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规设阻 传媒业借壳模式恐退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2 22:32 来源: 经济导报经济导报记者 刘翔
21日,*ST白猫(600633)发布公告,其正式更名为“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此,随着工商登记变更和高层人事更替完成,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报控股”)借壳*ST白猫顺利收官。由于此前已经获得中宣部和证监会批文,浙报集团有望成为今年首家整体上市的报业集团。
同浙报控股一样,“借壳”已成为传媒业上市的普遍路径(本报7月29日A1版《传媒集团上市“冰火两重天”》曾予报道)。就在本月,广西日报与索芙特(000662)大股东签署重组协议,意图借壳。此前也有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借壳新华传媒整体上市的先例,加之不久前未能成行的南方报业借壳*ST炎黄(000805),一时间,快捷、成本低的借壳成为诸多跃跃欲“市”的传媒企业的首选。
但如今,这一“借壳”趋势有望改变。
证监会新近出台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新规”),使得借壳上市的成本已基本比肩IPO。“新规的出台,对传媒行业等有意借壳上市的企业而言,会产生一定影响。”20日,东莞证券一位文化传媒行业研究员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浙报上市已无障碍
浙报控股的整体上市,已扫清了最后障碍。
19日晚间,*ST白猫发布一系列公告,称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1.5亿元提升至4.3亿元,相应的经营范围也由“百洁布、纸制品、日用化学品等”变更为“传播与文化产业的投资、开发、管理及咨询服务等”。
人事方面,*ST白猫原公司总经理、董秘辞职。经董事会推选,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党委书记高海浩当选公司新一任董事长。
按照双方协议,*ST白猫将截至2010年9月30日经审计评估的全部资产和负债(除应付股利及对应的货币资金外)与浙报控股持有的报刊传媒类经营性资产进行置换,而浙报控股指定其全资子公司美加净日化承接全部置出资产。
资产置换过程所中形成的置换差额,则由*ST白猫向浙报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目前,非公开发行已经完成。
随着浙报控股向资本市场迈出的这一步,公众也得以一窥其盈利状况。
导报记者从*ST白猫方面了解到,浙报控股置入资产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58亿元,占去年全年的54.19%,实现营业利润1.3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亿元,分别占去年全年的62.48%和58.50%。至6月末,置入资产总额15.0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71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12%。
转让财新股权避免同业竞争
传媒行业整合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规模和资金的优势,也催生出一批传媒巨头。但是,要完成从传统企业向上市公司的转变,传媒巨头还需迈过“同业竞争”这道坎,消除旗下多家报纸、杂志的同业竞争。
前不久,一则股权转让信息引发了传媒界和资本市场的共同关注:浙报控股挂牌转让其持有的财新传媒19.77%股权。据了解,由知名财经媒体人胡舒立(微博)掌舵的财新传媒,注册资本1.12亿元,旗下拥有一网三刊,包括财新网、《新世纪》周刊、《中国改革》月刊和《比较》杂志,以及视频等全媒体平台。
“转让财新传媒股权,正是出于浙报控股顺利借壳上市的考虑,及时清理股权,以避免因同业竞争阻碍其上市步伐。”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对导报记者表示,挂牌对于浙报控股和尚在成长期的财新传媒而言,可谓双赢之举。
实际上,浙报控股只是适当降低了持股比例,并未完全放弃财新传媒这家颇具发展潜力的媒体。导报记者注意到,浙报控股为财新传媒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0%。若此次股权转让成功,浙报控股持股将降至20.23%,略高于天津知衡、天津域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两个并列第二大股东20%的持股比例。
同时,浙报控股对受让方的苛刻要求,也为财新传媒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
浙报控股要求,受让方须为境内合法注册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此外,受让方必须整体受让财新传媒19.77%的股权,不可分割受让。
值得注意的是,浙报控股还提出,受让方承诺受让股权后,须向财新传媒提供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5年,且在股权交割完成1个月内提供借款,不得要求提前还款。
此举对于成立不足两年,还处于“烧钱”阶段的财新传媒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
“壳资源”优势不在
此前,诸多跃跃欲“市”的传媒企业,走的都是同一路线:借壳上市。“借壳上市成本低、周期短,手续也相对便捷,所以受到传媒集团的追捧。”上述东莞证券研究员表示。
对于在主板上市而言,连续3年盈利是IPO的必要条件。显然,有些传媒企业在2010年之前并没有达到这个条件。而此前,借壳上市则不受该条件约束。
但是,随着新规的出台,还有多少传媒公司会选择借壳上市?导报记者注意到,对于企业借壳上市,除了原有要求外,新规还增加了“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两大条件。
显然,这已经接近“连续3年盈利”的IPO必要条件。上述东莞证券研究员认为,新规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让借壳上市向IPO“看齐”。
“借壳的优势将不在。”大智慧策略研究室主任石建军也持相同观点:随着借壳上市的要求接近IPO,未来壳资源肯定不会特别吃香了。
虽然“借壳潮”阻于新规,但传媒企业上市的脚步并不会停歇。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鼓励传媒企业上市,3至5年内重点培育6-7家资产、销售均超百亿元的大型传媒出版企业。政策及各大传媒企业鏖战割据的背后,终究难离资本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