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达尔:涉物权纠纷诉讼 遭中粮索赔4300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1 02:07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记者 吴正懿 ○编辑 祝建华
ST康达尔今日披露一起重大诉讼。2月1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受理原告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诉公司物权纠纷一案。2月7日,法院追加信兴公司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据披露,1987年9月7日,ST康达尔与中粮集团签订了一份《关于联合成立“信兴禽畜养殖公司”的合同书》,成立了信兴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万元,中粮集团出资比例为51%,公司出资比例49%。1989年5月24日,公司与中粮集团又签订了一份《关于移交城西鸡场的合同书》,约定公司将城西鸡场的固定资产、土地和流动资金作为出资;同时该合同第四款还约定,“在双方联营中止或终结时,城西鸡场原有的土地,不管是否属于农用,其使用权均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4点的价格为基础,并参照当时宝安县政府有关农业土地的价格规定,优先转让回公司”。2008年6月30日,信兴公司的经营期限届满,于是双方开始协商清算事宜,但在清算过程中,双方对财产清算的范围即上述土地如何处分产生了分歧。
去年11月30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与公司就位于坪山新区坑梓街道的两块土地和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沙井街道、福永街道的三块土地的征收和开发签订了《收地补偿协议书》。12月2日,中粮集团致函信兴公司要求向公司提起侵权诉讼,但信兴公司未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原告中粮集团的本次诉讼请求是,判令被告向信兴公司返还补偿款4300.22万元及其从2011年12月1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22.27万元。ST康达尔表示,预计该项诉讼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可能影响公司的本期或期后利润,但尚无法预测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其他影响。
根据此前的业绩预告,ST康达尔预计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到土地补偿等收益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