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造假门举报人范德均一审被判10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6 02:39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每经记者 吴文坤 发自北京
曾让长虹陷入“造假门”风波的范德均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日前终于有了进展。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9月15日)获悉,在9月9日对此案进行了长达14个小时的公开审理后,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昨日一审判决范德均(微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范德均的代理律师随即对记者表示将坚决上诉。
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自从2010年5月范德均在苏州吴江市被拘捕,并于2010年6月4日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式逮捕以来,范德均在监狱已经待了一年多。
范德均何人?2010年2月,他开始举报四川长虹自1998年起虚增50亿元销售收入,身为长虹湖南地区销售前负责人的他让长虹陷入了“造假门”风波中。不过,长虹随后发布澄清公告称一切均属“子虚乌有”。绵阳国税局、四川证监局针对上述举报也均表示未发现长虹的问题。
实际上,在2010年举报长虹造假时,他才刚刚出狱5年时间。
据媒体报道,在范德均出任长虹在湖南地区的销售负责人时,范德均帮助该区域的长虹代理商邵东公司与浙江金信联系,由后者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从邵东公司购进彩电,邵东公司再把这些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给四川长虹,浙江金信再委托邵东公司把其购进的彩电以“跳楼销售”的方式卖给湖南的零售商收取现金,邵东公司把现金办成现汇汇票交给浙江金信。
后来,此事被举报,范德均因为帮助邵东公司拿到代理费,并使包括自己在内的湖南销售人员获得奖励,2000年被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裁定为:挪用公款炒卖承兑汇票,且将利差据为己有;假借商业单位名义销售公司货物2900万元,窃取返利,涉案金额达77万余元,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判7年,并附带民事赔偿四川长虹77.87万元。
也是由于上述事件,才导致范德均去年因涉嫌虚开2900万元增值税发票被拘捕,并被四川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律师称将上诉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了解到,在9月9日该案开庭审理时,审判长、主审法官分别由高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东和一位庭长担任,庭审现场还有几十位听审人员。审理则从上午10点一直持续到晚上12点,当庭并未宣判。
在审理过程中,范德均是否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据辩方给记者提供的材料显示,案件公诉方的发问和举证重点是,该案所涉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存在真实交易。公诉方认为,范德均及手下工作人员先把长虹的彩电卖给终端零售商,然后再签订长虹与经销商邵东公司之间的合同,这样合同就是“虚假”的,基于这样的合同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也是虚假的,而且“中小散户付款在先,金信开具承兑汇票在后”。
范德均案的辩护律师、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的薛昌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增值税发票材料完备,《电子产品购销合同》、《成品提货单》、《冲账表》、汇票四证相符,票、款、货高度一致的情况下,不存在虚假一说。该律所另一负责此案的律师谷莎认为,上述票据的开具是存在真实货物购销,有真实的交易背景。而且,假定范德均的行为构成犯罪,也已经在2000年经过刑事处罚。
“判处范德均有期徒刑10年。”负责该案的书记员昨日对记者表示,10天之内还可以上诉。除此之外,没有进一步关于该案的信息透露。记者曾分别致电高新区法院副院长刘东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安,无果。
“在接到判决书后,我们将继续上诉。”薛昌表示,二审的形势也难言乐观。不过,他们将会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事项更积极地工作。
据有关媒体报道,长虹方面此前否认了范德均被抓与其举报行为有关。《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致电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后者表示对该案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