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4日 14:01 来源:《环球财经》杂志
在记账清算的情况下,从中国流出的人民币,实际上只是转移了人民币的所有权,无论这种所有权发生怎样的转让,真正的人民币资金都还在中国,并没有改变国内金融机构流动性状况。因此,对海外人民币所有者开放境内金融市场,并不会带来严重冲击
《环球财经》编委、中国银行副行长
■ 王永利
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工作中,有一个非常关键的政策问题需要统一认识,这就是鼓励人民币走出去,同时又开放境内金融市场,允许人民币海外所有者投资境内,是否会给中国货币供应量以及金融市场稳定造成重大冲击或影响。
正是由于对这一问题存在很大顾虑,所以决策层面对人民币走出去一直是非常审慎的,从最初只选择四个城市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试点,到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控制境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同时想方设法发展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轨迹,都充分表明了这一点。
但实际上,这其中存在不少误解:
(1)关于人民币的流出、流入问题。
以往因为不允许金融机构办理人民币的跨境汇款和清算业务,所以长期以来,人民币都是以现钞方式流出去、流回来(其中不乏人民币走私行为)。这给人们研究人民币走出去、国际化问题留下了固有的印象和概念。但实际上,如果建立起有效的银行间清算体系,人民币的跨境流通完全可以通过银行之间的记账清算方式加以解决,这样做可以大大降低现钞的印制、运送和保管成本,大大提高跨境收付清算效率。因而,今天实际生活中,现钞清算已经大大减少,而记账清算不断扩大。相应地,在社会货币总量中,流通中现金所占比重已经很低(中国约为6%左右,而美国仅为3%左右)。同样,在推动人民币走出去,实现国际化的进程中,也必须控制人民币现钞的流通,而着力推动记账清算的发展。
在记账清算的情况下,就出现了货币所有者与持有者分离的情况。例如,中国的A企业以人民币从国外B企业进口一批货物,价值1亿元人民币。由于不是使用人民币现钞交割,而是通过各自的开户银行进行清算,实际的做法是:A企业的开户银行(C银行)减少A企业的存款1亿元,相应增加B企业的开户银行(D银行)的存款1亿元;而D银行则增加在C银行的存款1亿元,相应增加B企业在其银行的存款1亿元。这里,尽管通过银行清算转移了1亿元人民币的所有权,但并没有发生人民币现钞的实际流出,中国C银行的资金总额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只是将内债变成了外债,从一般性存款转变为金融机构存款。这样,人民币的流出、流入,实际上只是指人民币所有权的流出、流入,而不是人民币现钞的流出、流入;境外持有人民币,实际上更多地是表现为境外持有人民币资产,而非持有人民币现钞。这是需要特别理清的,也是判断是否开放境内金融市场的重要基础。
(2)关于发展离岸市场与开放境内市场。
正是没有区分清楚现钞清算与记账清算的不同,很多人都主观地认为人民币大量的跨境流通势必影响货币政策的实施,影响货币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普遍都比较主张控制境内金融市场对境外人民币所有者的开放,而主张优先发展以香港为代表的人民币离岸市场,认为这将起到缓冲和示范作用。但这种看法在以现钞清算为主的情况下可能是合理的,而在以记账清算为主的情况下则不一定成立。
如前所述,在记账清算的情况下,从中国流出的人民币,实际上只是转移了人民币的所有权,无论这种所有权发生怎样的转让,真正的人民币资金都还在中国,并没有改变国内金融机构流动性状况。因此,对海外人民币所有者开放境内金融市场,并不会带来严重冲击,相反,却有利于推动境内金融市场加快发展,增强金融市场透明度,提高金融市场监管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实现人民币境内外所有者的平等待遇,体现人民币国际化的内在要求。
实际上,如果不开放和加快发展境内金融市场,仅仅注重发展离岸人民币金融市场,不仅会使离岸市场的发展失去基础和重要支撑,而且也容易造成不同市场的严重分离和信息扭曲。作为中国政府和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部门,更应该将精力集中到国内事务上来,注重在进一步深化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改革开放的主线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通过健全制度和加强监管遏制非法资金跨境流动,而不是人为地画地为牢,割断境内外人民币资金的流通。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更应该是当地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关注的事,只要有利可图,自然会得到发展,大可不必由中国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去关注和推动。
当然,这里所讲的对海外人民币所有者开放境内金融市场,指的是账户开立在中国境内的海外人民币所有者,而对于账户没有开立在中国境内的所有者,则仍应严格控制。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工作中,有一个非常关键的政策问题需要统一认识,这就是鼓励人民币走出去,同时又开放境内金融市场,允许人民币海外所有者投资境内,是否会给中国货币供应量以及金融市场稳定造成重大冲击或影响。
正是由于对这一问题存在很大顾虑,所以决策层面对人民币走出去一直是非常审慎的,从最初只选择四个城市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试点,到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控制境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同时想方设法发展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轨迹,都充分表明了这一点。
但实际上,这其中存在不少误解:
(1)关于人民币的流出、流入问题。
以往因为不允许金融机构办理人民币的跨境汇款和清算业务,所以长期以来,人民币都是以现钞方式流出去、流回来(其中不乏人民币走私行为)。这给人们研究人民币走出去、国际化问题留下了固有的印象和概念。但实际上,如果建立起有效的银行间清算体系,人民币的跨境流通完全可以通过银行之间的记账清算方式加以解决,这样做可以大大降低现钞的印制、运送和保管成本,大大提高跨境收付清算效率。因而,今天实际生活中,现钞清算已经大大减少,而记账清算不断扩大。相应地,在社会货币总量中,流通中现金所占比重已经很低(中国约为6%左右,而美国仅为3%左右)。同样,在推动人民币走出去,实现国际化的进程中,也必须控制人民币现钞的流通,而着力推动记账清算的发展。
在记账清算的情况下,就出现了货币所有者与持有者分离的情况。例如,中国的A企业以人民币从国外B企业进口一批货物,价值1亿元人民币。由于不是使用人民币现钞交割,而是通过各自的开户银行进行清算,实际的做法是:A企业的开户银行(C银行)减少A企业的存款1亿元,相应增加B企业的开户银行(D银行)的存款1亿元;而D银行则增加在C银行的存款1亿元,相应增加B企业在其银行的存款1亿元。这里,尽管通过银行清算转移了1亿元人民币的所有权,但并没有发生人民币现钞的实际流出,中国C银行的资金总额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只是将内债变成了外债,从一般性存款转变为金融机构存款。这样,人民币的流出、流入,实际上只是指人民币所有权的流出、流入,而不是人民币现钞的流出、流入;境外持有人民币,实际上更多地是表现为境外持有人民币资产,而非持有人民币现钞。这是需要特别理清的,也是判断是否开放境内金融市场的重要基础。
(2)关于发展离岸市场与开放境内市场。
正是没有区分清楚现钞清算与记账清算的不同,很多人都主观地认为人民币大量的跨境流通势必影响货币政策的实施,影响货币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普遍都比较主张控制境内金融市场对境外人民币所有者的开放,而主张优先发展以香港为代表的人民币离岸市场,认为这将起到缓冲和示范作用。但这种看法在以现钞清算为主的情况下可能是合理的,而在以记账清算为主的情况下则不一定成立。
如前所述,在记账清算的情况下,从中国流出的人民币,实际上只是转移了人民币的所有权,无论这种所有权发生怎样的转让,真正的人民币资金都还在中国,并没有改变国内金融机构流动性状况。因此,对海外人民币所有者开放境内金融市场,并不会带来严重冲击,相反,却有利于推动境内金融市场加快发展,增强金融市场透明度,提高金融市场监管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实现人民币境内外所有者的平等待遇,体现人民币国际化的内在要求。
实际上,如果不开放和加快发展境内金融市场,仅仅注重发展离岸人民币金融市场,不仅会使离岸市场的发展失去基础和重要支撑,而且也容易造成不同市场的严重分离和信息扭曲。作为中国政府和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部门,更应该将精力集中到国内事务上来,注重在进一步深化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改革开放的主线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通过健全制度和加强监管遏制非法资金跨境流动,而不是人为地画地为牢,割断境内外人民币资金的流通。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更应该是当地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关注的事,只要有利可图,自然会得到发展,大可不必由中国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去关注和推动。
当然,这里所讲的对海外人民币所有者开放境内金融市场,指的是账户开立在中国境内的海外人民币所有者,而对于账户没有开立在中国境内的所有者,则仍应严格控制。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工作中,有一个非常关键的政策问题需要统一认识,这就是鼓励人民币走出去,同时又开放境内金融市场,允许人民币海外所有者投资境内,是否会给中国货币供应量以及金融市场稳定造成重大冲击或影响。
正是由于对这一问题存在很大顾虑,所以决策层面对人民币走出去一直是非常审慎的,从最初只选择四个城市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试点,到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控制境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同时想方设法发展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轨迹,都充分表明了这一点。
但实际上,这其中存在不少误解:
(1)关于人民币的流出、流入问题。
以往因为不允许金融机构办理人民币的跨境汇款和清算业务,所以长期以来,人民币都是以现钞方式流出去、流回来(其中不乏人民币走私行为)。这给人们研究人民币走出去、国际化问题留下了固有的印象和概念。但实际上,如果建立起有效的银行间清算体系,人民币的跨境流通完全可以通过银行之间的记账清算方式加以解决,这样做可以大大降低现钞的印制、运送和保管成本,大大提高跨境收付清算效率。因而,今天实际生活中,现钞清算已经大大减少,而记账清算不断扩大。相应地,在社会货币总量中,流通中现金所占比重已经很低(中国约为6%左右,而美国仅为3%左右)。同样,在推动人民币走出去,实现国际化的进程中,也必须控制人民币现钞的流通,而着力推动记账清算的发展。
在记账清算的情况下,就出现了货币所有者与持有者分离的情况。例如,中国的A企业以人民币从国外B企业进口一批货物,价值1亿元人民币。由于不是使用人民币现钞交割,而是通过各自的开户银行进行清算,实际的做法是:A企业的开户银行(C银行)减少A企业的存款1亿元,相应增加B企业的开户银行(D银行)的存款1亿元;而D银行则增加在C银行的存款1亿元,相应增加B企业在其银行的存款1亿元。这里,尽管通过银行清算转移了1亿元人民币的所有权,但并没有发生人民币现钞的实际流出,中国C银行的资金总额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只是将内债变成了外债,从一般性存款转变为金融机构存款。这样,人民币的流出、流入,实际上只是指人民币所有权的流出、流入,而不是人民币现钞的流出、流入;境外持有人民币,实际上更多地是表现为境外持有人民币资产,而非持有人民币现钞。这是需要特别理清的,也是判断是否开放境内金融市场的重要基础。
(2)关于发展离岸市场与开放境内市场。
正是没有区分清楚现钞清算与记账清算的不同,很多人都主观地认为人民币大量的跨境流通势必影响货币政策的实施,影响货币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普遍都比较主张控制境内金融市场对境外人民币所有者的开放,而主张优先发展以香港为代表的人民币离岸市场,认为这将起到缓冲和示范作用。但这种看法在以现钞清算为主的情况下可能是合理的,而在以记账清算为主的情况下则不一定成立。
如前所述,在记账清算的情况下,从中国流出的人民币,实际上只是转移了人民币的所有权,无论这种所有权发生怎样的转让,真正的人民币资金都还在中国,并没有改变国内金融机构流动性状况。因此,对海外人民币所有者开放境内金融市场,并不会带来严重冲击,相反,却有利于推动境内金融市场加快发展,增强金融市场透明度,提高金融市场监管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实现人民币境内外所有者的平等待遇,体现人民币国际化的内在要求。
实际上,如果不开放和加快发展境内金融市场,仅仅注重发展离岸人民币金融市场,不仅会使离岸市场的发展失去基础和重要支撑,而且也容易造成不同市场的严重分离和信息扭曲。作为中国政府和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部门,更应该将精力集中到国内事务上来,注重在进一步深化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改革开放的主线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通过健全制度和加强监管遏制非法资金跨境流动,而不是人为地画地为牢,割断境内外人民币资金的流通。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更应该是当地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关注的事,只要有利可图,自然会得到发展,大可不必由中国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去关注和推动。
当然,这里所讲的对海外人民币所有者开放境内金融市场,指的是账户开立在中国境内的海外人民币所有者,而对于账户没有开立在中国境内的所有者,则仍应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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