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启明星辰股东减持引争议 专家称涉嫌内幕交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6 03:32 来源: 证券日报

  分析人士表示,虽然法律上未给出明确违规的规定,但是如果这样不算违规,那是不是以后上市公司都可以采用成立一个公司来减持的办法去钻法律的空子?

  中国资本证券网 关欣

  近日,中国资本证券网曾发表《启明星辰遭股东多番减持 高管"出逃"涉内幕交易?》一文,有投资者质疑启明星辰(002439.SZ)高管涉嫌通过西藏天辰违规减持;同时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邱维在高位减持,累计套现700余万元,或存在内幕交易。

  12月13日,启明星辰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解释,认为减持并不违规。但投资者认为,启明星辰高管通过西藏天辰在"窗口期"减持本身就是违规,更何况财务负责人"恰巧"会在高位减持。

  对于上述减持是否违规以及财务负责人是否涉嫌内幕交易,近日中国资本证券网咨询了多位专家。有专家们认为该减持属于"窗口期"违规减持,甚至涉嫌内幕交易;也有专家并不赞同,认为相关法律规定并不完善,亟需修改。

  启明星辰称减持并不违规

  10月12日,启明星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天辰以16.90元/股减持455848股,减持后西藏天辰还持有9729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而启明星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佳,启明星辰董事副总经理潘宇东,董事谢奇志,监事王海莹分别是西藏天辰的第一、第二、第四及并列第五大股东。而谢奇志和王海莹还分别担任西藏天辰董事长及总经理的职位。

  10月15日(距上述减持日3天),启明星辰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业绩下降幅度超出预期。10月27日(距上述减持日15天),启明星辰发布了三季报,称2011年7至9月,启明星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734万元,同比减少665.58%;2011年1至9月,启明星辰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3143万元,同比减少48.05%。

  因西藏天辰的多位股东及管理人员同时又是启明星辰的董监高,因而投资者质疑启明星辰高管涉嫌通过西藏天辰在"窗口期"违规减持,有内幕交易之嫌;而财务负责人"恰巧"在高位减持,似乎更是印证了这一点。

  针对以上问题,12月13日启明星辰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解释称,西藏天辰减持主要是由于部分员工因个人需要,申请将间接持有的启明星辰公司的股份,变为现金。所有在此次西藏天辰公司减持获得现金的人员,均不是启明星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董事王佳和谢奇志、监事王海莹、卸任董事潘宇东,均未减持其在西藏天辰公司持有的股份。而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邱维于11月29日、11月30日减持公司股票属于个人行为。启明星辰认为,以上减持没有违反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有关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也未违反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此期间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多位专家认为公司违规且涉内幕交易

  对于以上解释,投资者并不满意,投资者认为启明星辰高管通过西藏天辰在"窗口期"减持本身就是违规,更何况财务负责人在高位"精准"减持。

  对于启明星辰董监高通过西藏天辰减持是否属于"窗口期"违规减持、是否涉嫌内幕交易,中国资本证券网咨询了多位专家。

  12月15日,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表示,根据股票交易的规则,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公告前30日内,以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公告前10日内,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即敏感信息的"窗口期"。在此期间公司高管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违规。

  杨律师进而认为,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这些个人或者其所在的公司在"窗口期"进行的股票买卖,一方面属于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这也明显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而进行交易,构成了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

  同时,杨律师指出,按照沪深交易所的上市规则规定,对于违规交易,交易所可按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惩罚性违约金,对违规的董事、监事可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相应职务。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将向证监会报告,由证监会进行查处。

  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也表示,该种做法已经违反窗口期减持相关规定,同时投资者的怀疑确实也比较合理,该违规减持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至于财务负责人的减持确实可疑,但目前无法认定为内幕交易。

  武汉大学(微博)法学院著名法学教授孟勤国则认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有担任董事职位的,应当认为其是内幕信息知情人。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窗口期减持,而且三季报包括业绩预告修改公告都公告了公司业绩的下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内幕交易,再加上财务负责人"精确"的高位减持,建议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少数专家建议完善相关法律

  但也有专家给出了不同答案。

  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张洪明律师认为,虽然西藏天辰部分股东是启明星辰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从逻辑推理上似乎符合"窗口期"规定的初衷,但该推理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法律只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需要遵守"窗口期"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因此,张律师表示,西藏天辰在"窗口期"减持股份的行为或许并不触犯现行法律规范,要认定其违规还有待我国法律规范的修改和完善。

  而分析人士则表示,虽然法律上未给出明确违规的规定,但是如果这样不算违规,那是不是以后上市公司都可以采用成立一个公司来减持的办法来钻法律的空子?监管部门在认定是否涉嫌违规、是否是内幕交易时,一般都要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因而认定该减持违规的可能性非常大,至于是否是内幕交易,还需要监管部门深入调查。

  12月15日,对于投资者关注的启明星辰减持是否违规,深交所相关部门并未做出回应。

点击进入[启明星辰吧]讨论

分享更多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