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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外波兰项目低价竞标受挫 双输结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1 03:5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邓瑶 北京报道

  中国中铁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海外)在波兰已麻烦来袭。

  今年6月13日,由于中海外放弃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合同,导致A2高速公路项目无法按期完工,业主方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公开宣布解除与中海外签署的工程承包协议,同时禁止中海外三年内参与波兰的公开招标。

  三个月后,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向中海外及其联合体追索17.51亿元人民币的违约赔偿和罚单。

  波兰A2高速公路A、C标段项目(下称A2高速公路)曾是中海外与欧洲数家竞争对手竞相追逐的目标。2009年9月,中海外以低于政府预算一半多的价格中标拿下,将之视为进入欧洲高端基建市场的重要切入口。

  对波兰来说,A2高速公路也不是一条简单的高速公路,它不仅是为了欧洲杯而修建,其更深的意义在于拓宽波兰与德国及其他中西欧国家的通道。而该项目也是中国公司在波兰参与的首个基建项目。

  但目前,A2高速公路已成为中海外的沉重负担——如果中海外中止合同,中海外将面临市场禁入的惩罚及巨额索赔;如果坚持把工程建完,中海外则需承担高达3.94亿美元的亏损。

  低价中标

  据公开信息称,今年5月18日,由于中海外未能及时向波兰分包商支付工程款项,A2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被迫停工。

  在波兰政府的介入下,中海外承诺在5月30日前结清拖欠波兰分包商的劳工费用,危机暂得平息。随后,中海外与波兰政府商谈提高中标价格未获同意。

  今年8月底,国资委主任王勇在中铁集团的一次内部会议上严厉批评中海外“不顾市场规则贸然行动”,并称这是继2010年中铁建沙特轻轨项目巨亏之后的另一类似深刻教训。

  此间业内普遍认为此番事件是中海外“低价竞标”方式酿成的苦果。

  2009年9月,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公开招标,中海外迅速应标。在A2高速公路五个标段中,A、C标段最长,分别为29公里和20公里,竞争也最为激烈。最终,以中海外为首的联合竞标体以13亿波兰兹罗提(约合4.72亿美元,约30.49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获得A、C两个标段的合同,成为中国公司在欧盟国家获得的首个大型基建项目。

  但中海外中标的消息传出后,遭遇了海外同行“低价倾销”的指责,因为波兰政府给这一项目打的预算是28亿波兰兹罗提,中海外的报价不到这一预算的一半。

  中铁一位参与A2公路项目善后工作的管理人士对本报记者坦承,中海外在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上,“确实没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太过草率”。

  上述人士继续表示,中海外之所以“草率”低价竞标A2高速公路,是因为中海外急于进入波兰市场,而进入波兰等于敲开了中国基建企业一直梦寐以求的欧洲市场的大门。

  11月9日,波兰信息与外国投资局局长马吉曼(Slawomir Majman)在北京表示,A2高速公路项目对波方来说比较重要,“当时我们把项目给予中国公司,其他欧洲基建公司是不太高兴的,但中海外未能按时完成这个项目,我们感到非常遗憾”。

  提价遭拒

  低价投标是中国基建行业的“潜规则”,具体做法是以超低价格获取项目的承建权,然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工程,提出索赔,也就是对外所称的“项目二次经营”,从而由低价工程转变为高价工程。

  但中海外这一在国内基建市场的通行潜规则,在波兰市场失灵。据本报记者了解,工程建设前期,中海外及其联合体组织专家团拟定了一份工程经济情况方案,该方案详细论证了A2公路项目总造价将超出波兰公路管理局标价的一半。

  对于成本价格的升高,中铁集团相关人士也有进一步解释。中铁相关人士称,由于在投标时,波兰业主提供的项目PFU(功能说明书)描述不清,地质情况复杂等原因,导致合同执行中实际工程量与投标工程量出现较大偏差,同时存在大量考古等索赔项目,

  使得工程投入大大超过原计划。

  同时,由于业主工程款支付条件苛刻以及业主的不配合,导致项目中期计价严重不足,工程款拨付滞后,与现场投入极不匹配,以致目前项目出现了巨额亏损和资金困难。

  中海外以上述工程方案为证据,要求波兰方面提高工程标价,屡遭波兰方面拒绝。波兰公路管理局称,中海外提高标价的要求是合同之外的内容,成本上升的风险已包含在竞标价格中。

  “做过海外工程项目的人都知道,一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后,一切就应以合同内容为准,而不是以合同约定以外的道理来推卸责任。”中国建筑一位工程师对本报记者表示。

  波兰公路管理局法律部主任雅各布·特罗申斯基(Jakub Troszynski)对本报记者表示,中海外所承建的工程并不存在复杂的设计和施工,差价应不超过3%到5%。“造成中海外建设成本飙升的主要原因,是中海外在项目组织工作上的缺陷,以及不了解当地市场”。

  一位中铁集团人士表示,承包A2公路之初,中海外就知道是赔本买卖,主要目的是以此作为敲门砖打入欧洲市场。今年5月,中海外计划在华沙承办一个体育场来弥补A2的损失,但没有料到发包方根本没有给中国公司任何机会。

  但本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一些基建公司并不认为全是中海外的错。

  “波兰的法律虽然相对透明,但一样有很多不能说的秘密。”一位在波兰从事过基建工作的人士表示。

  在上述人士看来,中海外中了波兰基建市场的“魔咒”,并且后继者众。“中海外退出A2后,希腊J&P Avax公司也计划退出波兰A4高速公路项目,爱尔兰公司在A1高速项目上工程放缓。J&P Avax控诉波兰公路管理局项目审批时间过长,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双输结局  

  据中国中铁第三季度财报披露,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近日申请华沙地区法院向以中海外为首的中国联合体签发了支付令,要求联合体支付1.28亿波兰兹罗提(约合4132美元)的合同罚金及利息。目前联合体委托的律师已就波兰法院发出的支付令提出了异议,中国中铁称“将通过法律途径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合法利益”。

  中波经济文化交流会长柴洪云表示,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不管最终谁索赔谁,都将是一个双输之局。

  目前,中海外为挽回在波兰市场的信誉,已开始逐一付清分包商欠款。中海外母公司中国中铁(601390.SH)第三季度财报显示,截至2011年9月30日,中海外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已确定发生的亏损为6.44亿元人民币,其中今年第三季度增加亏损0.94亿元人民币,亏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中海外在第三季度支付了部分项目分包工程的结算款和项目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

  后续的损失可能还将发生。一位国资系统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中海外除了要应对经济损失,还需尽力恢复其在波兰市场的信誉。

  马吉曼表示,在中海外A2高速公路事件后,或许部分波兰企业和民众对中国公司的印象会受到一定影响,但这只是暂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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