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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上调个税起征点不妨实行溯往制

2011年06月27日 0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孙勇

  将上调个税起征点作为政府今年惠民生的第一件实事,是温家宝总理2月27日与新华网网友交流时作出的庄严承诺。在随后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与会代表们围绕上调个税起征点这一民生议题展开热议,积极建言献策;再接着,《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出台亮相,并开始面向公众征求意见;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过网络,公布民众对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23.7万条意见,并表示草案或将于6月下旬提交人大再次审议······总之,上调个税起征点何时能落实到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而2011年眼看着就要过去一半。

  与上调个税起征点迟迟不能尘埃落定相比,征税工作堪称快马加鞭。根据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今年1—5月,全国累计实现财政收入4.68万亿元,同比增长32%。毫无疑问,其中也有公众的个税贡献。参照2010年全年4837亿元的个税征收总额估算,从2011年初到目前,政府已经不动声色地征收了超过2000亿元的个税,而与此同时,广大纳税人还在热热闹闹地为《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意见或打口水战。不妨打一个通俗的比方:上调个税起征点的承诺就像一个始终不能到嘴的胡萝卜,引诱着老百姓像骡子一样风风火火地往前奔。

  上述批评,或许有些求全责备。但是,政府作为公仆的化身,不仅应有接受民众问政的心理准备,也应有接受民众问责的心胸雅量。在上调个税起征点这件事情上,政府截至目前的表现,显然不能令公众满意。联想到政府征税之积极以及推出新税种之神速(如燃油附加税和证券交易印花税等),对比目前上调个税起征点进展之缓慢,公众难免会对政府减征个税的诚意产生怀疑。如果说,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那么迟到的好事也未必算得上是好事。

  有鉴于此,笔者建议,此次上调个税起征点不妨实行溯往制,即《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未来最终敲定后,在施行时间上予以追溯:从2011年1月1日起或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一建议若能被采纳,至少有以下两大好处:

  其一,消除民众对于政府在个税减征改革上消极怠工的怀疑。据媒体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早就已经开始起草个税减征改革方案,然而,经过两会代表、经济学家和草根评论人士建言献策后,今年4月份出炉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仍然令公众大失所望,从学界到民间,反对该草案的声音成为绝对主流,清华大学教授、央行货币委员会委员李稻葵甚至用“设计极其简陋”和“弱智”等词汇予以抨击。按理说,起草个税减征改革方案的相关部门精英云集,且集思广益、酝酿磋商良久,应该能够出台一份设计缜密、智慧含量高的初稿,但结果偏偏“出人意料”,这其中很难撇清“懒政”的嫌疑。事已至此,《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面临进一步的讨论与“大手术”难以避免,这肯定需要时日。慢工固然可以出细活,但也不应该让公众单方面承担继续按照旧规多交个税的“坏处”,却让税收部门单方面享受继续按照旧规多征个税的“好处”。那么,在抚慰民众税负焦虑与逐步完善个税改革方案之间如何平衡?笔者认为,上调个税起征点实行溯往制,应该是一个“最不坏”的兼顾之道。由此,税收部门无从享受“懒政”的溢价,民众也无需质疑政府在个税减征改革上消极怠工。而且这也可以敦促政府提高改良个税制度的议事、办事效率。

  其二,取信于民,将好事办好。政府既然做出了“将上调个税起征点作为今年惠民生的第一件实事”的承诺,就应该不折不扣地兑现。从年初到现在,政府已经实施了多项惠民措施,而上调个税起征点依然在纸上谈兵。如果严格按时空维度较真,上调个税起征点要想取得2011年“惠民生第一件实事”的名分已无可能。但补救的办法依然有,那就是将上调个税起征点实行溯往制,待新的个税起征点最终敲定后,政府将2011年以来按照2000元起征点多征收的个税返还给公众,此举仍然可以视为政府在实践层面上兑现了承诺,不仅可以取信于民,而且可以为政府的公信力加分,因为它充分体现了政府在个税减负问题上体恤民生的诚意。

  通常而言,新法规的实施时间,一般设定在其颁布之后,是为“法不溯往”原则,但是对公众有利的新法规可以例外,而《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恰恰在例外之列,因此,作为《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的重要内容,上调个税起征点实行溯往制在法理上完全可行。期待政府能够善用法理,尊重舆情,呵护民生,着眼长远,将降低个税负担、切实返利于民这一民生大事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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