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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慈善奖应褒奖善行多于善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4 07:44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社评

  慈善从来就不是富人的专利,更重要的应该是普通公民的善心、善行,包括善款。

  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日前启动。本届“中华慈善奖”设立了基本参评标准,如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及企业,年度捐赠资金均需达到100万元以上。

  走过2011年,中国慈善事业在2012新年伊始又被“中华慈善奖”的“嫌贫爱富”撞了一下腰。就工具层面,设立100万元的门槛并不高,“福布斯”2011年中国慈善家排行榜,不说“状元”的个人捐款高达12亿多元,第100名也达1400万元。只是,“中华慈善奖”的价值指向何在,是善心、善行、慈善文化,还是单纯的善款,这是问题的焦点。倘若前者,100万元“入门礼”便是不合适的。

  “金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慈善大抵如此。富翁比尔·盖茨之所以成为大慈善家,说明善心很多时候是通过善款来称量,善款不可避免会成为“慈善奖”的重要考量之一。然而,善款与善心并不完全呈现线性对应,换言之,善款未必等量于善心。作为国家层面的“慈善奖”,以金钱为界域,画地为牢,难逃“拜金主义”指责,这在过往的“中华慈善奖”评选中已露端倪。

  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公示140家“最具爱心内资企业”时,有六家烟草企业入围,其中一家排名第一,结果引起公众及专业人士非议,后来更正。若以金钱厚度论,它们当之无愧,但这种企业,何善之有?还有2010年度,紫金矿业集团也荣获此殊荣,就是这家企业,曾制造过数起重大污染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如此企业,哪来“爱心”?谬赏的情况同样发生在“最具爱心个人”的评选上,如蒙牛集团的牛根生就因获得第六届“中华慈善奖”而饱受争议,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历历在目……

  倚重捐款数量的另一副作用是,真正有爱心的、在平凡中坚持善行的企业或个人反而可能因为捐赠资金达不到入门标准而无缘“中华慈善奖”,而他们的价值何止100万元。如媒体人邓飞发起“免费午餐”行动,不但得到众多个人、企业的积极响应,为中西部山区的不少孩子解决了午餐问题,最后还直接触动中央,国务院决定为试点地区约2600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邓飞之举,善莫大焉,而按照100万元标准,他显然难以入法眼。

  慈善固然需要富人富而乐捐,但是慈善从来就不是富人的专利,更重要的应该是普通公民的善心、善行,包括善款。譬如美国,85%的慈善捐款来自民众,而我国这一数字仅为10%,大有潜力可挖。李连杰发起的“壹基金”,正是从小处着手,推广每人每月1块钱的捐赠而获得社会认可,去年获得注册。

  我国的慈善事业刚刚起步,注重筹募数额在现阶段是可以理解的,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局限于富人捐赠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当致力于慈善文化的培育,慈善氛围的营造,只有当全体国民都把慈善当作“一日三餐”,慈善事业才有“源头活水来”。“中华慈善奖”亦该着眼于此,而不是仅仅盯着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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