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短线交易金洲管道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2 02:28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记者 施浩 ○编辑 裘海亮
由于在同一天内买卖公司所持有的金洲管道股份,新湖中宝被深交所通报批评,公司今日就该事项发布公告,并表示将“以此为鉴,加强账户管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
据深交所披露,新湖中宝作为金洲管道的发起人股东,截至今年6月30日持有2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8%。9月6日,新湖中宝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卖出金洲管道股票2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卖出金额为3699万元,不过,就在同一日,新湖中宝又反手买入金洲管道股票65.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38%,买入金额为894.70万元。
新湖中宝作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构成短线交易,深交所决定对新湖中宝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司表示,由于新湖中宝买入和卖出的价格均为13.70元/股,该次短线买卖股票未产生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