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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达新鞋青岛被曝质量问题 顾客换货遭拒

2011年06月01日 14:35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鞋底出现“掉渣”的位置。 鞋底出现“掉渣”的位置。

  半岛网5月30日消息  近日,市民张先生遇到一件窝心事,在四方利群一楼吉尔达专柜刚买的新鞋,穿了一天就发现鞋底开始“掉渣”。想去换新鞋,商家、厂家却认为是他穿着不当造成鞋底磨损,不能给予更换。对此,工商局表示,消费者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工商局进行投诉。

  爆料:新鞋穿一天,鞋底就“掉渣”    

  “14号刚买的,15号穿了一天,晚上回来就发现鞋底往下‘掉渣’。”张先生告诉记者,第二天他便来到商场要求换货,但商家表示要先将皮鞋送到厂家做检测,如果是质量问题才换货,否则不能换新鞋。两个星期之后,商场的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张先生表示,“厂家的鉴定结果认为是穿着不当造成的鞋底磨损,并猜测是踩了小石子”,所以不能进行更换,让他把鞋子拿回去再穿穿看看。

  张先生说,15号是穿新鞋的第一天,上班走路的时候格外小心,生怕把鞋子弄脏弄坏,更没有走石子路,因此怀疑是“厂家、商场在推卸责任”。

  利群:先调解,调解不成可协助消费者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31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青岛四方利群处理售后投诉的工作人员王先生。了解事情的始末后,王先生解释说,在商场内总共有6万个商品,皮鞋的投诉率是最高的,主因是国家对产品质量认定的方面还不完善。按照以往的做法,接到投诉后我们会先去柜台核实了解情况,然后再与厂家、消费者进行协调。

  “把顾客的联系方式留给我,我会和他联系的。”王先生表示,假设双方无法协调,商场肯定会协助顾客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或到质监部门进行质检。

  工商局:接到投诉后,可介入调解

  随后,记者对此咨询了12315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我国《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的要求,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消费者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直接联系工商局,按照程序进行调查、了解,查看出问题的原因,再进行调解。”该工作人员说道。

  文 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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