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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股份重组方股东停牌前进入 或涉内幕交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2 04:06 来源: 证券日报

  近日,有投资者指出,华联矿业股东董方国夫妇在大成股份重组停盘前抢入大成股份(600882.SH),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另有投资者表示,大成股份在重组预案中先是说截止3月28日,华联矿业的所有股东都已同意重组,同时又说董方国在预案披露前不知道重组相关事宜,前后说法矛盾,涉嫌虚假陈述。

  8月19日,有分析人士表示,大成股份涉嫌虚假陈述,董方国故意说谎可能是为了掩盖自己与其妻子田纪红涉嫌内幕交易之事。

  8月20日,杨兆全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表示,根据大成股份公告时间点及董方国本人的股东身份,董方国夫妇具有内幕交易的重大嫌疑,这个嫌疑不能通过本人的陈述就能排除,而是需要由监管机关进行必要的调查得出结论。此外,大成股份是否构成虚假陈述,同样需要监管机构的调查。

  董方国夫妇重组停盘前抢入大成股份

  浮盈16.37万元

  近日,有投资者反应,华联矿业股东董方国夫妇在大成股份重组停盘前抢入大成股份,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1月19日,大成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中国农化正在筹划针对公司的重大股权转让和资产置换事宜。

  3月31日,大成股份发布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预案显示,截至2011年3月28日,华联矿业所有股东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显示,大成股份于3月29日与重组方中国农化及华联矿业的股东银山投资、东里镇中心、汇泉国际、齐银山、宏达矿业、华旺投资、华为投资、霹易源投资、董方国签订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份转让之框架协议》。

  预案披露,大成股份监事佘志莉的丈夫程涛在2010年7月18日至2011年1月17日(以下简称,核查期间)多次买卖大成股份的股票,直到1月13日才清空其所持大成股份的全部股票。

  让上述投资者吃惊的是,据预案披露,华联矿业股东董方国及其妻子田纪红分别在核查期间购买了大成股份的股票。其中,董方国于1月6日以8.46元的价格购买了大成股份1.89万股,共花去15.989万元,田纪红更是于1月14日以8.41元的价格购买了大成股份1.03万股,共花费8.662万元。

  7月27日,大成股份发布了《大成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草案)报告书》。

  草案显示,董方国及田纪红仍持有大成股份2.92万股的股份。以大成股份8月19日的收盘价14.05元计算,董方国夫妇所购买的股票浮盈16.374万元。

  在草案中,佘志莉和董方国都承诺,在重组完成后将买卖大成股份股票所获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对于董方国夫妇在停盘前抢进大成股份之事,8月19日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薛洪增表示,如果华联矿业股东董方国及其妻子田纪红在大成股份停盘之前知道了重组的相关事宜,并且还购买了股票的话,就涉嫌内幕交易。

  董方国说谎?

  大成股份涉嫌虚假陈述?

  董方国在大成股份3月31日披露的预案里表示,“本人系山东华联矿业的股东,未曾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谈判工作,本人及妻子田纪红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前未曾知晓谈判内容和涉及大成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买卖大成股份股票行为系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上述投资者质疑称,预案的公告大成股份于3月31日在上交所正式披露,预案末端显示的日期是3月29日。预案中披露,截至3月28日,华联矿业所有股东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这表明董方国作为华联矿业的股东最晚于3月28日就知晓了重组的相关事宜。而大成股份在预案中却说董方国在预案披露前不知道重组相关事宜,这是否涉嫌虚假陈述呢?

  8月19日晚,严义明律师事务所的司马律师对此表示:从逻辑上讲,作为华联矿业的股东,董方国可能没有参与重组的谈判,但是别人把自己(指董方国)的资产(华联矿业的股权)卖出去,他可能不知道重组具体的方案和价款,但是不可能在预案披露前不知道重组之事;并且大成股份的预案也披露说,截止3月28日,华联矿业的股东都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同意本次重组。以此判断,董方国在有意说谎,而大成股份涉嫌虚假陈述。

  对此,8月19日中国资本证券网多次拨打大成股份公开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上述投资者疑惑:董方国为何前后说法矛盾?大成股份是否涉嫌虚假陈述?

  对此,有分析人士表示:大成股份及董方国前后表述矛盾可能是为了掩盖董方国及其妻子田纪红涉嫌内幕交易之事,从而避免他们涉嫌内幕交易之事影响重组事宜。

  内幕交易?

  虚假陈述?

  对此,8月20日,杨兆全律师表示,根据公告时间点及董方国本人的股东身份,他具有内幕交易的重大嫌疑,这个嫌疑不能通过本人的陈述就能排除,而是需要由监管机关进行必要的调查得出结论。此外,大成股份是否构成虚假陈述,同样需要监管机构的调查。

  同时,另有资深律师于8月20日表示:投资者、律师及媒体对大成股份涉嫌虚假陈述、华联矿业股东董方国及其妻子田纪红涉嫌内幕交易的关注最主要作用在于引起社会及监管部门对上述两件事情的关注和重视,从而督促有嫌疑的各方公布更多的信息澄清自己,也可以促使监管部门对大成股份的重组事宜进行更多的了解和更深入的调查,定性问题是监管部门在调查之后做出。

  上述投资者也疑惑道,对于董方国及其妻子田纪红涉嫌内幕交易之事,大成股份及董方国是否应该披露更多的信息呢?

  (白宝玉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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