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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官员财产申报须有突破口

2011年06月24日 15:14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6月22日,中央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表示,对于财产申报制度,我国有两个方面的条件是欠缺的:一是社会诚信体系,二是信息统计体系。没有两个体系的建立,这项制度实行起来是比较难的。

  中纪委领导的这个说法,可以视为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目前的推进程度与公众的期待之间存在落差所作的解释。我认为这个解释符合实际,而不是打官腔。事实上,官员财产申报在西方尽管有几百年的实践,但在我国历史上恐怕是第一遭,没有这样的制度传统和文化传统,要实行的确不是易事。细说起来,目前实施财产申报,欠缺的或许还不止上述两方面条件,比如一些官员对此事并不积极,意见并不统一,遭遇不小阻力,恐怕也是重要原因。

  但另一方面,确也应看到推行财产申报制度的有利条件。在强调国情的强大传统背景中,对财产申报制度之于建设廉洁政府、防治官员腐败的积极作用,目前竟比较少见地获得了广泛共识。目前,世界上已有近百个国家推行了这一制度,而且其普适性也得到了普遍认同,在制度建设层面的确也能看到不断推进的轨迹。不过,从整体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还只是有一些零星试点,在外部约束条件下,似乎还没找到突破口。应该承认任何一项制度的推进,都离不开环境条件的支持,但同时也得承认制度同样具有引领的力量。关心此事的人都应当出谋划策,而不是坐等绝妙时机的到来、坐等绝妙方案的出台。

  以我国官员种类之繁、官员数量之多的官情来看,要对数以百万计的领导干部进行财产申报、核实,难度可想而知。机关里有官,事业单位里有官,企业单位里也有官,对如此庞大的群体搞财产申报制度,真要使人一筹莫展。但如果换一个思路,或许就能降低一点工作难度。比如,可不可以先从党政司法机关开始实施呢?这些领域的官员权力大,但面小、示范效果强,若推行得顺利,就能积累经验,并在全社会造成一种积极的风气,欠缺的社会诚信、信息统计等外部条件也能在实践中得以改进和完善。

  搞财产申报,对官员意味着一场自我革命。人们有理由期待官员都应有顺应时代进步的自觉,但事实上并非每个官员都能有这样的觉悟。因此,人们对此类改革不应抱有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而应成为一个有利于推进改革的现实主义者。从前,有人主张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首先要求“新提拔干部”申报财产,但遭到舆论的反对,认为这样做是对“老人”的纵容和“新人”的不公。几年过去了,“新人”又变成了“老人”,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似乎还是老样子。要减少改革的阻力,选择什么样的路径十分重要。比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官员,可不可画一条线?从某年某月某日起,可以以你的现有财产(且不管是怎么得来的,那是另外的法律范畴)为申报起点,不像有的国家那样搞有罪推定,发现你的财产与收入明显不符就认为你有犯罪嫌疑。当然,也可以设一个过渡期,在规定期限内上交“来源不明”所得,可不追究法律责任;或者过渡期也可以不搞,但你申报的财产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和群众的举报。

  官员财产申报之事,急不得,却也慢不得。申报尚且如此,公开则尤为不易。这个制度如果从动议建设之日算起,迄今至少也有20多年的历史了。困难很多,任务艰巨,但总要有所突破,否则,就难免给人以“俟河之清,人寿几何”之慨。只要抛弃片面“高蹈”的理想,国际上现成的经验做法这么多,应该可以找到切于实际的起点和路径。 (作者是北京青年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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