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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按家庭征个税应有时间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7 14:04 来源: 大河网-河南商报

  ■张贵峰(市民)

  个税将按家庭征收了。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此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详见今日河南商报A03版)

  只见“个人”而无视“家庭”,无疑是现行个税税制的一个明显弊端。这一方面表现在,从“税负”角度看,它会人为地造成税负不公,如一个“上有老、下有小”只一人拿工资的家庭,与一个没有供养负担、多人拿工资的家庭,均须按同样的标准纳税。

  另一方面,从社会伦理角度看,罔顾家庭的个税税制,无形之中也会产生一种反伦理、薄人伦的社会效果,即不鼓励人们积极主动地去“成家立业”、担负以家庭为核心的各种伦理责任。既然“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汉与供养家庭的顶梁柱之间纳税是一样的,那么后者岂不是事实上被惩罚了?

  或许,正是意识到了这种不公,对于“按家庭征个税”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即便是国家税务部门,也一直并不否认。如早在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官员便承认,“以家庭为单位综合征收个税是税改的发展目标。”但5年来,“按家庭征个税”依然是一个纸上的画饼,有关部门对此的回应,往往千篇一律地都是“条件还不具备”。在这种背景下,对于时下最新传来的“正为按家庭征个税进行技术准备”消息,欣喜之余,人们仍会有所怀疑、难以放心。

  当然,应该承认,施行“按家庭征个税”,确实存在现实的技术难题。在各个政府部门信息充分互联互通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确实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但同样应当看到,其一,造成这一技术障碍的责任,并不在纳税人而在政府自身(纳税人早已通过各种渠道,如公安、民政、社保、金融等,将个人家庭信息交给政府了)。其二,这种技术障碍并非不可克服,更非长期难以克服。“住房限购”也是以家庭为单位,不是早就一直在执行吗?“住房限购”可以做到的,个税征收何以不能做到、迟迟没有进展?

  其实,“按家庭征个税”,对税务部门来说很可能“吃力不讨好”:不仅会增加征税成本(如完善网络、搜集核对信息),还会因为税负的减轻和趋于公平而“影响到个税增长”,所以他们才缺乏动力和热情。

  就此而言,“按家庭征个税”并不仅仅是技术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利益问题、博弈问题。为了更好地推进“按家庭征个税”,促使它早日落实兑现,我们显然不应仅仅满足于眼下简单笼统的“正进行技术准备”,还应积极敦促相关部门,为之厘定一份清晰明确、包含阶段性目标,并有利于进行社会监督的时间表、线路图。否则,“技术准备”究竟准备到何时、是否遥遥无期,恐怕都会变得难以预测、没个准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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