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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林集团曝离奇资产转让 董事长卖房公司不知情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9 01:33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徐光

  日前,秋林集团(600891)发布一纸法院诉讼判决公告,哈尔滨市南岗区中级人民法院就哈尔滨瑞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诉秋林集团和秋林大厦关于南岗区东大直街320号(秋林商厦和秋林大厦)的房产事宜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原告购买秋林集团房产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应按协议约定履行。

  然而,秋林集团却称,对相关的房产转让事宜并不知情,也没有收到相关的房产转让款项。如果执行现有判决,秋林集团将财物两空,蒙受巨大损失。

  重重迷雾深藏玄机

  按照原告的陈述,早在2007年9月11日,汉帛(中国)有限公司与秋林集团就收购本案所涉房产签订了《资产收购框架协议》,并在2008年6月11日将本案所涉房产的相关手续、设备等向瑞博商务进行了交接。2008年12月6日双方还正式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协议》,收购方也按照协议支付了相关的收购款项。但秋林集团声称,上述资产转让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对任何人就上述资产转让事宜予以授权,没有授权时任董事长蒋贤云签署上述协议,也未对上述协议做过任何信息披露。

  据知情人透露,上述合同是公司原董事长蒋贤云签订的,公司个别高管参与了此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该《房地产买卖协议》涉及重大资产出售,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容,需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中介机构参加并报中国证监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但是,按照秋林集团的说法,前董事长蒋贤云与瑞博商务签署的相关协议,已超越其管理权限。

  按照上述房地产买卖协议,所涉房产总面积73122.37平方米,交易总额53500万元,平均成交价格7316.5元/平方米。

  在采访中,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秋林大厦和秋林商厦地处哈尔滨最繁华的南岗区秋林商圈内,附近是香港新世界百货、松雷、远大、人和商业街等优质企业。在2008年,这一代的二手住宅价格每平方米就已经过万,而商业地产的价格则应该在3万元/平方米以上。对公司以如此低的价格交易这笔房产,该人士表示不可理解。

  自相矛盾的是,2010年7月1日,秋林集团还在汉帛(中国)投资公司的授意下,将本案所涉房产的地下二层到七层以每平方米不足900元的价格租赁给了哈尔滨美达商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期三年。

  暴露公司不良治理

  实际上,在秋林集团,违反公司基本治理准则的事时有发生。据了解,2007年12月,因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该公司及董事蒋贤云就曾遭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2008年和2009年,公司分别与哈尔滨宏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和江苏华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两次重大装饰装修合同并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做出信息披露。

  2010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蒋长钢先生为执行总裁的议案”,但在未授权的情况下,蒋长钢在2009年6月即开始履行总裁财务审批职责,并于2009年6月18日开始主持总裁办公会;2010年8月,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在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董事、总裁吴敏一以及董事林庆灯自2008年以来,从未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此外,公司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

  据知情人透露,自奔马实业入主秋林集团以来,很多事情的运作都不透明。董事会很少开,即使开,也有一些董事迟迟不参加现场会议,导致董事会形同虚设。公司的经营运作往往表现为“个别人说了算”,灵活但不讲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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