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30日 11:57 来源:兰州晚报
作者:刘凯玲 稿件来源:
跨行取款得多交手续费了。继四大国有银行全部实施同城跨行手续费4元的标准后,交通银行、广发行等部分股份制银行也上调了这一手续费。
前不久国家三部门刚发文要求银行取消部分收费,银行不仅不取消一直被口诛笔伐的ATM跨行手续费,还翻倍提高跨行手续费,不知银行是何想法?
在商言商,商家高价卖服务,本无可厚非。关键是这些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既定游戏规则与公平正义底线。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同城跨行取款业务在方便储户的同时,银行也弥补了自身网点不足,配置不均衡的服务缺陷;简化了转账存取款手续,减少了排队压力。这应该是一个双赢的举措,却成了银行获利的渠道。与中资银行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外资的花旗银行2009年开始免除花旗借记卡ATM查询、取现费用。外资银行已经免除相关手续费,跨行取款收费2元规定的合理性本来就值得拷问,国有银行为何在不合理收费的基础上翻倍涨价?
何况,储户跨行取款,减轻了开户行的工作量,这个手续费即使要收,也应该由开户行出。银行有什么理由让储户额外支付手续费呢?
再说,如果消费者跨行取款的成本超出坐车办理取款业务,其合理性又体现在哪里?银行打着便民的旗号,巧立名目收费,实则增加新的敛财手段。
再者,消费者到银行办业务,是消费合同关系,银行理应提供事先约定的服务。如果银行排队难,提供跨行取款技术改善服务品质,这本是银行的职责,储户的权利。又有什么理由收费甚至是翻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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