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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版权成本直线摊销符合其商业模式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2 18:23 来源: 中证网

  作者:陈光

  近期,对于视频网站版权采购成本如何摊销产生争议,有观点认为,因影视剧版权分销在首年贡献的利润更高,之后价值逐年递减,所以应采用加速摊销法。乐视网作为中国最大的网络版权库持有者和版权分销参与者,其版权采购成本采用直线摊销是否合理也成为关注的焦点。

  就此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王世定,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咨询专家、国内知名会计审计专家张连起,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创始人胡延平,易观国际分析师张颿等会计、审计、行业专家。多方观点认为,采用直线摊销还是加速摊销,要具体分析企业的商业模型,乐视网所采用的直线摊销法符合网络视频行业的全球惯例,符合乐视网版权价值与成本的实际情况。

  版权成本直线摊销还是加速摊销?

  2011年,在美国上市的优酷宣布,对于版权采购成本采用加速摊销法。而此前,包括中国所有视频网站在内的全球视频行业采用直线摊销法已成行业惯例。

  目前,国内的优酷、搜狐视频已采用加速摊销。优酷在解释采用加速摊销法的原因时称,按照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版权成本摊销通常采用直线法,即在版权期内,平均分摊每一年的成本。但优酷影视剧的价值主要在第一年体现,故决定根据之前累计的流量变化数据,算出相应摊销系数。

  而采用直线摊销法的代表乐视网COO刘弘认为,“直线摊销法完全符合乐视网实际情况。通过大量影视剧版权的积累,乐视网已建成国内最大的影视剧网络版权库,正带动乐视网流量、广告及付费会员收入的增长,这些回报不仅仅是靠某一部影视剧实现,而是靠行业最大的“版权库”产生聚合效应,持续产生收益。未来,乐视网还将基于版权内容,探更多经济利益实现方式”。

  根据第三方专业市场调研机构——艾瑞咨询最新一周(4月2日-4月8日)监测数据显示,乐视网的一周总有效浏览时间达到5197.79万小时,在全互联网行业中位列第四,仅次于优酷、爱奇艺和土豆网,稳居视频行业第一阵营。此前,乐视网以17.9%的月复合增长率成为2011年成长最快的视频网站。今年3月,乐视网人均单页有效浏览时间达10分39秒,居行业首位;月度覆盖人数超过1.237亿,位居web类专业视频网站第四。刘弘表示,乐视网流量、覆盖人数的增长,带动广告收入的快速增长,已成为国内一线最具广告价值的媒体平台之一。

  实际上,版权成本直线摊销是全球惯例。例如,作为成熟市场的突出代表,美国著名上市公司Netflix,其对流媒体授权费用(相当于版权购买成本)采用直线摊销的方法。迅雷在向美国证监会提交的F-1文件中亦阐述了其版权成本按照直线法摊销的会计政策。目前,除Netflix、迅雷外,包括YouTube、腾讯视频、Hulu等国内外其他知名互联网视频服务商对影视剧版权均采用直线摊销法。那么直线摊销法和加速摊销法,哪种更为合理?

  会计审计专家张连起:采取直线法具有相对合理性

  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咨询专家、国内知名会计审计专家张连起先生谈及直线摊销和加速摊销时表示,“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是企业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基于企业自身经营模式和行业惯例、以最近可以得到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运用合理的估计是会计核算必不可少的内容,视频网站要想作出关于影视剧摊销方法的合理估计并予以适当披露,就要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根据视频网站商业模式、盈利模式及行业惯例综合做出恰当判断。”

  采用直线摊销法的主要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支持直线摊销法的观点认为,网络视频行业是目前互联网行业发展速度最快、商业模式多样化最突出的领域之一,因此往往视频网站依托影视剧版权实现的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在事先几乎无法可靠确定。支持加速摊销法的观点则坚持认为,影视剧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衰减,并不承认影视剧库将稳定持续的产生收益。

  张连起指出,“对于依托版权等无形资产从事多元化服务业务及经营的互联网公司而言,采取直线法具有相对合理性。原因很简单,在无法准确预计未来能以什么方式产生经济利益以及产生多少经济利益的条件下,即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根据以前期间的实际结果,采用直线摊销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是评价相关假设、程序和方法后的优化选择,事实上也是实务中通常采用的做法。”

  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员王世定:摊销方法选择没有本质差异

  仔细研究加速摊销法和直线摊销法不难发现,加速摊销法对影视采取加速方法通常对短期后续计量有一定影响,但是如果视频网站保持持续购买量,这种摊销方法对网站的综合影响也将较为均衡。

  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王世定先生表示:“网络视频行业在选择版权摊销方法时,判断合理性的着眼点应放在摊销方法在其受益期中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整体影响。如果各摊销方法在一定期间内对企业的经营影响基本相同,说明各个摊销方法选择就没有本质差异,企业的各种方法选择也就都在合理的重要性水平下公允地反映了经营状况。”

  有业内人士则表示,将直线摊销法改为加速摊销法的这些少数公司,或为制造战略性亏损,将版权成本前移,对未来盈利提供更多空间。采用这一做法的公司,均是在美国或谋求在美国上市的视频网站。

  互联网数据中心创始人胡延平:“版权库”可持续带来收益

  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创始人胡延平认为,对于视频网站而言,网络版权成本采用直线摊销还是加速摊销,更应该分析他们的具体商业模式。以乐视网为例,他们的版权内容多数为独家网络版权,版权期为5到7年,甚至更长。而对外分销的授权期一般为1到2年,后续分销仍可贡献收益。

  从美国的数据看,到2012年底从传统电视转向网络视频的用户总数将达358万人,占总用户数的3.6%。DCCI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超6成用户通过视频网站看电视节目/电影。网络视频用户数在进一步增长。网络视频盈利模式也在发生变化。我们注意到乐视网对外分销时,普遍保留了手机端和TV端的版权,而随着互联网电视的发展,TV端的版权分销未来也可贡献新的收益。此外,版权分销不是版权价值的唯一实现方式,广告收入、付费会员收入,都是版权价值的体现。以美国的Hulu为例,截至2012年一季度末,其付费用户数已经超过200万,增长速度超过预期。Hulu预计,2012年Hulu付费收入对该公司营收的贡献将超过一半。随着正版化的推进、网络院线与线下院线窗口期的缩短,预计中国网络视频的付费规模也将高速增长。而付费会员往往采用包月制付费,看重的是视频网站提供的高清、无广告打扰、丰富的片源等服务,很难确切的分清是某一部剧所带来的收益,而是基于“影视剧库”带来的整体收益。所以,影视剧版权的价值将随着网络视频行业的整体发展持续释放价值,所以采用直线摊销法是合理的,也是符合会计准则,被全球普遍采用的一种无形资产计量方法。而加速摊销法则主要是基于某一部剧在第一年流量、广告贡献价值更大的考虑,忽略或低估了“版权库”的长期效应、未来用户规模、广告收入增长所带来的持续收益。

  易观国际分析师张颿:商业模型决定摊销方式

  易观国际分析师张颿表示,无论是直线摊销还是加速摊销,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周期内,所摊销的总成本是相同的,只是成本所分摊到的年份不同。直线摊销是将成本按授权年限平均摊销到每年,而加速摊销是在第一年摊销更高成本,以后逐年递减。

  张颿认为,具体采用何种摊销方式,需要具体考量其商业模式,如果版权价值主要在第一年体现,以后价值大幅缩减,理想状态是采用加速摊销法,但是如何确定每年的摊销比例是个难题。而若版权内容能够持续贡献收益,采用直线摊销法更符合版权成本的实际消耗情况。这两种摊销方法没有孰优孰劣之分,要看企业商业模式,乐视网建立了全行业最全的影视剧版权库,并探索了与土豆、网易等公建视频合作平台、超清机年费等全新的版权价值实现方式。所以,直线摊销法与其商业模型比较匹配。

  目前,对于直线摊销争论的焦点之一是可能存在“寅吃卯粮”,而与之相对的加速摊销,实际上也可能存在“卯吃寅粮”。具体哪种记账方法能更好的反应成本与收益的关系,还是得具体分析版权是否会持续贡献价值。张颿表示,“只要能够稳定发展,持续发掘版权价值,并不存在“寅吃卯粮”的问题,而如果其只是通过版权分销的差价获得收益,自身的广告业务、付费业务停滞不前,则可能存在一定风险,但从实际情况看,乐视网的广告已经在发力,版权库也正持续贡献收入”。

  张颿表示,加速摊销法是将大部分成本提前摊销,未来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强,并降低了未来的成本,这种“成本前置”对应的是“利润后置”,投资者可能更看好其未来的盈利能力。两种摊销方式,在一定周期内所承担的成本是相同的,只是记账方式的差异而已,并无实质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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