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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骄人自有住房拥有率不具住房保障意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5 15:47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郭文婧(高校教师)

  日前,西南财经大学和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引发媒体关注和网友热议。这份报告显示,有效样本中,有7566.17个家庭拥有自有住房,自有住房拥有率为89.68%,远超世界60%左右的水平。( 详见本报今日17版)

  这个“看上去很美”的数据,究竟该如何解读?

  面对如此之高的自有住房拥有率,网友一片唏嘘之声,估计被平均了,真不好意思,又拖了后腿。也有人替房地产开发商担心,这么高的自有住房拥有率,那还有什么刚需啊,建的房子卖给谁啊。当然,也有人质问,这样的数据是要为谁说话,是在呼吁国家放宽楼市调控吗?

  说实在的,对这么高的自有住房拥有率,我不仅不怀疑数字本身的可靠性,反而觉得可以更高。反正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归到一个家庭,自己没房,爸爸妈妈有房,也算自有住房嘛;万一爸爸妈妈也没有房,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有房,也可以算自有住房嘛。自有住房,也不分大小啊,1000平方米,是自有住房;100平方米,是自有住房;10平方米,也是自有住房。

  如果不了解自有住房拥有率背后真实的世界,我们也许还可以自以为是地为远超世界平均水平自豪一番,但清楚它的含义之后,则就可能悲从中来。很奇怪,自有住房拥有率,世界上的规律是,越发达地方越低,越穷的地方越高。究其原因,实际上也很简单,一是发达国家的住房供应充足,买房和租房都比较容易,二是社会迁徙自由,人才流动机制畅通,三是人的发展水平不一样,他们追求实现人生价值和享受生活,当然不愿意为那一套固定的房子所累,更不会像我们一样为了拥有一套自有住房而奋斗终身。

  可悲也就罢了,但如此高的自有住房拥有率,一旦被误读,当做住房保障的指标来解读,还真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情。特别是我们这些“拖后腿”的,就更怕决策者看到这个数字,不明就理地抛弃楼市调控政策,让房价回归合理价位半途而废。

  现在,买不起房,也就结不起婚。《海峡都市报》所做的“华人婚恋匹配心理研究”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城市平均结婚年龄男性为29.2岁、女性为27.1岁。如此高的自有住房拥有率,只能说明两种可能,要么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生的年轻人,刚好是可怜的“他有住房”者,过着蜗居生活;要么是不争气的啃老族,可怜的老单身,跟着父母沾光,也被算成了自有住房一族。而他们的父母之所以拥有住房,完全是历史的福利住房制度所赐。调查报告中反映的第一套住房平均收益率均值为340.31%、第二套为143.25%、第三套为96.70%,正说明房改之后的高房价问题,不是当下才有的,而是持续了较长的时间。

  2011年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也就是说,由父母及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在我国占绝大多数,而这正是我国自有住房拥有率奇高的原因所在。而同样是2011年的数据,全美核心家庭所占比率为19%,如果以这个对比数据预测我国的自有住房拥有率,与世界60%左右的水平也不知相差有多大。因此,审视我国的自有住房拥有率,必须考虑家庭结构这一核心要素,否则就失去了意义。

  在国际上,自有住房拥有率只是一个判断居民消费习惯的参考数据,不具有任何的住房保障标准意义。国际上,判断居民住房保障标准的核心依据有两个:一是人均套内使用面积,二是有效居室的个数。而简单的自有住房拥有率,既不能准确反映人均套内使用面积,也不能说明有效居室的个数,当然也就不能反映一个国家居民的住房福利水平了。

  当然,近9成中国家庭拥有住房的数据,用在商业考量的家庭金融调查上,是很有意义的。但是,我们绝不能用这个数据去解读我国的住房保障水平。相反,这个数据说明我国目前的住房保障任务依然十分严峻,中央应该坚持调控政策不放松,让房价回到合理价位,实现“住有所居”的现实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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