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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退市标准中最硬是净资产为负 最软是公开谴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30 11:43 来源: 现代快报

  深交所28日公布的《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引发市场各方关注,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是对A股整体退市制度的有益探索,之前频频出现的“乌鸡变凤凰”现象在创业板将难以再现。那么,现行的创业板退市标准中,究竟哪些最硬,哪些又相对宽松呢?

  □快报记者 覃秘 赵晓琳 刘伟 黄金滔 综合新华社

  创业板13大退市条件

  按照现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目前创业板主要退市条件有11个:1.连续亏损;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3.净资产为负;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7.公司解散;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上述退市条件中,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九条是主板没有的,此次征求意见稿又在上述基础增加了两个规范运作方面和市场效率方面的退市条件,即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所以创业板退市条件一共有13个。

  最硬:净资产为负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创业板退市标准中最有威慑力的应该是“资不抵债”,即只要一个会计年度报告出现净资产为负数的情形,就必须“暂停上市”;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报告出现净资产为负数,就必须“终止上市”。

  在现行主板退市制度中,只有“连续三年亏损退市”这一条标准,由于净利润只是一个短期指标,很容易被人为操纵,因此,主板退市制度形同虚设。然而,净资产是一个长期性(自公司成立以来)存量指标,与净利润相比,一般不易被人为操纵,尤其是在短期内很难将净资产由负转正,由此可见,资不抵债退市标准具有极强的威慑力。

  最软:公开谴责

  根据征求意见稿,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这一标准被业内认为难于操作。

  天相投顾首席分析师仇彦英表示,交易所的处罚分为内部批评、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深交所诚信档案显示,最近两年中,创业板公司中仅有聚龙股份、南风股份、豫金刚石3家受到过通报批评,尚无一家被公开谴责。而在深市主板市场,3年内被公开谴责次数最多的为2次,分别是*ST广夏和已暂停上市的深本实。从这个角度而言,要达到这一退市标准的可能性并不大。

  深交所今年4月公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显示,公开谴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信息披露违规和规范运作违规两大类,同时还专门增加了有关上市公司对深交所做出的公开谴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申请复核的规定。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表示,上市公司每一次被谴责,都是上市公司与交易所以及监管层之间多头博弈的结果。一旦退市与被谴责关联,或者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标准界定不够清晰,就是变相考验上市公司的公关能力,谴责或许就成了一种有寻租价值的权力,被谴责就不会再成为屡见不鲜的风景线,触及此标准而退市的公司则极有可能是凤毛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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