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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买房起将获使用说明书 房不对书开发商担责

2011年06月03日 10:41 来源: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耿诺)买了房子,知道这房子属于自己,但对于室内水电气线路、环保是否达标、交通噪声有多大影响却说不清楚。从今年7月1日起,这种情况将改变。市民买房时,开发商或原房主将提供给购房人一本《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让购房人对房屋情况一目了然。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了解到的。

  按照市住建委出台的“说明书”范本,其中详细地描述房屋建筑各部位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确保使用人了解房屋结构、上下水、电气和地采暖管道布置以及周边环境影响等,并告知违规使用可能出现的损害以及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随“说明书”还将附带房屋水电气线路、采暖管道布置图以及室内环境监测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建筑隔声情况和声环境情况、逃生通道图等11项图纸和报告。

  “这是全国首个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的范本,它同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市住建委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购房人在使用房屋时如果发现实际情况与“说明书”所说不符,开发商将承担违约责任。

  记者了解到,虽然现在开发商也会给购房人提供一份说明书,但内容一般都很简单。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装修环节经常出现拆改主体结构、砸承重墙、装修打眼打断电线等情况,房主对房屋情况的不熟悉导致开发商与购房人,甚至购房人之间都出现了矛盾。

  “如果开发商提供一本详细的使用说明书,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些矛盾的产生,同时更能维护房屋甚至公共的安全。”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野蛮装修等情况缩短了房屋的使用寿命,市住建委经过大量调研、并在借鉴了日本等国外房屋使用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这本“说明书”。

  记者还了解到,除了必须说明的情况及附件以外,该“说明书”范本中还有一项服务指南,要求开发商写明例如学校和幼儿园、医院、居委会等和居民关系密切的小区配套设施具体位置。

  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这本“说明书”是强制执行文件,开发商必须提供。如果购房人购买了已经提供过“说明书”的二手房,原房主应当将其交给购房人。同时,即使市民是租房住,也应从出租房主手中接受“说明书”。

  “如果原房主已经将房屋装修过了,也需要在说明书中填写装修情况说明。”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同时发现,即日起市住建委网站首页已经发布了图文并茂的《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市民可以登录网站直接点击阅读。

  使用说明书附件列表

  本套房屋建筑主体结构示意图(由建设单位绘制)

  本套房屋上下水布置示意图(由建设单位绘制)

  本套房屋电气线路布置示意图(由建设单位绘制)

  本套房屋地采暖管道布置图

  生产厂家对房屋建筑中配置的电梯、电线、水表等设施有关说明书等资料

  室内环境测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建筑物隔声情况和声环境情况

  逃生通道图(由建设单位绘制)

  绿地示意图

  共用部位、设置修缮、改造说明(二手房买卖适用,物业公司提供)

  室内装饰装修情况说明(二手房买卖适用,由出卖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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