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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成立自保公司 独董陈志武投票反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6 02:53 来源: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李春莲

  由于目前国内无专门针对自保的相关法律规范,监管部门对自保公司的批复十分谨慎,现仍有数家递交了申请的国企在保监会排队等候

  中国石油1月4日发布公告称,中国石油与母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共同斥资50亿元人民币设立自保公司。但在董事会决议中,独立董事、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教授陈志武(微博)投出反对票,理由是陈志武希望公司进一步研究其它的保险方式。

  可节约公司整体保费支出

  所谓的自保公司是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的为本企业集团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机构。它的客户都是本企业集团的所属机构,不承保企业集团之外的保险业务。

  公告表示,该自保公司由中国石油集团出资人民币25.5亿元(大约为港币31.29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1%,中国石油出资人民币24.5亿元(大约为港币30.06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9%。

  此外,自保公司将主要经营中国石油集团内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中石油称,由于石油行业具有高风险和专业性的特点,目前的普通商业保险不能覆盖本公司的所有业务领域。为满足高风险和海外项目风险管理需求,合理转嫁经营风险,平衡商业保险支出,提升风险应对能力,确保出险后保险赔付执行效果,且能节约公司整体保费支出。

  据了解,中石油联合其母公司所成立的自保公司是国内首家专业自保公司。如今,专业自保公司已成为大型跨国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方式,但中国在这方面发展比较慢。

  数据显示,目前全球专业自保公司超过5000家,年保费规模超过500亿美元。其中,美国前500强企业中有近90%拥有自保公司,后者业务占美国工商企业财产保险市场近三成份额。而中国大型企业中,只有包括中海油在内的个别企业在香港注册成立过自保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中海油在香港注册的自保公司——中海油保险的主要经营险种包括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火灾和自然灾害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船舶责任保险、综合责任保险。并且,在2008年中海油已经全面参与上、中、下游企业保险业务。目前依然还有保险公司承保中海油的一些业务。

  由于目前国内无专门针对自保的相关法律规范,监管部门对自保公司的批复十分谨慎,现仍有数家上交了申请的国企在保监会排队等候。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庹国柱教授表示,成立专业的自保公司更有利于风险控制。而企业与其交相当一部分费用给保险公司,还不如自己成立专业的自保公司,一些企业通过保险资金的运作甚至可盈利。

  此外,专业自保公司对于企业来说,最大的好处是肥水不留外人田。商业保险公司实现利润的一个主要法则就是保费收入要大于各项成本,如果自保,不论是保费收入还是最后利润都在集团内部。

  中石油未披露每年保费支出,但半年报显示,其2011年前6个月,包括保险费在内的金融服务支出总额为27.3亿元。

  但是,有保险人士告诉《证券日报(微博)》记者,如果公司资产不增加的话,一两年后自保公司业务增长会比较缓慢。

  自保公司喜忧并存

  中石油公告称,就成立自保公司此项议案,包括中国石油董事长蒋洁敏在内的8名董事会成员回避了表决。其余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进行了表决,其中同意票为4票,反对票为1票,独立非执行董事,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教授陈志武先生投反对票。

  陈志武称,希望公司进一步研究其它的保险方式。

  但公告中同时指出,由于设立合资企业涉及的测试比率超过 0.1%但低于 5%,设立合资企业只须符合上市规则中的申报及公告的要求,无须获得独立股东的批准。因此该董事会决议依然已经生效。

  对于自保公司,业内可谓是喜忧并存。

  而对于陈志武为何投反对票,记者多次拨打陈志武手机,均处于关机状态。

  据了解,目前大多数国内大型企业,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大多采用风险自留、企业自保和商业保险三种方式并行。其中,企业自保多数采用自保基金的形式,比如,中石化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中国邮政的邮政保价等。

  业内专家表示,自保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并不见得就比商业保险公司强,此外,目前自保公司发展的一些困难,比如尚无有关自保公司的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不明确,相关的监管职责也不清晰等等,都将成为影响自保公司发展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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