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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自制火锅底料饮料须公示 非法添加吊销执照

2011年05月06日 04:10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李秋萌) 月底前,餐饮企业的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都要在卫生部门备案,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昨天,北京市卫生局召开会议明确,本市将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全市举报电话12320。

  非法添加将吊销执照

  卫生部门表示,本市将对各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按照上限实施处罚,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

  按照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停业整顿;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关闭并吊销执照。对违法企业和责任人,必须依法从重处罚。特别是对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及原料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依法从重处罚。同时,本市将加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抽样检测力度。

  餐馆四宗罪将被约谈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雷海潮表示,今年,本市将在修订餐饮业卫生量化分级动态管理办法的同时,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人的约谈制度。

  据了解,当餐饮服务提供者出现下列情形将被约谈:一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二是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是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四是有关情况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认为需要约谈的。约谈主要内容包括向相关责任人通报违法违规事实及其行为的严重性、告知整改的内容和期限、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

  卫生部门规定,凡被约谈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其约谈记录载入被约谈单位诚信档案,作为不良记录,与量化分级管理和企业信誉等级评定挂钩;并且两年内不得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任务;凡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从重处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向社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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