽管如此,该项目的执行前景当无疑问。“这是事关新疆能源开发全局的重大项目。张春贤书记不仅亲自参与协议签署,对项目本身也高度重视。”上述人士乐观地表示。

  新疆是中国能源新区,对外商而言,这里的投资条件显然更为优越。新疆发改委前主管能源的副主任肖庆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便承认,“在新疆煤炭资源跑马圈地的身影中,不乏外资角色。”在张春贤主政新疆之前,已有泰国正大、香港明基、美国电力、上海凯赛(其有高盛和摩根斯坦背景)等外资进入,其中凯赛在与伊犁接触时,提出为确保煤化工基地的建设,要有50亿吨煤炭资源的配套。

  事实上,这些外企在新疆,几乎获得了与国内企业一样的“允诺”待遇,即只要投资到位,新疆富饶的煤炭资源即可给予相应的配置。因此,进入新疆的外资企业,大多以投资煤化工项目为敲门砖,获得了梦寐以求的上游资源。而沙索在华向上拓展遭遇困境,很大原因是宁夏等地的矿产资源已被央企和本土企业分割殆尽。

  借道煤化工是一项看起来不错的路径。然而,关键问题在于,跨国能源公司在华的上游领域,是否真的失去了竞争力?

  “实际上,除了煤化工外,在清洁煤开采和发电等领域,跨国公司的优势依然明显。”上述英美资源人士说。据了解,目前包括GE、壳牌、伊藤忠、博地和西门子等企业在内,在华正扬长避短,努力在清洁煤领域重新树立竞争优势。今年年初,博地与华能、卡利拉达成协议,在内蒙古锡林郭勒开发包括一座1200兆瓦的超临界电厂在内的绿色煤炭能源园区项目——这些外企的策略是,通过示范项目展示在清洁化上的优势,并希冀以此为筹码,重新赢得进入上游的机会。

  “外资进入上游,建设煤厂,不必放大它的负面影响。”煤炭专家黄腾说,外企在中国卖煤的经验告诉我们,“一方面,他们的进入可以让整个市场竞争更趋合理,另一方面,他们在清洁技术方面依然保持较为强势的优势。”

  在201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之所以在鼓励类中保留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的勘探开发条目,便是因为中方企业在这些行业的技术和抵御风险能力上尚有所欠缺。“煤炭领域也该如此,”上述人士说,“保持开发的心态很重要。”

  【特别策划】

  壁垒的价值

  中国能源界在上游构筑的外资进入壁垒,在多大程度上,是来自固步自封的心理暗示?能给国民带来福音的壁垒又是什么?

  文|赵白樵

  上世纪八十年代,有一幅名为“大郎开门”的漫画曾在全球广泛传播:一位身材敦实头戴日之丸头巾的日本人正把脸憋的发青,拼命顶住国门,门外站着一群肤色迥异携带各种商品的商人,争先恐后地敲门,却不得而入。

  漫画的背景,正值日本从“贸易立国”向“技术立国”转型期。但其时,日本人还执拗于量入为出以绝对贸易顺差为荣的思维中——国家是一台全能的生产机器,商业组织努力扩大出口,极力限制不必要的进口。当然,这让欧美国家和东南亚诸多小雁大为不满。

  日本人彼时构建贸易壁垒的理由,来自于直观的贸易逆顺所产生的收入差距。当时日本产业界一个流行的观点是:若放松对进口的限制,将动摇日本的产业根基。之后的发展大家已耳熟能详,在美国的主导下,迫使日本签署广场协议,大幅度升值日元,日本随即进入“停滞的20年”。

  这段历史让中国决策层和产业界深以为鉴,时刻警惕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可能伤害。事实上,作为全球化最大的受益者之一,中国上下各界大多是自由贸易的拥趸。反倒是曾经急切要“大郎开门”的欧美发达经济体,不时制造出贸易壁垒,以抵御来自新兴经济体的“低价倾销”。

  因此,“壁垒”二字在国际政经竞争中,与词义的褒贬并无关系。一国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况,筑建有利于本国的产业壁垒,并适时调整防线的松紧程度,是维护本国利益的不二法门,也赢得了本国民众的基本支持。

  自邓小平开启改革纪元以来,和其它行业类似,中国能源产业也几度经历开放收缩的轮回。不过,因能源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紧要位置与产值权重,从未彻底敞开怀抱拥抱外资。开放早期,因技术落后、资金缺乏乃至管理滞冗,中方在煤炭油气上游资源的勘探开采上持相当的开放态度,当前活跃于中国能源上游领域的跨国公司,大多是早期进入者。

  与“市场换技术”经济国策相伴行一段时间后,随着业界近距离学习的长足进步和安全隐忧的抬头,各级决策者较早地扬弃了这条路线。事实上,鉴于中国煤炭市场的疲软与混乱(石油相对更为敏感,只有零星上游示范项目),外资当时也心存疑虑,未敢轻言布局。进入21世纪后,随着煤炭价格回暖和中国重化工业驱使的GDP狂飙,再也无法按捺的跨国公司正待出手时却发现撞上了无形的“中国墙”。

  此时,中国能源界对“贱卖国资”的围剿和能源安全思维的发酵,被内外案例所印证。有着多家欧美能源基金背景的山西晋城亚美大宁项目,因肇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的不严谨合同,致使价值14亿人民币的项目被区区3000万美元控股;而中国企业在收购优尼科和力拓时,所遭遇的西方朝野攻讦与阻挠,至今让国人印象深刻。

  反诸国内,在资金充沛、技术提高和管理改善的基础上,不仅商务部率先出面,在字面上将煤炭勘探开采从外商产业投资目录的鼓励类中撤下,国资委亦连续发文,确定十三大煤炭基地由国有控股的政策。若照本宣科,纯然依据政策,外资在进入中国包括煤炭油气和风光新能源的上游领域,依然存在极大的操作空间。

  然而,让外资沮丧的是,一旦有逾越中下游向上游突进的企图时,基本会被繁杂的各种证件和手续锁定,而无法动弹。

  壁垒无处不在。然而,在这诸多壁垒(大部分来自各级决策者潜意识间的相沿成习)中,在多大程度上能缔造出我们所需要的壁垒价值?

  如前所述,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应有其不能触碰的经济安全底线。在此基础上,身为全球化中最活跃的经济单元之一,应有打破无形壁垒超越局部细节的胸襟和信心。与其对一群和地方利益盘根错节的本土投资者大开绿灯,不如在非关键领域腾出空间,给予条理分明的跨国从业者。更何况,在现代治理、清洁技术、盈利能力和财务透明上,中国能源业者与跨国公司还存在较大差距。适当地鼓励有实力的外企进入(在中国国情下,需要地方决策者切实松开阀门),将会给本国业者制造一群恰当的对手与伙伴,进而实现共赢之道。

  在这方面,继世纪初的山西之后,新疆因适逢大开发机遇,地方主政者遂利用政策优势,鼓励跨国公司进入,以便与央企、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同台竞争。对外资而言,这不啻于一道福音,亦有多家外企相随而入。不过,为使地方政策易于向全国推行,在引入先进管理和技术的同时防止外资尾大不掉,需摒弃无形的中国墙,构建出合理的、不妨碍产业进步(以煤炭为主)的现代壁垒。

  首先,完善立法,合理监管。在今年4月第四十五号主席令所确定的《煤炭法》基础上,加强煤炭产业、外资和贸易等政策的相互协调,当前中国煤炭在总量上已成为进口国,国内国际市场逐渐靠拢,应在维持以价格主导权的同时,明确外资并购的审查机制,建立旨在审批煤炭外资项目的监管机构。

  其次,鼓励跨国企业,限制私募基金。跨国能源企业在能源上下游均拥有领先的管理和技术,其股东多元化。应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充分给予政策支持或限制。而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各类私募资金,其本身没有煤炭生产和管理的先进技术,它所觊觎的仅为利润,对提升中国煤炭产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没有大的推动作用。

  再次,开辟试点,技术优先。当前,各传统产煤省区煤改已相继展开,成效不一。可选择适当的地区和煤种,展开试点,以部分股权转让的代价换取公司治理基本面的提高。当前中国煤炭产业,和国际水准相比,依然存在技术、尤其是清洁技术上的较大差异,因此需坚持技术优先原则,对能实现绿色开采运营的企业放行,摒弃技术薄弱的投机者。

  从改革之初,外资犹如利刃的正反面,争议从未断绝。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事关国民经济安全的领域里,无论位处开放还是紧缩的周期中,中国本土的产业安全,在国资的主导下,从未出现大权旁落的状况。而治理制度的演进和自主技术的提高,恰是在一定程度上近身观摩的成果。产业界有言,中国即世界,意即在中国市场即可窥见当前世界经济的全态。只是,那些高低不一的中国墙,又有多少是能给国民带来福音的价值壁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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