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4日 14:09 来源:《环球财经》杂志
“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原理的重大发展,又与中国传统文化中“货不藏己,力不为己”的大同理想存在着一种内在精神上的延续,在这样一种理想下,某些舆论人为地将“国”与“民”分割、对立,制造出“国进民退”、“国退民进”等明显对立的、吸引人眼球的概念和范畴,从好里说,是对中国传统与现实的误读;从坏里说,不排除利益使然的可能性
■ 潘亮
驳某学者“国退民进”主张逻辑之谬误
最近,一位身为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的美籍华裔学者,在国内各种场合、各种媒体上大肆宣扬其“国退民进”的经济主张。他认为,由于国有企业依靠政府,可以随意修改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和市场规则,从而获得优势垄断地位,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因此应该大幅降低国有经济占GDP的比重,而提高私有经济占GDP的比重,即“国退民进”。这位终身教授虽然举了几个颇有煽动性的例子,论证国有企业如何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甚至是破坏民主法治,但其论断“国退民进”应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模式之方向的逻辑,实在是太蹩脚了。“一言而为天下法,呜呼,立言的价值之重且大矣,可不慎哉”!
首先,西方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市场经济的垄断程度要远远高于中国。就内部市场而言,当前中国国内大部分产业中,每个产业内部通常都有成百上千家企业,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却早已形成了内部市场的寡头垄断局面,一个行业内三五家大企业就瓜分了其国内半数以上的市场分额。而内部垄断程度更高的日韩财阀,更是依靠资本主义私有制而迅速形成的。这些国际垄断巨头不仅垄断其国内市场,在全球范围内,更是大肆扩张其垄断范围,压制竞争。因此,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下的中国国企无论在垄断集中度还是在垄断范围上,与以私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下的国际垄断企业相比都是完全不同的。
其次,就利用政治资源,随意修改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和市场规则,维护垄断利益而言,西方的国际垄断巨头是通过控制国会来实现其对法律、市场规则的操纵。在西方民主制下,寡头垄断企业利用政治捐款以及自身掌握的媒体资源,通过将其利益代言人选为国会议员的方式,实现对国会的控制。当损害垄断企业利益的外部竞争出现时,这些国会议员就会或废除、或修订、或新设各种各样的法案,“合法”地维护寡头垄断企业的优势垄断地位。例如美国国会议员以中国操纵人民币汇率为由,通过了对中国多种商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多个法案。在2011年上海开启外资PE试点,允许西方资本收购中国企业的情况下,中国企业华为到美国进行正常的商业并购,却在强大的美国国家机器面前频频折戟。
更有甚者,在国际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不惜以发动战争、颠覆他国政权、分裂别国领土的方式,来维护这些寡头垄断企业的利益。远有伊拉克战争,近有中东“茉莉花事件”和苏丹南北分离为证。所以,若论以政治手段维护经济利益,西方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寡头垄断企业“玩”得更“轻车熟路”,更“肆无忌惮”。
综上所述,公有制经济制度与市场垄断、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因为在私有制经济制度下,寡头垄断企业对市场的垄断程度更高,其以国家机器维护的优势垄断地位,对市场公平竞争的压制更强大。如果按照这位终身教授的逻辑,我们想破除垄断,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就必须要降低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的话,那么西方国家不更应该要降低私有制经济占其GDP的比重吗?除非他认为只有公有制下的垄断才该被“口诛笔伐”,而私有制下的垄断却应被“歌功颂德”;只有公有制下垄断造成的市场不公平竞争是“大逆不道”的,而私有制下垄断造成的市场不公平竞争却是“合法合理”的。
笔者以为,我们绝不能用这种既粗浅且利益指向又极端明确的思维,轻率地论断中国是否应“国退民进”。在这位终身教授的概念里,“国”实际意指的是公有制经济,“民”则意指的是私有制经济。“国退民进”的真实含义就是中国经济私有化。如果我们还承认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那么“国退民进”就决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制度的选择,更是一种根本社会制度的选择。
“大同”与“共同富裕”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选择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完全取决于这个国家、这个民族所共同尊信的最高社会理想,社会制度选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实现这一最高社会理想。
有五千年历史文化传统的中国所共同尊信的最高社会理想是什么呢?在传统中国,全社会所信仰的最高理想是儒家追求的“天下大同”。《礼记·礼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妇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在现代社会主义中国,全社会所尊信的最高理想应该是“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把共同富裕提高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最根本目的。改革开放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但这不是最终目的,而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和必由之路。由上不难看出,“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原理的重大发展,又与中国传统文化中“货不藏己,力不为己”的大同理想存在着一种内在精神上的延续,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传统支撑。在这样一种理想下,某些舆论人为地将“国”与“民”分割、对立,制造出“国进民退”、“国退民进”等明显对立的、吸引人眼球的概念和范畴,从好里说,是对中国传统与现实的误读;从坏里说,不排除利益使然的可能性。
私有制下的非理性资本是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的
西方私有制经济制度能够实现我们共同富裕的最高社会理想吗?只要对西方市场经济学理论稍加分析,就不难得出答案:私有制下的市场经济是无法实现共同富裕的。
众所周知,一切西方市场经济学理论都是基于两个基本前提:一个是资源的稀缺性,另一个是利润最大化。正因为资源是稀缺的,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市场将资源作最有效的配置。所谓最有效的配置,就是要将资源向能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地方聚积。所以在私有制下,资本要维持自身的存在,就必须要追求利润最大化,这是私有制下资本的天性。在具体经济活动中,资本为了追求短期的利润最大化,可以牺牲长期的利益;在追求自己个体利润最大化时,可以牺牲其他个体的利益,笔者将资本这种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极端利己性称之为资本的非理性。
马克思曾一针见血地指了资本的非理性:“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也许有人会说,西方自由市场经济学开山鼻祖亚当·斯密在其著作《国富论》中早已论证出,自由市场经济中,如果每一个人都是理性经济人(所谓理性经济人,就是每一个人都具有完全理性,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都从利己的目的出发,通过市场“看不见的手”,最终全社会可以达到利他的效果。比如说,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下,市场交易必定是交易双方各取所需,自愿交换。交易之所以能达成,一定是双方的产品都能满足对方的需要。所以,交易中的任何一方都是为了满足自身物质利益需求而要求与对方交易,但客观上却满足了对方的物质利益需求,实现了整个社会利他的效果。
亚当·斯密描述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是一个合作博弈,因为《国富论》中的这个结论是有前提的,即市场经济的主体不仅是一个“理性经济人”,还要是一个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人。也就是说,交易双方必须都诚实守信,各自交换的产品必须都货真价实。如果一方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对自己的产品以次充好,以少充多,并利用信息不对称,掩盖真实情况,完成交易,那么市场交换就不能实现社会整体利他的效果。所以在《国富论》之前,亚当·斯密还撰写了另外一部著作《道德情操论》。《道德情操论》于1759年出版,而《国富论》则是在之后的1776年出版,《国富论》中的结论是以《道德情操论》为前提条件的。
可惜的是,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经济主体不可能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同时又做到利他,就如同我们认为中国传统儒家文化要求人人都要成为圣贤的思想,是迂腐和不现实的一样。所以,《国富论》中市场“看不见的手”能够将每个人的利己转化为全社会的利他的合作博弈,在现实中因其前提条件很少成立而几乎不存在。真正反映现实中理性经济人在市场之手的指挥下,最终实现的经济活动结果,是非合作博弈的“纳什均衡”。在经典的囚徒困境博弈中,“纳什均衡”告诉我们,理性经济人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在市场之手的调节下,最终结果一定是对所有人都不利,即市场“看不见的手”只能将每个人的利己转化为全社会的不利。私有制下的市场经济,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必然导致市场经济的所有参与者都受到损害,因为私有制下的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一个“纳什均衡博弈”(也称为非合作博弈,所谓非合作就是指每个人都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就是私有制市场经济不能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学基础。
在全球化背景下,资本非理性所造成的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失,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上都要远远超过全球化之前。在工业资本占主导地位的时期,资本的非理性表现为对内剥削本国劳动者,对外掠夺殖民地,两次世界大战则是各国工业资本非理性所造成的纳什均衡。两次世界大战不仅给当时全世界的劳动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就是各主要工业资本自身也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而在金融资本占主导地位的时期,资本的非理性表现为疯狂的金融创新,利用各种金融衍生交易进行财富掠夺,金融危机就是各国金融资本非理性所造成的纳什均衡。
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于金融资本可以通过金融市场交易这一更隐蔽且非暴力的方式实现财富转移,因此当前西方国家的资本非理性所造成的其国内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失,可以通过转嫁给其他国家(金融交易和国际贸易的对手盘)而得以减轻。但这必然加剧国际间纳什均衡的形成,其表现就是如果任何一国金融资本投机失败,不仅其本国国民,甚至全球其他国家都要为该国的金融投机失败埋单。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就是最好的例证。
当年,美国银行业进行资产证券化的金融创新,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尽可能多地放贷。因为,美国银行业的贷款类型是以个人消费贷款为主(个人房贷、车贷)。这些个人消费贷款的回收周期非常长,美国个人房贷周期基本上都是30年,有些个别银行甚至推出周期为50年的个人房贷。如果银行体内已经存有大量的正处于回收期的贷款,它就面临这么一个难题。如果银行想保存已有贷款,享有贷款利息收入,它进一步放贷的规模就必然受到资本金存贷比的限制;如果银行想扩大放贷规模,它就必须放弃部分贷款的利息收入,将部分已有贷款转让兑现。在资产证券化诞生之前,银行自己内部的贷款基本上没什么流动性,就算银行愿意放弃利息收入,要想将贷款兑现也是很难的。资产证券化出现后,银行可以把这些贷款卖给两房,由“两房”把这些贷款打包证券化(贷款抵押证券),并赋予信用担保,最后出售给市场投资者。这样就为银行内部的贷款提供了充足的流动性。其实,从两房手里购买这些贷款抵押证券的市场投资者,就是当初把这些贷款卖给两房的银行。因为,这些贷款抵押证券在资产负债表中是以可交易的金融资产形式而非贷款形式存在的,银行通过持有这些贷款抵押证券,既可以大幅降低资本金存贷比率,扩大贷款规模,又可以继续享受原有贷款的利息收入(利息收入还有政府信用担保),何乐而不为呢?毫无疑问,贷款抵押证券大幅提高了银行的盈利能力,银行的高管们对这个金融工具则是爱不释手。因为他们年终动辄几千万美元的花红大部分都是以股票或者期权的形式授予的,如果银行盈利出现超预期的增长,股票价格也将大幅上涨,这样他们的花红也会水涨船高。在这一财富利益驱动下,当信用等级高的优质贷款(Prime Mortgage Loan)全部被证券化后,银行高管们为了最大化自身利益,继续追求银行利润快速增长,就开始打起了信用等级有风险的次级贷款(Subprime Mortgage Loan)的主意,最终酿成了次贷危机。
让我们看看次贷危机的受害者有谁。首当其冲的就是以雷曼、贝尔斯登为代表的当初疯狂追逐利润最大化的金融资本及其雇佣的员工,然后是持有它们股票和这些贷款抵押证券的社会大众(社会大众一般是通过社会化的基金间接持有的,例如加州教师退休基金),还有因贷款利率突然上升而还不起贷款,房屋被银行拿走拍卖的普通美国购房者。最冤的就是外国投资者,即包括各国政府的主权基金,也包括各国社会的退休、保险基金等等。正是美国银行家疯狂追求利润增长,最终导致了包括美国金融资本自身在内的一切金融市场参与者(无论是美国国内还是国外,是直接参与还是间接参与)的利益都受损。
国家理性资本与合理的分配制度
才能保障“共同富裕”
正因为资本的非理性必然造成社会整体的不利,而私有制经济又无法从根本上遏止资本的非理性,以非合作博弈为本质的私有制市场经济绝不是人类社会最优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合作博弈为本质的市场经济,必然优于它。就好比囚徒困境中的两个囚徒,他们在优先考虑伙伴利益下作出的选择结果必定优于他们在优先考虑自己利益下作出的选择结果。因为合作博弈的市场经济能够将每个人以利他为前提条件的利己,转化为全社会整体的利他,所以要实现共同富裕,中国更优的选择是构建以合作博弈为本质的市场经济,理性资本则是实现合作博弈的前提。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最本质的区别。
相对于私有制下资本的非理性而言,理性资本就是不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首要目标的资本。在现实经济中,资本的理性状态是有可能存在的,例如1998年香港政府为了击退以索罗斯为首的对冲基金对香港金融系统的攻击而动用的外汇基金。外汇基金本身以资本形式存在,自身有增值的需求。但是当香港金融市场因外部冲击面临全面崩溃,市场中所有投资者都在恐慌性地抛售股票时,它却逆市而行,全力吸纳蓝筹股。外汇基金的这一举动,绝不是为了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而是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公共利益放在了第一位。但是,私有制下资本的理性状态只能是被动的而非主动的,是暂时的而非持久的。只有公有制下的国有资本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的理性资本,因为资本对于掌握货币发行权的国家而言并不稀缺。
要建立以合作博弈为本质的市场经济必须要有理性资本,但仅有理性资本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合作博弈是以合理的利益分配关系为基础的,实现合作博弈靠的是公平合理的社会分配制度。理性资本则是以资本所有权为基础的,实现资本理性靠的是先进的所有权制度。先进的所有权制度只是公平合理的社会分配制度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也就是说,没有先进的所有权制度,公平合理的社会分配制度就没有根本保障;但先进所有权制度的建立却并不必然导致公平合理的社会分配制度得以建立。
实际上,分配制度相对于所有权制度而言,具有相当的独立性。例如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快速打下国家工业化基础,政府学习前苏联的经验,采取了工农“剪刀差”的社会分配制度,完成了建国初期工业资本的原始积累。但工农“剪刀差”的社会分配制度,也意味着我国广大农民和农村经济为新中国的巩固、发展和壮大,做出了更为卓越的奉献。如今中央下大力气去解决“三农”问题,在缩小工农“剪刀差”上,我们还任重道远。
再看看当前社会热议的国企垄断问题。其实,国企垄断并非洪水猛兽,如果我们自己的国企不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经济命脉行业建立垄断,这些行业必然就会被外国资本垄断。一些国企行为之所以遭到争议,笔者认为根本原因并不是“垄断”行为本身,而是垄断利益的分配不均衡。2011年3月刊《环球财经》有篇文章说得好:“国有企业要坚持为人民服务”,让全社会的劳动者分享到应有的利益,是消弭争议的最好也最有利的方式。
国企垄断备受争议,归根结底是分配制度的问题。如果把问题的根源归结到所有制上,进而提出以私有制取代公有制,不仅无法解决现有问题,反而会导致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历史性倒退。殷鉴不远,苏联的前车之覆警告我们,这一历史性倒退将是全民族的灾难。
自1840年至今的一百多年历史不断证明,中国社会发展一定要探索自己的道路、自己的模式,绝不能从外面拿来一个葫芦就画瓢。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正是因为没有对苏联革命模式进行简单的模仿,而是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创造了属于自己的革命理论(即毛泽东思想),并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才最终取得胜利的。
可惜的是,当中国革命取得胜利后,在经济发展模式的问题上,我们的一些专家学者没有致力于积极探索自己的经济发展道路,建设自己的经济理论体系,却始终在应该抄袭谁、模仿谁的问题上争来议去。当前,一些经济学者仍处在“模糊的西方崇拜”中,积极从事于“全盘西化”不着边际的憧憬,恳切地期求跃进于某一西方国家化的新范畴。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可悲的倒退。
要想实现中国经济长期的繁荣稳定,我们绝不能跟在别人的经济学理论屁股后面,不加思索地亦步亦趋,而是要积极探索属于我们自己的经济理论。笔者以为,只要我们在以公有制为前提下,通过构建公平合理的社会分配制度,实现以合作博弈为本质的市场经济,就能走出一条既不同于传统的计划经济,又不同于西方私有制市场经济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康庄大道——国进民进下真正的“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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