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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燃气收购战升级 外资股东高价抢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7 01:21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李隽

  新年伊始,中国燃气(00384.HK)股权之争愈发激烈。

  针对新奥能源(02688.HK)、中国石化(600028.SH,00386.HK)对中国燃气的要约收购,中国燃气来自各国的股东似乎并不“领情”,甚至纷纷以高于要约收购价增持股份,摆出一副“抗争到底”的态势。而2010年期间,中国燃气甚至出现过多次价格在4港元以上的股权大笔交易。

  新奥能源、中国石化、中国燃气于2011年12月13日联合公告,前两者将以167亿港元收购中国燃气已发行所有股份,新奥能源承担收购费用的55%,中石化承担45%,要约价格为每股3.5港元。目前中国石化持有中国燃气2.1亿股,比例为4.78%。不过,这一消息遭到中国燃气董事会发文抵制。

  富地石油、韩国SK集团、德银高价增持

  港交所权益披露资料显示,继2011年12月大手笔增持中国燃气以后,富地石油(Fortune Oil PLC)于1月9日再次以每股3.68港元增持中国燃气460万股,目前合计持有3.094亿股,持股比例提高至7.06%。

  韩国SK集团也不甘示弱,于1月4日以每股3.66港元增持中国燃气2600万股,目前持有3.086亿,持股比例提升至7.04%。据彭博社报道,韩国SK集团表示,集团董事会早前已通过可动用最多约8.1亿港元增持中国燃气,其中包括自新奥及中国石化公布收购后的多次增持,目前剩下4亿港元尚未动用,未来可望继续增持股份。

  德意志银行同样也不甘示弱,于1月5日以每股3.65港元增持1310.68万股,目前持有3.21亿股,比例为7.33%。

  让人诧异的是,中国燃气各大股东都以高于要约收购价3.5港元来增持中国燃气股份,市场上多位分析人士认为,中国石化和新奥能源在未来或许需要提高要约收购价格。

  现有股东“对抗”收购?

  此前,中国燃气称,深圳市公安局在2010年12月18日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时任董事总经理及执行董事刘明辉、执行总裁黄勇作出拘留并进行调查;2011年3月3日,中国燃气董事会罢免主席李小云及副主席徐鹰的职务。徐鹰持有中国燃气1.95亿股,占4.45%。

  2010年10月,中国燃气按每股4.31港元,配售7.19亿股,集资30.7亿港元,其中韩国SK集团买入1.62亿股;2010年10月6日,刘明辉以每股4.15港元的价格转让4000万股给韩国SK集团。目前刘明辉及其配偶许秀兰依然合共持有5.89亿股,占总股本13.43%。

  中国燃气股东之一的海峡金融于2010年10月8日以每股4.36港元减持0.164亿股,持股比例从5.5%下滑至4.21%或1.84亿股。海峡金融内部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微博)》记者表示,上述减持仅属于市场行为,而当时减持的时候,前主席刘明辉等人尚未被拘留。

  2011年12月14日,中国燃气发布公告称,中国石化和新奥的收购要约“未能反映本公司基本价值”,而且“完全未获邀请”,甚至称收购“属机会主义性质”。

  究竟谁主导董事会草拟反击要约收购?中国燃气现有机构股东是否通过增持股份,站在同一阵线对抗收购?富地石油表示,此次购入中国燃气股份是战略计划的一部分;而据香港媒体报道,韩国SK集团发言人称,中国燃气业务营运、公司价值方面前景都不错,其增持价格有吸引力;并强调去年配股,韩国SK集团增持成本超过4港元,而近期增持成本较早前低。

  有分析人士认为,目前中国石化和海峡金融的持股比例,恰好在5%以下,因此连董事提名权都没有。该人士也称,目前中国燃气董事会反对中国石化和新奥能源的要约收购,其中原因是因为其成员有其既得利益所在,一旦收购成功,董事会成员很可能被大面积撤换;如果收购不成功可能不利于公司治理,但大股东接连增持无疑提高了公司股价,对持股者而言也并非不是件好事。

  此前,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也表示,中石化出价收购将给中国燃气及其股东带来好处。

  中国燃气拥有中国最大天然气项目组合,并且有液化石油气项目,于151个市/区拥有管道燃气业务,9个天然气管理输送项目,11个液化石油气码头,44个分销项目以及112个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中国燃气其余股东当中,包括印度燃气公司(GAIL (India) Limited)和阿曼国家石油公司(Oman Oil Company, S.A.O.C。)分别持有2.1亿股和2.38亿股,持股比例分别为4.78%和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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