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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抽检696批次未检出瘦肉精

2011年05月25日 07:55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下半年全省21地市质检部门可检5种“瘦肉精”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岳志轩)昨日,记者从肉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上获悉,质检部门正在完善检测能力,下半年全省21个地市可检测5种“瘦肉精”。对于正在征求意见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质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定将缩短问题食品召回时间。

  严防含“瘦肉精”的原料肉

  “肉制品的食品安全风险主要在于原料肉”,广东省质监局食品处处长张欣指出,国家有明确规定,病死猪、来历不明的肉类不能用来生产肉制品。

  瘦肉精监管原本并不是质监部门的职能,不过同样进入了风险监控的视野,据悉,今年以来广东省质监局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防含“瘦肉精”的原料肉进入肉制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检查企业原料肉的来源、进货查验记录、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等,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此外,还对所有正常生产的获证肉制品企业开展“瘦肉精”相关项目的专项抽样检验,抽检肉制品成品及猪肉原料共696批次(其中原料364批次,成品332批次),均未检出“瘦肉精”。

  张欣表示,已经争取省财政支持为全省重点市、县质监部门下属质检机构增配检测设备,提高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水平。下半年21个地市将可检测5种“瘦肉精”,不过张欣昨日并没有透露具体种类。

  据记者了解,当前的瘦肉精主要有7种,分别是莱克多巴胺、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硫酸特布他林、西巴特罗、盐酸多巴胺。目前有关部门在检测的时候只检测单一成分,通常只检测盐酸克仑特罗,个别地方有检测莱克多巴胺,比如广州市在亚运时期同时检测上述两种“瘦肉精”。

  “食品召回比汽车召回难”

  国家质检总局正在对新修订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张欣昨日指出,新规将缩短问题食品召回时间。“食品召回比汽车召回要难,食品是快速消费品,汽车的流向很清楚,但食品只能根据台账追溯,而等找到了,可能又已经消耗。”张欣说道

  “相比于旧规定,新修订的规定简化了食品召回的程序,更容易操作”,张欣说,旧规定规定,判定食品是否属于不安全食品,要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果企业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还要听证,这涉及的时间就比较长,也不便于应急。而新修订的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就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张欣还在会上强调,肉制品生产企业依法应落实14项主体责任,包括获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并保证有效、一致;建立并落实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原辅料采购查验制度、原辅材料进货台账和使用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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