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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7 02:15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8%)如下通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将质押给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人支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00,000股解除质押,已于2011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部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共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1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4%。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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