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岩:从创业板高管圈钱套现看职业经理人诚信建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2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司马岩
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不断推进成为了职业经理人群体逐渐扩大的动力源泉,民营企业与三资企业的发展为职业经理人提供了良好的成长土壤,而且西方MBA教学理念与杰克·韦尔奇等西方职业经理人的先进事例造就了国内职业经理人群体“西风东渐”的学习氛围。然而,目前职业经理人的诚信缺失事件时有发生,而且外界对职业经理人的整体评价普遍较低。2011年是创业板推出的第三年,创业板的公司已从刚开始的28家扩容到了如今的270多家。但是在创业板规模与数量齐头并进的同时,那些历经创业艰辛将自家公司推上A股市场的企业高管,在正值事业巅峰时期,却蹊跷地选择了“功成身退”,即套现圈钱。学术界与投资界对此议论纷纷,创业板到底是“创业”还是“创富”?虽然创业板高管的圈钱套现是一个发生在资本市场上的现象,但是其发生的背后原因却与当前我国职业经理人的诚信建设与评价体系有着莫大的关联。
要构建我国职业经理人的诚信评价体系,首先要弄清楚职业经理人的诚信是什么,我国职业经理人诚信缺失的原因何在?职业经理人的诚信是一个经济学与管理学相结合的概念,其主要是指职业经理人与雇主(老板)之间对合约执行状况的评价,这些合约既可以是正式的合约,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口头协议或者行业的潜规则等等。而职业经理人的诚信来源主要是对对方是否守约的预期和守约与毁约之间的收益比较预期。职业经理人这种预期的存在使得其与雇主(老板)关系的长期化;目前国内职业经理人诚信缺失可以被理解为职业经理人与雇主(老板)合作的短期化,即职业经理人认为毁约对其的收益更大。
针对前面提到的创业板高管圈钱套现,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其违背当初的“合约”呢?一方面,职业经理人对雇主守约的预期的不佳是导致职业经理人撕毁合约的首要因素。虽然职业经理人是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但是其与雇主(老板)相比,仍然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未完善,雇主对职业经理人的挑选只能通过借鉴职业经理人以往的管理业绩来进行判断,这往往促使雇主对职业经理人产生了较高的预期,当职业经理人的实际业绩远远低于预期时,雇主就会毁约;而且我国职业经理人的再选择成本与毁约成本低,这也使得雇主在出现低于预期情形下更倾向于毁约。另一方面,职业经理人较低的毁约成本与市场约束机制的不健全为职业经理人的诚信缺失提供了滋生与发展的氛围。职业经理人的毁约成本就是守约收益,而守约收益由基本收益与延后收益组成。基本收益是指职业经理人与雇主协商确定的在合约期内即时支付的收益,而延后收益是指在合约期满以后,并以合约期满作为支付条件的收益。而当职业经理人进行毁约时,新雇主承诺的收益就是毁约的收益,那么毁约收益与毁约成本之间的权衡成为了职业经理人是否毁约的关键。一般而言,新雇主开出的收益条件会大于老雇主的,这使得职业经理人的毁约成本大大降低,间接怂恿了职业经理人毁约行为的发生。同时,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未形成统一的职业经理人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市场对职业经理人的约束机制并不完善,甚至可有可无;这使得国内职业经理人无法像西方职业经理人一样,由于频繁毁约行为导致其职业道德沦丧、市场评价过差,最终使得其被清洗在职业经理人的道路上。
综上所述,国内职业经理人的诚信或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建设迫在眉睫。其实,对职业经理人的诚信建设主要体现在社会制度的约束与个人道德的培养。首先,职业经理人诚信建设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只有处在制度相对完善的社会文化环境中,这一诚信价值体系才能获得有效的生存环境和制度支持。当然,这种制度是一种体系,包括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伦理制度环境。其中,法律制度保证主要是通过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职业经理人、雇主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正当权益,约束职业经理人的行为,并调整职业经理人与雇主之间的关系。政治制度是要明确政府职责,规范政府行为,提升公共部门的管理纪律和效率,提高政府公共管理部门的社会信任度。经济制度则是保障包括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的社会信用体制、科学合理的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及健全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制度。伦理制度是为了从职业道德、个人素养上对职业经理人的毁约行为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此外,职业经理人个人素养与职业道德的培育也是职业经理人诚信建设的中心,上述的制度性规范最终要落实到职业经理人的个人身上,若想要使这些制度取得卓有成效的成绩,必须把外在的强制性机制内化为人们心中的道德律令,转化为人们心中的自律准则。只有变他律为自律,才能发挥规范的最佳功能。因而职业经理人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和运行的最终目的是改善职业经理人的生存环境和提升职业经理人的社会价值。笔者希望职业经理人这个队伍在中国能够健康的成长壮大。他们将成为未来经济社会建设的主力军。
漫画/于天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