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光远:从建立真正市场经济的高度看待民间投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1 17:09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发展民营经济,鼓励民间投资,是中国建立市场经济的重要命题,不能仅仅视为“稳增长”的一些临时性举措,更是中国经济保持活力,长期、稳健发展的关键所在
最近,包括铁道部、银监会在内的一些部委密集出台鼓励民间投资的具体政策,这被视为对国务院2月份明确要求的上半年必须出台“民间投资36条”全部实施细则的一种政治任务的回应。但同时,在2012年前4个月,宏观经济下滑的态势依旧明显的情况下,这种对民间投资的鼓励,也被认为是接力国家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然而,对于铁道部等部委出台“民间投资36条”具体实施细则的行为,坊间对于“细则”本身以及一些部委出台细则的动机都提出了深度的质疑。以铁道部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为例,总共14条的文件,尽管开头就有诸如“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对民间资本不单独设置附加条件”等令人耳目一新的规定,也明确“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建设铁路干线、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煤运通道和地方铁路、铁路支线、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铁路轮渡及其场站设施等项目”,但14条的文件基本都是“原则性”规定,和真正的实施细则相去甚远,真正按照文件去操作,依然有很多疑问需要去明确。
另外,铁道部在承诺“不单独设限”的同时,对民间投资涉足铁路领域的范围却有明确规定。比如,文件规定“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铁路非运输企业改制重组,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暗含的意思是,民间资本不能通过参股、控股等形式参与“铁路运输企业”的重组。另外,从文件本身看,民间投资除了可以“参与建设”之外,对于庞大的铁路系统,如何确保自己的投资权益,只字未提。
“实施细则”不像实施细则,更像一个纲领,这样的问题,不仅仅出现在铁道部文件里,而且在已经出台的六个部委文件里,随处可见。特别是,这些文件对于民间资本长期以来遇到的“玻璃门”和“弹簧门”等问题,并没有给予明确回应。比如,对于民间资本投资银行机构,银监会对热议的民间资本能否作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这样的问题,在文件里却没有任何回应。根据以前出台的《村镇银行暂行管理办法》,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必须是银行,而不能是一般的民间资本,对于这些不合理的规定,在刚刚出台的实施细则里也没有修改。也就是说,民间资本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在现有的制度性下,没有任何可能做第一大股东,你可以出资,但发起设立之后的银行却属于别人,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玻璃门”。
名义上不对民间投资设置歧视性的规定,但歧视性的规定在这些文件本身里也仍然随处可见。比如,在证监会的文件里,规定民间投资只能作为证券、期货等机构的参股者,不能控股,这本身就是对民间资本赤裸裸的歧视。
而且,对于本次部委大规模出台鼓励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则,坊间还认为,这完全是为了救一些部门的“急”。比如,铁道部出台鼓励民间投资参与铁路建设,似乎更被解读为为了缓解铁路建设资金之不足。目前铁道部负债2.4万亿,一季度亏损达70多亿,很多铁路因为资金不足而停工。在整个铁路投资体制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为了救急而吸引民间资本进来,本身就没有太多的诚意。再比如,外界有一种观点认为,目前之所以开放民间投资,是因为经过4年前的四万亿计划,政府已经没有力量再去搞大规模的经济刺激计划,为了遏制经济进一步下滑,只能依靠民间投资。
很显然,如果我们将“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垄断领域”,解读为一些垄断企业缺钱,一些行业没人干了,才给民间资本让出来——很显然,这样的鼓励没有任何意义。站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民间投资36条”的确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对于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而言,鼓励和支持其发展,是长期的制度性命题。是鼓励发展非公经济,还是追求国企在所有领域的突飞猛进,这关系到中国未来的市场经济资源配置方式的方向性选择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说到底,是转变资源配置方式,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权力配置资源的传统方式,让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让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中国要发展真正的市场经济,如果非公经济的发展空间进一步被挤压,这样的市场经济肯定不是真正以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
“从身份到契约”,这是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最重要的分野。如果一个社会的各个主体分为三六九等,以出身论权力,这样的经济形态绝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因此,发展民营经济,鼓励民间投资,是中国建立市场经济的重要命题,不能仅仅视为“稳增长”的一些临时性举措,更是中国经济保持活力,长期、稳健发展的关键所在。对我国经济增长贡献率高达60%以上的非公经济,其发展政策不应是短期的临时性举措。民间投资的战略地位不解决,民间投资的国民待遇问题不解决,宏观经济就难以摆脱周期性的困难。 ★文/马光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