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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明确权责义 迎网购春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2 09:16 来源: 工人日报

  本报评论员 郭振纲

  据12月19日《人民日报》报道,年底将近,网络购物日渐火爆,各大网购网站纷纷推出大规模促销活动。同时,网购引发的消费纠纷也不断增加,投诉呈高速增长的态势。哈尔滨市消协等21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布的《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报告》显示,62.12%的消费者在网络团购过程中遇到过合法权益被侵害情况。在团购网站和商家处理纠纷的满意程度方面,48%的受访者表示“不满意”,44%表示“一般”。

  网购消费群体日渐扩大,消费领域也从小件商品发展到几乎所有的消费品交易,消费额从几元、上百元发展到几千元、数万元。一些零售商巨头,如国美、苏宁等都开办了网上商城。可以说,网购已经渐渐发展成为与实体商店并驾齐驱的消费方式。来自商务部的资料显示,我国第三方电子支付规模到2010年已达到1.01万亿元,2011年3季度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要比上一年有较大规模的增长。从一定意义上说,网购已经深入到消费者的日常生活,成为影响中国市场规范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但是,与网购的跨越式发展相伴随,网购陷阱也“与时俱进”。来自中消协的调查显示,目前网络购物存在几大问题:货不对板,退换货难;服务注水,价外有价;退换货难,只能认栽;法律空白,亟须填补;买送修分离,维权环节多;商务网站鱼目混珠,恶意诈骗时有发生;网购信息不对称,重大误解防不胜防。

  不少消费者对网购爱恨交织——爱其便利,恨其骗人没商量。因此,规范网购、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有保障的环境的呼吁一直不断。虽然有关部门从制度上做了一些工作,如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从市场准入、服务标准、信息保存等方面进行了一些规范,出台了第三方交易平台支付保证等措施,但由于缺乏强制性措施,网购信息不易取证、提供网购服务的网店生灭不定、恶性竞争等原因,网购陷阱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花样更加繁多,欺骗手法更加隐蔽,消费者维权更加困难,有的网站过去是明目张胆地硬骗,现在则是通过制定格式条款等方式进行软诈。

  网购陷阱的存在和泛滥,与行业诚信意识不足有关,与监管和法规滞后、现有的监管手段落后等更是密切相关。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乏专门性网购规定,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欠缺强制服务标准,专门的网络购物管理办法迟迟没有出台,消费者组织没有强制的救济措施,这些都给网购陷阱提供了生存空间。

  填平陷阱,网购才有春天。应对网络购物迅猛发展的现实,我们的规范手段必须提速,必须与时俱进。特别是有关消费者维权的方法、对侵权商家的惩罚、第三方交易平台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明确网络零售市场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关系等,均不可缺失。同时,提高监管部门人员的监管意识和信息监管科技水平,以保护消费者权益,给力消费市场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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