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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个税目标提前完成让人高兴不起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1 16:44 来源: 重庆晨报

  据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个人所得税收入提前2个月完成了全年收入目标,预计将超收800亿元左右。前10个月中国财政收入逾9万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8.3万亿元的总和,今年全年财政收入将创下历史新高。

  从个税改革呼声高涨的那一天起,社会各界最大的盼望就是,结构性减税的目标能落实。在艰难地博弈之下,个税起征点最终定为3500元,比原计划高了500元。提高起征点只是个税改革的一小步,远远没有完成改革的目标,离公众的期待就更遥远。在提高起征点的同时,今年以来,个税实际征收范围扩大,征收更为严格,高收入者的税负被加重……所有这一切表明,个税收入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所谓让利于民实在微不足道。

  应该看到,即便提到了起征点,降低了低收入者的税率,但实际征税范围明显扩大。不仅对实物、股权征税,对自由职业者的劳务报酬征税力度也前所未有。而实际上,这个群体的实际家庭、社会负担最重,上有老下有小,还有高昂的房价压力,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随时可能重新落入贫困。

  尽管个税缴得少些了,但他们的家庭和各种负担并未减轻,还因为CPI的走高,个税的减少作用被无形吞噬掉。从这个角度上说,既然个税应该考虑居民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就不应该将起征点简单固定下来就了事,而是应该建立定期调整机制。须看到,即便是目前调整后的3500元起征点,在物价走高的压力之下,又有调整的必要了。

  除了定期调整机制,税率和起征点还可以由法律固定下来。人民日报证实:微博(http://weibo.com)中热炒的“香港一名单身青年年收入17.8万,只需缴税729港元”属实。微博中所说的“缴税”,应指薪俸税,类似于内地的个人所得税。按照香港法律,免税额是108000元,超过部分属应课税收入,实行累进税率征税。所以,这名年收入17.8万元的青年,应课税收入为7万元。首4万元税率为2%,计800元。剩余的3万元适用7%税率,计2100元。总计2900元。

  不仅如此,香港政府对2010/2011年度的薪俸税有75%的税收宽减(封顶6000元),最终,这名青年全年只需要缴纳2900元的25%,即725元。实际上,之所以香港政府要施行事实性的减税,是因为一年17.8万元的收入在香港只能算是中位数附近,这部分人的收入不高,综合物价考虑为他们减税是政府对他们的反哺和照顾。

  反观内地,今年的个税目标提前2个月就完成,意味着不少像这名香港男子收入的工薪阶层的实际税负,没有得到多少减轻;而那些工资性收入中等偏上者,实际承担的税负比过去更重了。不应忘记,早在1996年发布的“九五”计划纲要中,就明确提出“建立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所得税制”。时至今日,综合税制还是不见踪影。

  如今,既然征税范围扩大,征收更为严格,相应的税率就应该减得下来。政府不应该与民争利,而是要反哺于民、藏富于民。希望个税改革能进一步深化,否则明年个税目标恐怕还会提前完成,公众税负依旧得不到实质性减轻。重庆晨报特约评论员 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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