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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科:现金流枯竭靠借债经营 研发费用虚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6 09:11 来源: 股市动态分析

  作者:王剑

  尽管上市之后的首份年报表面上较为靓丽,但苏交科(300284)却迟迟未能得到二级市场的认可,自上市之后一直处于破发状态。

  事实上,苏交科看似靓丽的业绩并不能掩盖其经营上的困境,在业务迅速扩大的同时,公司的现金流量濒于枯竭,九成利润以应收账款的形式存在。此外,为了继续扮演高新技术企业的角色,苏交科将受托研发费用一并计入公司研发费用,以造成研发费用持续上升的假象。

  现金流短缺 靠借债经营

  2009-2010年,苏交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始终维持在3500万元左右,不过在向证监会提交上市申请之前的2011年上半年,苏交科的经营现金流则大幅降至-1.21亿元,而应收账款在总资产中的比例则高达67.82%。本刊曾于《苏交科:资金链断裂风险大靠IPO救命》一文中指出,苏交科声称其主业为工程设计、监理等,但公司很有可能只是工程承包商,为了增厚业绩便于上市,公司于2010年后大量承接工程 施工业务,造成现金流极为短缺;此外,苏交科的客户大多为政府单位,由于缺少足够的定价权加上收账能力较差,因此苏交科时刻面临债务违约的风险。

  苏交科日前公布的年报即印证了上述担忧,数据显示,苏交科2011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511.80万元。表面上,苏交科2011年全年的经营活动现 金流较上半年有所缓解,不过深入分析不难得知,公司2011年上半年短期借款为3.01亿元,而截至去年年末,短期借款余额则跃升至4.21亿元,净增 1.2亿元。若扣除此项资金,则苏交科2011年全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维持在-1.2亿元左右,公司的经营状况始终未能得到改观。

  另一组数据也显示,苏交科2011年应收账款高达12.03亿元,在扣除7.4亿元募集资金之后的流动资产中的占比为71.65%,苏交科绝大部分的流动 资产均掌握在其客户手中。同时,苏交科去年的营业收入不过12.68亿元,应收账款占比94.87%,而在2010年,应收账款在营业收入中的比重则为 76.68%。另外,苏交科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多年来维持在1.5左右,回款速度远不及建研集团(002398)等同类型企业。

  记者也注意到,在苏交科2011年的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共计欠账6.17亿元,占苏交科应收账款总额的46.41%,其中宝应县交通运输局及新沂市交通重点工程指挥部是苏交科的“大户”,分别欠账2.64亿元、2.55亿元。而在营收方面,新沂市交通重点工程指挥部等前五大客户为苏交科贡献的营收占比为31.22%。近四年以来,苏交科的前五大客户无一例外不是政府单位,苏交科曾表示,公司客户较为优质,可为公司创造稳定的营业收入,但就目前来看,由于苏交科的收账能力极为有限,因此前述营业收入只能停留在账面上,并不能缓解苏交科资金饥渴的经营现状。

  值得一提的是,苏交科账面上有巨额募集资金,面对经营现金流短缺的局面,公司应不乏挪用募集资金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动力;并且由于苏交科下游需求并不旺盛,因此苏交科为了承接更多的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将更大,在此背景之下,搁置募投项目将募集资金用来补充流动资金是大概率事件。

  大玩财务游戏 研发费用虚高

  苏交科惯于玩弄财务游戏,早在招股资料中,苏交科通过财务腾挪即将自己包装成集工程设计、检测等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并据此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在2011年年报中,苏交科将受托研发费用巧妙的植入研发费用中,继续大玩财务游戏。

  资料显示,苏交科于2008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于2011年9月通过复审,换言之,苏交科在2014年之前均可获得税收优惠,对于税前利润超过 1.5亿元的苏交科而言,此项优惠不低于1500万元。然而记者了解到,业内对苏交科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颇有微辞,依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费用在营业收入中的比例不低于3%。表面上,苏交科2011年的研发费用为5000.98万元,占营业收入 的6.03%,远超过前述规定。不过,苏交科逾五千万的研发费用实际上包含了受托研发费用,公司将受托研发费用一并计入研发费用,借此达到推高研发费用的目的,但公司并未明确列述此项费用,而是以成本的形式体现。

  在营业收入明细表中,记者发现,苏交科2011年受托研发的成本约为2286.67万元,产生的业务收入则为2811.27万元。若将苏交科受托研发费用近似视为成本,则公司去年自主研发费用仅为27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13%,尚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红线。而事实上,苏交科多年以来自主研发费用均不高,2008-2010年自主研发费用分别为1093.13万元、1269.90万元、1383.54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 3.50%、2.78%、2.20%,苏交科的自主研发费用在营收中的占比呈逐年递减态势。

  业内人士称,受托研发费用应该计入委托方,苏交科作为受托方,将此项费用计入其研发费用显然有失公允。对于苏交科而言,受托研发只能视作一项业务,与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并无不同,苏交科此处混淆概念,意在保住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存在误导投资者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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