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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不起路不是公路收费理由

2011年06月24日 13:45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公路维修养护成本既可以通过已经收取的燃油税来支付,还可以用财政资金来补贴,政府部门“养不起路”的说法根本难以成立。公路的公益性,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更不容抹杀。唯有彻底让公路姓“公”,不留继续收费的“尾巴”,才能满足公众的期待,实现清理的目的。

  交通部6月22日召开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新闻通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中国收费公路将仅限于高速公路和新疆等地区的一级公路,因为西部地区建设高速公路浪费资源 ,没有必要。但公路全面取消收费并不现实,政府部门很难有足够的资金投入确保现有庞大公路体系的维修养护。”

  交通部在这次新闻通气会上表达了很多决心,比如,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不会“走过场”;9月份公布违规收费“黑名单”;清理公路收费违规为今年反腐重点等。由此可见,此次清理公路收费行动的力度超过以往,值得赞许。

  不过,“公路全面取消收费并不现实,政府部门很难有足够的资金投入确保现有庞大公路体系的维修养护”的说法,却难以服众。由于“财政资金困难 ”,高速公路和部分地区一级公路的养护,还要依靠收费来确保。这样的做法,将会后患无穷。

  在笔者看来,此次清理公路收费不能留任何“尾巴”。对于没有还清银行贷款的高速公路,一旦还清贷款立即停止收费 ;已经还清贷款的高速公路,理应全部停止收费。至于公路维修养护成本,既可以通过已经收取的燃油税来支付,还可以用财政资金来补贴。换言之,政府部门“养不起路”的说法难以立足。

  众所周知,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成品油税费改革,就是通过征税的办法从油价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养路等费用。政府已经收取了用于公路养护维修的燃油税,怎能再收过路费?据报道,成品油消费税划归中央,公众必然要问:是中央部门转移支付不到位,还是地方政府拿了养路经费还不满足?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审计燃油税是否按比例转移支付给地方政府用于养路,地方政府有没有挪用养路费用。如果继续收费是为了地方财政收入,为了垄断路企的利润,为了公路收费人员高工资高福利,无疑,公众不会答应。

  以臭名昭著的广深高速为例,早已收回投入,至今却仍在收费,面对外界的质疑,广东省交通集团回应称,广深高速属于经营性公路,即使收回成本也可继续收费。如果建条公路就能无限期收费的话,这实在是世界上最好赚的生意了。如果“经营性公路”就可永远收费的话,那么政府还设立收费年限干什么?还核定收费标准干什么?

  我们要意识到,公路收费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阻力之一,唯有彻底让公路姓“公”,不留继续收费的“尾巴”,不再给割舍不下既得利益的群体留下耍花招的空间,才能满足公众的期待,实现治理的目的。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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