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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药发布澄清公告 否认因财务造假被调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3 21:34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5月23日消息,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607-SH)(02607-HK)针对有关上药财务造假被证监会调查的报道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并未收到证监会或香港联交所的任何调查通知。公司还表示,不清楚导致公司股价下跌的任何原因。

  媒体今日引述不具名公司高层谈话指,上药因收购常州康丽制药以及新先锋药业无形资产等两宗购并案的财务报表问题,正被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调查。市场人士表示,该则报导是早盘该公司股价大跌的导火线。不过,上午上药董事会办公室曾否认遭到调查。新浪财经联系董事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其拒绝表态,仅表示将很快发布澄清公告。

  上药集团今日晚间在港交所和上交所同时发布公告表示,截至今日公司并未收到证监会或香港联交所就公司财务或其他事宜展开任何调查的通知。上药还称,已完成对常州康丽制药70%股权的收购,并已依法完成工商登记,且公司审计师普华永道对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不存在财务造假问题。此外,对新先锋的对价也公平合理,符合监管规定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由于原上药副总裁葛剑秋(微博)曾经对媒体爆料上药集团内部存在的问题,因此《21世纪经济报道》的新闻见报后,不少人士猜测文中提到的匿名爆料人士就是葛剑秋。“认识我的人都知道, 这不是我的爆料风格。” 新浪财经联系葛剑秋时,他表示非常苦恼,“我今天接了无数个电话,问是不是我说的,还有很多人在微博(http://weibo.com)上骂我,因为不少股民今天都受损失了。”他还称:“这一天迟早会来,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中午葛剑秋曾在新浪微博称:“无法保持沉默了,这种爆料不是我的风格。我要抨击的是陈腐的国企体制,目的是利用各种力量逼迫上药走上市场化改革的道路,不要让沉沦的历史重演。今天看来我以前的努力白费了,宿命无法抗拒。拜托各位,手下留情,不要再踩一脚。

  自从去年10月葛剑秋提交辞职申请并最终在年底离开上药,上药集团两股势力--保守派和改革派的矛盾就已经公开了。葛剑秋感叹,在国企改革阻力太大了,如果不是上海市政府极力推动,上药当年不可能成功上市。

  而在A股和H股上市工作完成之后,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够让两派暂时搁置矛盾了。企业成功登陆H股通常会开一个庆功大会,但上药的庆功会却成了“批斗会”。葛剑秋说,那是保守派第一次公开对他发难。

  3月份原上药董事长吕明方被免职,意味着推动上药集团向市场化方向改革的上层力量彻底退出舞台。葛剑秋在微博上曾多次言语激烈抨击上药集团的守旧力量,据悉,这也是导致吕最终被免职的原因之一。葛剑秋称,早在吕离开上药时,他就提醒过市场,如果上药继续按照现在的模式发展,股价迟早会掉下来,“甚至掉到个位数”。

  上海医药H股(02607.HK)今日曾一度下跌36%,收盘跌24.336%,报9.11港元;A股(601607.SH)跌停,收盘报人民币10.75元。(席淑静 翁晓莹 发自北京 香港)

  附公告全文: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事关2012年5月23日前后《21世纪经济报道》及其他某些媒体关于以下事项的报道(“报道”):(1)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对常州康丽制药有限公司(“康丽制药”)的收购,以及本公司被指称就2012年第一季度将康丽制药的财务报表合并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存在财务造假;(2)本公司被指称就2011年收购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上海新亚”)存在财务造假;(3)本公司被指称操纵其收购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上海新先锋”)无形资产的对价;及(4)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就上述指控对本公司进行调查的传闻。

  本公司特此就上述事项澄清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未收到证监会或香港联交所就本公司财务或其他事宜展开任何调查的通知。

  (2)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完成对康丽制药70%股权的收购,并已依法就该收购完成工商登记。康丽制药拥有其相关无形资产的完整知识产权。由于本公司已在2012年初获得对康丽制药的实际控制权,因此2012年第一季度将康丽制药的财务报表合并入本公司的财务报表,符合适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 本公司的国际审计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本公司的境内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均对本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而上海新亚的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也对上海新亚2011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该等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显示,上海新亚及本公司的收益和利润是完全遵照适用会计准则依法记录的。

  (4) 本公司对上海新先锋无形资产的收购已于2012年4月27日发布的标题为《收购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无形资产》的公告中作了正式披露。如该公告中所披露,该等收购的对价是基于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并履行了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的相关程序。本公司认为,该收购完全符合中国境内及香港关于关连交易的监管规定,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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