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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7 02:15 来源: 证券时报网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1年9月5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7.08%股权,以下简称:远大集团)的通知,北京远大华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投资)、北京炎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黄置业)与远大集团为规范远大集团股权结构,充实远大集团自有运营资金,于2011年8月22日签署《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认缴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依据该协议,华创投资通过溢价的方式向远大集团现金增资,出资总额为67,798.85万元,其中:远大集团增加注册资本9,608万元,增加资本公积58,190.8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远大集团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到19,608万元,华创投资持有其49%的股权;炎黄置业持有其51%的股权,仍为远大集团的控股股东。

  该事项对本公司实际控制关系不构成影响,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远大集团仍持有本公司37.08%的股份。

  二、《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情况

  华创投资,成立于2003年6月,原名称北京泰华永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6月变更名称为北京华创科基投资有限公司,2011年1月变更为现名称。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A座18层1803单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凯军,注册资本36,000万元,股东为胡凯军,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企业管理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

  炎黄置业,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A座9层903单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凯军,注册资本1,160万美元,主营业务为:在规划范围内进行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及其物业管理,包括公寓、写字楼的出售、商业设施的出租。

  远大集团,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5层,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凯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原油、燃料油、化工产品、纸浆及其他商品的销售;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和"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与咨询;企业管理与咨询;技术与信息的开发、转让、培训、咨询服务;组织文化交流、展览展示活动。

  2、增资及增资价款支付方式

  (1)远大集团新增投资人民币67,798.85万元,全部由华创投资认缴。华创投资认缴其新增投资的价款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天华咨询报字(2011)第2006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该公司净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远大集团的净资产为108,562.69万元)为基础折价65%,即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的认缴价格为人民币7.0565元,华创投资认缴远大集团全部新增注册资本对应增资价款为人民币67,798.85万元,华创投资以自有资金和通过股东借款及信托借款等获得的资金进行认缴。

  (2)远大集团应在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开立验资账户。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华创投资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增资的款项一次性支付至远大集团开立的上述验资账户内。

  3、增资协议签订时间及生效条件

  本次《增资协议》由华创投资、炎黄置业、远大集团于2011年8月22日签署,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增资事项的批准情况

  1、本次增资事项于2011年8月22日经远大集团股东决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增资事项于2011年8月22日经炎黄置业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次增资事项于2011年8月22日经华创投资股东决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本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变动前本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

  ■

  2、本次变动后本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

  ■

  五、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华创投资的实际控制人胡凯军同时担任炎黄置业和远大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华创投资与炎黄置业和远大集团存在关联关系。

  六、备查文件

  1、远大集团股东决定、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2、炎黄置业董事会决议。

  3、华创投资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

  4、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认缴协议。

  5、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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