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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资委急救深振业 2.37亿受让深长城股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8 07:20 来源: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蒋颖博  

  昨日晚间,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振业A,000006,以下简称“深振业”)发布公告称,将所持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长城,000042)的股票,以2.37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其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

  深振业称,截至2011年末,一年内到期贷款达17.5亿元,此举能够缓解资金压力。

  初始成本8542万元

  深振业此次总共向深圳市国资委转让了1688.4万股深长城股票(占深长城总股本比例7.05%),本次股权转让定价参照《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定价,即转让价格不低于深振业刊登转让深长城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深长城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14.02元/股,转让总金额2.37亿元。昨日,深振业收于14.58元/股,转让价较市价折价3.84%。

  由于深圳市国资委是深振业的控股股东,为此上述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资料显示,深长城的实际控制人亦为深圳市国资委。在此次股权转让之前,深振业持有深长城7.05%的股份,而深长城持有深振业3.31%的股份。

  深振业公告显示,其持有的深长城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为8542.4万元,历年分红共计4743.17万元,出售深长城股票将增加深振业现金流入2.37亿元,预计增加深振业当期收益1.13亿元。

  年内到期贷款17.5亿

  对于此次转让的目的,深振业称,由于历史原因,其与深长城之间互相交叉持股,并由此带来了虚增资本和同业竞争问题。将所持有的深长城股票出售给深圳市国资委后将彻底解决公司与深长城的交叉持股问题,避免出现虚增资本和同业竞争。

  与此同时,深振业在公告中坦言,在目前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较严峻的情况下,能够将有限的资金配置到效益更高的项目上去,提高整体资产利用效率。公告同时披露,作为房地产企业的深振业资金压力很大。

  深振业在公告中显示,截至2011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银行贷款17.5亿元,资金压力较大。出售深长城股票能够增加现金流入,增强资金实力,缓解资金压力,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资料显示,深振业的前身系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开发部,成立于1984年8月,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1989年4月,在此基础上由三家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以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4月27日,“深振业”在深交所上市。深长城成立于1984年,1994年在深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务范围涉及建筑施工、物业经营、物业管理、酒店、仓储物流等多个行业。

  截至昨日,深长城并未转让所持深振业股权。

  昨日,深振业收盘于4.51元/股,涨幅为1.12%;深长城收盘于14.58元/股,跌幅为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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