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30日 11:00 来源:北京日报
“穷”与“富”,是一对古老的矛盾,也是当今的一对突出矛盾。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一部处理穷与富的历史。
物质决定意识。一个人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是决定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重要因素。唯成份论是错误的,社会对不同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的人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既然富人与穷人是客观存在,既然富人与穷人将长期存在,那么,社会就有理由要求富人会当富人,穷人会当穷人。
究竟该怎么当呢?“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孟子·滕文公下》)这是两千多年前人们对富人和穷人的最低要求。“贫则见廉,富则见义。”(《孟子·修身》)这是两千多年前人们对富人和穷人的高标准要求。“富则见义”,这“义”,就是走正道。致富要靠劳动来致富,不能走黑道,赚黑钱。“淫人富谓之殃”,歹人富了不是好事,是坏事。“富则见义”的“义”,还包括富帮穷。先富帮后富是先富者应尽的义务,是先富者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先富的“先”,有的是以牺牲贫困者的利益为代价,为前提的。先富者要发展,还要依靠后富者的辛勤劳动。没有后富者经济与文化水平的提高,先富者难以更富。“莫言富贵长可托,木槿朝看暮还落。”天下没有一直富下去的人。先富帮后富,也是第二次分配的一个方面。第一次的按劳、按资分配是合理的;第二次的按人性论、按道德准则的分配既是合情的,也是合理的。从分配的某些角度看,先富者帮后富也是一种退赔。从市场经济上讲,帮困也是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市场购买力的行为。“以富人而下人,何人不尊;以富人而爱人,何人不亲。”
“人穷志不穷”,这应当是穷人的行为准则。经济上的贫困虽然会不利于穷人做善事,但是,不要忘了“古来忠烈士,多出贫贱门”的历史事实。公元前战国时期的大改革家商鞅是穷人。喊出“我劝天公重抖擞”的龚自珍,也是个穷书生。至于说写《红楼梦》的曹雪芹,倘若他的家族没有由富变穷,我想他是断不能写出这部封建社会挽歌来的。穷且益坚。穷人有权利思富,有理由变富。可是,由穷变富也要运用正当手段。用正当手段由穷变富,光荣;用不正当手段由穷变富,可耻。唐代有位不起眼的诗人姚崇有句话值得记取:“与其浊富,宁此清贫。”很有道理!
从国家的角度看,如果贫富差距超过了社会警戒线,不论对穷人还是对富人都是一场严峻考验。富人在主流,穷人在边缘,这就构成主流与边缘之间的矛盾。有矛盾是正常的,没有矛盾则是不正常的。一般说,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富人一边。富人要迅速向穷人献爱心,尽可能取得穷人的理解,变“天下穷人是一家”为“穷富‘本是同根生’”。国家在解决穷富矛盾中的宏观调控作用自然是不可忽视的。国家要依法提高所得税、遗产税、利息税等税种的税率,尽快缩小贫富差距。与其乱而后治,不如不乱先治。
用哲学的眼光看,贫富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解决贫富矛盾既是动力系统,也是社会发展的平衡机制。解决矛盾就是和谐。和谐是美。和谐是力量。(作者邓伟志 为上海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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