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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富维4.9亿应收款无解 股东期间占用期末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9 02:22 来源: 证券日报

  中国资本证券网 王强

  近日,有投资者向中国资本证券网反映,一汽富维(600742.SH)2010年向大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简称一汽集团)销售了291.16万元商品。而一汽富维应收账款项目中,2010年新增应收一汽集团49830.69万元。

  那么令投资者困惑的是,销售不到300万,为何应收却增加了4.9亿多元?

  二股东减持260万股

  公司改制所致

  12月8日,一汽富维公告称,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长春一汽四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四环)的书面通知,截止2011年12月6日,一汽四环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3%。减持后,一汽四环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5,475,606 股,占公司总股本7.32%,仍为一汽富维第二大股东。

  上交所大宗交易记录显示,12月6日,一汽富维有一笔大宗交易发生,买入和卖出的都是国泰君安总部,成交量为260万股,成交价为19.25元/股,总成交金额为5005万元。

  由于这是一汽富维近10个月以来的唯一一次大宗交易,并且成交量与一汽四环减持股数一致,可以推断,上述大宗交易正是一汽四环的减持。

  12月8日,有分析人士对此表示,一汽富维业绩持续下滑可能是二股东减持的原因之一。

  一汽富维2011年中报显示,公司2011年上半年实现净利2.14亿元,同比下降12.54%;一汽富维2011年3季度报显示,公司2011年第3季度实现净利9295.62万元,同比下降27.24%。

  12月8日,一汽富维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一汽四环正在进行改制,这可能是他们减持公司股票的原因。

  49830.69万元应收大股东账款无解

  大股东“期间占用、期末偿还”?

  近日,有投资者向中国资本证券网反映,一汽富维与大股东一汽集团之间的关联往来令人疑惑,一汽富维可能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占款的问题。

  一汽富维2010年报显示,2010年,公司向一汽集团采购商品总计126,781,143.53元,向其销售商品总计2,911,620.91元。2010年初,一汽富维应收一汽集团账款总计44,716,913.86元,截至2010年末,一汽富维应收一汽集团账款总计86,253,195.45元,较年初增加41,536,281.59元。

  为何一汽富维2010年一共才向一汽集团销售了291.16万元的商品,应收账款却增加了4153.63万元呢?

  此外,中瑞岳华出具的《一汽富维: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审核报告》)显示,一汽富维的应收账款科目,一汽集团2010年累计占用资金为54302.38万元,占用性质为经营性往来,2010年一汽集团累计偿还资金为50148.75万元。

  12月7日,中央财经大学教师景小勇对此表示,关联方应收账款占款通常会将增值税一并计入。

  根据以上数据统计,一汽富维应收账款科目下,新增应收一汽集团的账款总计49830.69万元。但一汽富维2010年一共向一汽集团销售商品291.16万元,即使加上增值税,也只有340.66万元(按17%的增值税率计算)。

  根据以上数据计算,一汽富维有49490.03万元(49830.69-340.66=49490.03)应收大股东账款无法解释。

  12月7日,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对此表示,对不能解释清楚的应收账款,有两种可能的情况。一种情况是公司财务管理较为混乱,特别是对关联交易,可能存在合同缺失、凭证不全等问题,导致账目不清。另一种情况,可能是为了规避强制规定而虚报款项科目。根据监管规定,大股东不得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款项,否则要被行政处罚甚至是要刑事责任。为此,有的公司会把非经营性的违规占款列为经营性欠款。

  对于非经营占款问题,12月8日,一位法律人士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2010》37号公告规定,上市公司应加强资金风险管理,完善重大资金往来的控制制度及尽责问责机制,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违规资金占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禁止以“期间占用、期末偿还”或“小金额、多批次”等占用形式规避内部决策程序的行为。如果上述数据属实,一汽富维很可能存在大股东“期间占用、期末偿还”的问题。

  对于4.9亿元应收大股东账款的问题,12月8日一汽富维上述工作人员婉拒回应。

  那么,一汽富维4.9亿元应收账款究竟是如何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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