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深港金融合作步子应再大一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8 02:59 来源: 证券时报网作者:王勇
6月6日,深圳市副市长陈应春在“深圳引进外资银行30周年论坛”上表示,前海金融新政有望于近期出台。看来,深圳市委市政府正在按照此前通过的一揽子金融改革方案一步步扎实推进,令人欣喜。但笔者认为,深圳市的每一项金融改革与创新,都离不开深港金融合作。而眼下,已是深港金融合作应走向纵深的时候了。
深港金融合作
走过30年辉煌
回顾深港金融合作,走过了逐步辉煌的30年。这30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技术层面上的合作,主要是支付结算系统的连通。第二阶段,从基础实务层面逐步推进两地金融体系的合作,从两地证券交易所的合作、深港离岸金融合作以及两地合作的金融生态环境等几方面展开。到目前为止,深港金融合作已经达到一个较高水平,各个领域合作全面开花。尤其是CEPA协议签署后,两地金融业交流与合作掀起了新高潮。资料显示,目前,到深圳开展业务的港资金融机构已近50家,位居内地城市榜首。汇丰、东亚、渣打、恒生等银行在深圳开设了分行,渣打、中银香港、南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纷纷在深圳设立后台服务中心。两地在银行卡清算、票据清算、代理汇划、信贷业务、跨境人民币和港币业务等方面的合作持续深化。此外,港商在深通过直接或间接参股方式合作的保险机构有12家,其中5家保险代理公司、5家保险经纪公司和2家保险公估公司。与此同时,总部在深圳的法人银行机构也以香港为“桥头堡”走出去,加快国际化。招商银行较早在港开设分行,2010年又出资193亿元收购了香港永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在香港设立了代表处。截至2011年底,深圳辖区已有5家证券公司、1家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有3家基金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在机构合作方面,平安证券通过引入香港管理层,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南方基金发行以投资港股为主的QDII,积极探索国内基金业全球化资产配置。此外,深圳本地大型骨干企业也借助两地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如招商银行、中兴通讯、深圳高速等公司A+H上市,广深铁路和中国平安蓝筹股回归A股市场等。
深港金融合作
得益政策支持
实际上,深港金融合作如此高效率实现,主要得益于政策的大力支持。2008年6月初正式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发展促进条例》,明确深圳在全国金融格局中的“金融中心城市”定位。2008年12月,深港达成共识,支持香港巩固和发展其作为中国的世界级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支持深圳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2008年12月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2009年5月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等国家文件,明确了深圳要大力建设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赋予深圳在金融改革与创新方面先行先试权。2010年,也就是深圳特区成立30周年之际,国务院正式批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为深港深化金融合作和深圳金融创新开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2011年12月底,深圳市政府推出的《深圳市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利用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市场开放契机,深化深港合作,通过支持香港建设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强化深圳作为人民币跨境流通主要渠道和人民币计价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重要主体的地位,加强资本市场和财富管理业务等优势领域的国际合作,有效参与国际金融合作和竞争,提升深圳金融业的开放度和影响力。今年4月12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加强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推进前海金融创新,积极探索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将是未来的一项重点工作,其中包括推进前海股权交易所建设,加快深港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等内容。尤其是加快深港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可谓是深圳金融创新的突出特点之一。
深港金融合作
应继续走向纵深
今年,深圳推出重大金融创新措施,其主要目标之一就是通过引导和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促进科技和金融有效结合,推进在前海开展场外交易市场发展、金融业综合经营、资本项目开放和利率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等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模式创新,进一步提升深圳实体产业利用金融资源的质量和方式,增强实体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深圳金融创新本身就是金融改革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深圳的金融创新政策能够尽快出台并落实,将对深圳以及广东省的产业转型升级都将产生极大的影响,并且能将中国的金融改革引向深入。但实现这些改革初衷,必须依托香港的金融资源、人才以及管理等优势,通过深港金融合作不断走向纵深,从而促进深圳金融创新不断升级换代。而在深化深港金融合作方面,可进一步加强多方面合作,包括跨境人民币业务、跨境贸易融资、跨境理财产品研发等。尤其是应大力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力争到“十二五”末,把前海打造成为引领深圳金融业改革创新的引擎和载体,依托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范围,利用深港两地畅通的支付结算互联条件,尝试逐步建立人民币跨境流出和流入的无障碍通道。发挥深圳作为人民币回流渠道的区位优势,探索在香港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地方政府债券和企业债券,争取率先在前海开展深港银行跨境人民币贷款、同业转贷款和外商以人民币直接投资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深圳机构率先在香港募集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等。
总之,深港金融合作不断走向纵深,是深圳金融创新不断深化、金融服务不断改善进而对实体经济更有效支持的制胜法宝。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高级培训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