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攻击伊利案宣判 4被告因传播虚假信息获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7 17:46 来源: 财经网【财经网 记者 成远】2012年1月17日下午,原《内蒙古商报(微博)》社社长李希晓等4名人被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以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一审分别判处8个月至1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1万到3万元罚金。
判决书称,2011年2月,张三林将一份攻击伊利集团的匿名虚假材料给到被告人李希晓,请其帮忙发布该材料,并许以利益承诺。之后,李希晓找到张海军承诺给5万元酬劳和把内蒙古商报网站开发的业务给其为诱惑,张海军又以5万元的酬劳和允许技术入股的方式参与网站开发为诱惑让周讯将虚假材料发到网络上,周讯又以3000元雇姜林(1999年因抢劫罪被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判处7年徒刑)将这些虚假材料在网络上散播,并且姜林再次对虚假材料进行了策划,把原先的匿名材料变为“张三林实名网络举报”,又以“张三林”的名义撰写了“我张三林郑重申明,以下内容属实,并为此承担全部责任……”的导语,重新编撰成题目为《内幕惨不忍睹:伊利被这样掏空》的文章发布到网上。由此,这份网络实名举报信在网络上发酵并迅速传播。
2011年6月13日,这份材料在互联网上迅速、广泛的散播,引发投资者恐慌性抛盘,伊利股票在55分钟内由涨停变为跌停。伊利集团随即报案。
判决书称,经审理查明,整个案件链条由张三林(在逃)、李希晓、张海军、周讯、姜林通过层层转包串联而成。这份网络公开举报“材料”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法院复核,证明纯属捏造。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法院认定,被告人李希晓等4人故意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构成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