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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报:资本市场造假处罚怎一个乱字了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4 09:10 来源: 金融投资报

  评论员 刘柯

  湖南人李清因贩卖假冒“鄂尔多斯”、“恒源祥”羊毛衫而遭遇2151万元天价罚款近日出现戏剧性扭转,据悉该案已经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发还鄂尔多斯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其实,该案曝光以后,就留给所有人一个大大的问号,那就算是李清涉嫌贩卖假衣,也仅仅获利1万,就算获利100万,是不是就一定要罚他2151万呢?

  为什么有这样的疑问,是因为有太多比李清更恶劣的造假事件,其处理都只是草草收场。在很多投资者看来,如果贩卖假衣服就罪该如此,那么在资本市场造假又该当何罪?举个例子,因造假上市、虚增收入2.96亿元,IPO募资近3.5个亿的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造假案东窗事发后,被处以罚款400万元,几个直接责任人即使受到法律制裁,也不过是缓刑,基本就算没事了。400万与2151万之比,影射出中国目前对于经济领域犯罪执法过程中的混乱。涉及几亿金额让数万投资者身陷其中的造假案,只罚400万,涉及1万利润的假衣案,要罚2151万,如此天壤之别,完全就是贻笑大方。

  实际上,资本市场“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戏剧性事件经常在上演,只是角色与内容不同罢了。比如,你做个老鼠仓,这在资本市场是司空见惯的,其实获利也不算很多,但也算是违法,管理层当然是可以重罚的;还有蓄意哄抬股价,违规获利的“抢帽子”行为,也是必须严惩的。但是,管理层至今对造假上市、伪市场化IPO灰色利益链条无计可施,绿大地那么恶劣的行径,管理层也只能口头称“性质相当恶劣”,却对区区400万的罚款只字不提。试问,几百万的罚款相对于造假那几亿的不义之财,孰轻孰重?面对风险如此之小的造假,谁都会前赴后继。看看为什么那么多新股一上市就跌跌不休吧,看看为什么那么多新股一上市就利润下滑吧,小学生都看得懂的包装做假,权高位重的看不懂,这是什么逻辑?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形,道理很简单,李清贩卖假冒羊毛衫是个人行为,而每一个上市公司背后,都涉及了一长串的利益链条,越挖水越深,所以只能点到即止,不可深究。比如绿大地东窗事发以后,当地领导不断打招呼,甚至以“影响安定团结”来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方面肯定要权衡利弊。再者,上述两起案件的审理地也很有意思,绿大地是云南的公司,审理地点是在当地的昆明,其裁决难免没有一点地方保护主义的色彩;李清假冒的是“鄂尔多斯”羊毛衫,审理地点却在鄂尔多斯当地,你说当地那些企业会不会给裁决部门施压?

  从国际惯例来讲,上市公司造假性质是相当恶劣的,一旦发现,轻则处以巨额罚款,重则直接破产摘牌。2001 年11月8日,美国500强排名第7的能源巨头安然公司承认自 1997年以来虚报盈利约 6 亿美元,于是公司申请破产,2002年1月15日,其股票从纽交所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成分股中被除名,并停止相关交易。想想看,安然当时是个多么牛的公司,但一旦发现造假,直接严刑俊法伺候,该破产就破产该退市就退市。我们呢?即使像绿大地、银广夏、蓝田这样性质恶劣的造假公司,也就一个ST,或者暂停上市,加点不痛不痒的罚款了事,弄好了再资产重组借尸还魂。

  从这个角度看,还真为李清等小造假者不值。网上卖假品牌衣服的多得是,惟独他成了典型,而且被罚那么多。你要坚持罚那么多也就罢了,说不定还确实可以威慑卖假衣服者,甚至可能成为后续其它领域造假者一个可借鉴的样本,关键是最终成为一个噱头一个闹剧,让人对执法机构的随意性产生了严重的怀疑,这就更是多事了。而李清等人以后也会学乖了,与其去卖假品牌衣服,不如成立个壳公司搞个花样翻新的资产重组,说不定赚得更多也不用被罚21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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