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拟购澳公司股权 对外投资被指炒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1 08:17 来源: 金融投资报本报记者 梅婧
昨日晚间,盐湖股份(000792)发布公告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取得澳大利亚海镁特有限公司不超过30%的股权。
拟获取得海镁特30%股权
公告显示,根据澳大利亚《公司法》及《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限制,本次股权投资至少要经过两个步骤,第一步是通过增发的方式盐湖镁业取得海镁特公司15%的股权,第二步是通过配股承销或其他方式使盐湖镁业公司取得海镁特公司总共不超过30%的股权。
此次投资已于5月28日取得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根据海镁特公司6月15日股票收盘价3.7澳分及持有不超过30%的股权估算,此投资金额未达到需相关商务部门行政许可的批准下限金额,若此交易过程中投资金额达到需行政许可批准的金额时,公司将履行行政许可审批。
据悉,海镁特是澳大利亚上市公司,目前控制着5家分别位于中国和欧洲的镁合金制造和废料回收工厂,约占全球镁合金市场份额的18%;海镁特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镁牺牲阳极制造商,约占全球市场的20%份额。对于此项投资,公司指出,盐湖镁业是公司控股89.37%的子公司,与海镁特的合作会对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生产的金属镁产品在深加工生产、销售和技术领域,进行合作,同时利用海镁特在国际金属镁市场的一些平台和影响力,促进盐湖镁业金属镁产品尽快占领市场,实现经济效益,有利于盐湖股份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对外投资只是炒作?
然而,有分析人士认为此次盐湖股份对外投资事件或许又是一起题材炒作。
“其实在6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与海镁特在‘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上,就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金属镁的深加工,签署了《镁合金深加工技术研发及生产合作项目》框架性合作协议书。但该项合作协议也只是一份框架性的合作协议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这次对外投资也是如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师表示:“公告说盐湖镁业通过先增发、后配股两步进行,但目前只公布了增发协议在2012年6月18日在格尔木签订,并没有确定配股协议签订时间,只是说会在适当时机签署,从之前公司表现看,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不排除后续再无音讯、此次对外投资只是题材炒作的可能性。”
事实上,在所谓的“不确定性”事件上,盐湖股份早有前例。公开信息显示,去年6月份,盐湖股份发布了在“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上获得的《合作开发加拿大300万吨钾盐基地战略合作协议》公告。虽然公告明确提出该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双方尚未就合作事宜达成具有约束性的协议,故该战略合作协议并不表明本公司一定会参与加拿大钾肥基地项目,且公司与中川矿业合作项目有3项不确定性,如有任何一项无法实现都可导致项目无法实施。但仍不碍市场对此的炒作热情,多个券商争先恐后发布看好研报。二级市场上,公司股价表现也比较抢眼。然而,一年过去了,所谓的海外矿山开发一直没有下文。
另外,公告还指出,海镁特公司获取盐湖镁业公司增资款用于在中国青海省格尔木察尔汗柴达木循环经济实验区建设56000 吨/年镁合金工厂,海镁特通过在青海省格尔木市注册一家外商独资企业等形式来管理镁合金工厂。“公告表示,对外投资主要意图为盐湖镁业和海镁特双方就金属镁产品的深加工在生产、销售和技术领域的进行合作。但从这点看,海镁特可以充分利用公司在原镁生产上的成本优势和中国相对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公司却似乎没有得到多大的利益,就技术合作方面也没有具体的说明。”上述分析师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