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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那些狗血出逃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6 04:24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罗诺

  如果说大部分董监高的“跑路”都难有规则瑕疵,那么近期发生在山西证券(002500.SZ)的董监高及其大股东的数起股权“出逃”事件,则充满争议,甚至“狗血”味道甚浓。

  5月初,一则有关“山西首富李兆会抛售山西证券套现涉嫌违规”的消息,让市场焦点再次转移到充满传奇色彩、年仅31岁的海鑫集团掌门人李兆会身上。

  有关信息显示,2012年4月20日,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西海鑫)抛售山西证券500.88万股,套现约4052.12万元。

  山西海鑫实际控制人即为李兆会,李同时任山西证券董事。

  如果不是因为抛售时点特殊,或许李兆会及其控制山西海鑫的抛售行为不会引发多方关注。李兆会减持山西证券的时点,恰是一季报即将公布的前两个交易日。4月23日晚,山西证券公布2011年年报及2012年一季报。

  山西证券那些“狗血”出逃案

  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板公司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规则,上市公司董监高在定期报告前30日内,不能买卖本公司股票。

  那么山西海鑫的抛售行为到底是否违规?

  若论其违规,按有关规定,李兆会为山西证券董事,但抛股主体为山西证券四股东山西海鑫,虽说李为其实际控制人,但作为独立法人主体存在的山西海鑫,似乎并不属于董监高范畴。

  说其不违规?作为山西海鑫实际控制人,相当于李兆会间接持股山西证券。有关法规之所以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在定期报告前30日内不能买卖本公司股票”,目的就是为防止内幕人利用提前获知的重大财报信息进行交易。从这点而言,似乎山西证券董事李兆会间接抛售持股难逃嫌疑。

  一个多月后,李兆会抛售是否违规未有定论,另一桩“乌龙”的股权抛售案,再次发生。

  5月9日,山西证券遭到二股东太原钢铁集团减持,二级市场竟接连操作257笔交易,试图大量抛售山西证券。

  或许操作太急迫,257笔本打算全部卖出的交易,出现极其低级的操作失误——其中12笔卖出交易被错敲成买入。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也就是说,太原钢铁忙中出错的行为,致其在山西证券构成违规短线交易。

  对此,山西证券表示,太钢集团的短线交易并没有产生利润,甚至收益为负,因而没有上缴,但山西证券要求太钢集团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并在未来6个月内不得再次买卖山西证券股票。

  短短十余个交易日,山西证券便因董监高控股的股东公司和持股超过5%的二股东大量抛售,两次触及红线。

  此后的5月15日,山西证券宣布,筹划资产收购事项即日起停牌。21日,公布收购资产为格林期货全部股权。6月7日,公司披露,5月份母公司实现净利2686万元,子公司中德证券亏损1068万元。停牌前收报8.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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