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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销售疑云:销售额与客户财务数据矛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2 13:17 来源: 证券市场红周刊

  《红周刊》作者 宗章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的招股书(申报稿),于2月1日进行了预披露。从过往三个会计年度数据来看,该公司净利润从2008年的1846.23万元快速飙升到2010年的8252.35万元,复合增长率高达111.42%。但是盈利质量却有待商榷,毕竟在2010年实现的超过8000万元净利润中,包含有1181.56万元营业外收入,其中,因收到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企业发展扶持基金金额就高达1000万元,这难免令人质疑是在上市前通过补贴款来扮靓业绩。

  华东重机主营业务为轨道吊和岸桥,下游客户均为港口类企业。在目前全球经济面临衰退的环境下,华东重机是否有能力继续此前的增长神话,还有待时间检验。事实上,该公司2011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5056.64万元,仅相当于前年全年水平的61.27%,同时招股说明书还披露该公司业务并无明显季节性特征,这意味着该公司2011年可实现全年净利润金额,很可能将会比2010年出现同比下降。

  当然,这并非该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其销售数据的分析,本刊发现很可能存在着虚增收入的问题。

  销售金额与客户财务数据矛盾

  根据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前5名客户销售情况”部分的信息披露,华东重机在2010年的第一大客户为锦州港(600190),销售产品均为轨道吊,涉及销售金额高达9230.77万元,占该公司全部销售总额的19.1%。

  华东重机向锦州港销售轨道吊的业务,对于锦州港来说则为固定资产采购,在当年度财务数据中应当体现为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原值的增加额。同时鉴于新增值税征收管理条例中,已经明确了固定资产采购进项税可用于抵扣,这也就意味着计入锦州港固定资产原值增加金额的数据,为剔除了增值税后的净额,与华东重机的销售金额数据口径一致。

  此外,根据华东重机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来看,“产品安装完毕并经客户所在地质监部门检验合格后,公司向客户提供全额发票,客户向公司提供设备交接单”,这意味着在华东重机确认了对锦州港销售收入的同时,锦州港一方所采购的轨道吊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将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相关科目中,并不会受到在建工程的过渡性科目影响。综合上述分析内容可以得出结论,华东重机的销售金额与锦州港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科目原值增加金额基本相当,即便考虑到双方入账时间可能存在差异,相差金额也不应很大。但事实却远非如此。

  根据锦州港2010年年报财务报表附注部分的信息披露,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科目原值当年度余额共计59710.75万元,当年度增加金额仅为4895.05万元,就算锦州港在2010年只从华东重机一家公司处采购机器设备,相比华东重机披露的销售金额9230.77万元还少了4335.72万元,差异金额几乎相当于锦州港全年机器设备的总采购金额。

  这是否对应着华东重机虚增销售收入?毕竟4335.72万元的差异额占该公司2010年销售收入总额48573.39万元的8.93%,对于当期利润将产生重大影响。

  诡异的销售现金流量

  根据华东重机利润表数据披露,201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3883.74万元,鉴于华东重机母子公司增值税率均为17%,则含税收入金额为39643.98万元。同期应收款项净增加金额为823.87万元、预收款项净增加金额为2853.34万元,则不难推算出理论上事先销售商品现金流入金额为41673.45万元。但事实上现金流量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发生金额却仅为32007.42万元,较理论推算数据少了9666.03万元。

  更加关键的是,2010年和2009年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实际实现销售现金流入金额远远小于根据营业收入测算的应实现金额(见下表),三年合计相差金额竟然高达30957.66万元,占2011年第三季度末华东重机净资产金额25422.99万元的121.77%。

  这笔合计金额超过三亿元的巨额销售款流向了哪里?从审计学的角度来看,由于有银行对账单作为第三方凭据,现金流量表的可信度通常比利润表要高。这不禁令人质疑该公司销售数据的真实性,本刊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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