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监管逐年趋严 7年56次处罚涉47名保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7 01:05 来源: 证券日报7年56次处罚涉及47名保代
本报记者 潘 侠
近日,中国证监会开出有史以来对保荐代表人的“最严厉”罚单,市场再次聚焦保荐代表人这一“金领”行业。
《证券日报》金融机构中心记者查阅证监会网站发现,在2009年IPO重启之前,保荐代表人受到的最严厉处罚只是暂停六个月保荐资格,因过错而被除名的一个没有,比如一些公司上市后业绩频繁变脸的项目,并没有对保荐代表人追究责任。而在IPO重启后,尤其是今年,监管措施日趋严格。通过梳理历年来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人的监管措施,可以看出,监管机构在管理一级市场方面已日趋严格和成熟。
证监会网站保荐信用监管一栏显示,最早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是当时在上海证券任职的两名保荐代表人杨虎进和陈永阳,时间是2004年6月25日,这两名帝保荐代表人被证监会发行监管部约见进行谈话提醒的原因是其在保荐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时,申请材料存在一系列问题:文字错误和文法不通随处可见;财务数据前后不一致,多项数据计算错误;配股说明书中一些重要内容的表述与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存在差异。
迄今为止,证监会已经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了56次监管措施,其中,5次是针对保荐机构,51次是针对保代。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51次针对个人的监管措施中,有两人3次被罚,他们是刘旭阳和廉彦,处罚时所在单位是广发证券,生效时间为2010年6月4日。
平安两保代被撤消资格
成为7年来最严厉罚单
以前,由于监管宽松和保代的稀缺,有的保代“保而不荐”,签单了事儿,但今年以来,这种不负责任侥幸也能过关的日子不会再有。
今年11月24日,证监会向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出示警示函,撤销胜景山河IPO两名签字保荐的保荐代表人周凌云和林辉的资格。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均被出示警示函,签字人亦被重罚。此案例即被市场称作“史上最严厉罚单”,市场人士拍手称好。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最严厉的处罚可至对保荐人市场禁入、撤销其保荐机构资格,涉嫌犯罪的可移送司法追究刑责。但是,在2009年IPO重启前,却从未有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受到上述最严厉处罚。证监会网站显示,曾有东方证券的林霖和平安证券的王志妮因注册登记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不符合注册登记要求于2009年9月29日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而IPO重启前因项目问题受到处罚的保代最高惩罚就是被暂停资格,并且暂停期限最长的也只有12个月。
证监会撤销周凌云、林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原因是其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在保荐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中,尽职调查工作不完善,不彻底,对胜景山河经销商,关联方等事项核查不充分。且上述事实有胜景山河项目保荐工作底稿等证据为证。而其法律依据是,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第四条,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因此,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撤消林辉、周凌云保荐代表人资格。
其实对于“胜景山河事件”,2011年4月证监会曾发出 《关于撤销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的决定》,当时已经认定胜景山河在招股说明书中未披露关联方及客户信息,构成信息披露的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市场已有21年历史,保荐代表人制度已有7年历史。“史上最严厉罚单”姗姗来迟,这其中寄托了投资者太多的激励和期许。
监管逐年趋严
今年处罚最多最严
从我国实行保荐代表人制度以来,翻查历年处罚情况,可以看出,监管层对一级市场的监管愈来愈严、愈来愈成熟。
迄今为止,证监会已经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了56次监管措施,其中,5次是针对保荐机构,51次是针对个人。
记者梳理相关信息显示,证监会在2004年和2005年分别处罚了10单和2单,虽然处罚原因各异,但这11名保荐代表人和1家保荐机构都只是被谈话提醒。除上述提到的上海证券两位保荐代表人外,余下10单处罚所涉及的个人和机构是:金信证券的汪洋和沈坚、大鹏证券的张俊杰、光大证券的任俊杰和税昊峰、华欧国际的郁浩和姜岚、招商证券的谢继军和郑华峰和中银国际证券。
2006年开始,监管措施逐渐变得严厉,当年,证监会对6位保荐代表人和2家保荐机构开出共8单处罚,监管措施也开始出现了3—6个月不受理其负责的推荐。两家保荐机构其中一家(光大证券)因为海博股份申请文件制作粗糙,保荐人对质量控制不严和保荐代表人未能做到勤勉尽责被谈话提醒,另外一家(财富里昂证券)因为南岭民爆暂停发行是因保荐人财富证券的失误所致,给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被处罚3个月不受理保荐机构的推荐。
而该年被处罚的6名保荐代表人则分别是:海通证券的程建新和王建辉、光大证券的邱小兵和刘灏、财富里昂的唐劲松和黄崇春,其中,除财富里昂的两名保荐代表人被处罚6个月不受理保荐代表人负责的推荐外,其余4人仅被谈话提醒。
2007年则是“零罚单年”,2008年和2009年相比往年开出的罚单并不多,分别是6单和3单。08年的监管措施仍旧不温不火,仅首创证券的刘晓山和许刚因为保荐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07年4月上市以来,公司经营业绩呈现出大幅下滑的态势被罚3个月不受理保荐代表人负责的推荐,其余4单监管措施均是被谈话提醒。
由于2009年下半年才重启IPO,所以当年的罚单较少,仅有3单,不过这3单的监管措施比以往都更严厉。当时在国盛证券当保荐代表人的张庆升,在保荐机构工作期间同时在招银国际工作,并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而且在申请变更登记时,隐瞒了上述事实。因此被证监会处罚12个月不受理其负责的推荐;平安证券的王志妮和东方证券的林霖则是因为在保荐代表人注册登记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不符合注册登记要求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
进入2010年,监管力度和措施明显变严。当年,证监会对7个个人和1家机构开出了12次罚单。
当年最值得一提的是,仅2010年6月4日当日,证监会就对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刘旭阳、廉彦开出了7张罚单。原因是在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尽职调查过程中,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对所依据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导致苏州恒久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专利权利状态与事实不符。
证监会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十一条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按照《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11年6月4日决定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刘旭阳、廉彦予以警示。此外, 两名保荐代表人还分别得到了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12个月内不受理保荐代表人负责的推荐的监管措施。
今年以来截至昨日,证监会已经开出了15单处罚,除平安证券外,其余均是针对个人。在监管措施中已没有谈话提醒,连监管谈话都只有2单,出具警示函已成主流(占9单),并且开出了史上最严厉的罚单——撤销保荐人保荐资格,此外,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需被处罚的条款也开始真正“斗硬”。这些举动无不让投资者欢欣鼓舞。
市场人士认为,证券行业监管向来不缺法律法规的约束,缺的只是有效的执行。近两年,尤其是今年以来监管方面带来新气象,会成为监管者重新归位的开始。
未来,随着监管的趋严和保荐人的逐渐饱和,只有对市场负责任的机构和个人才能有所作为,而“签字机器”则必将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