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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9 02: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05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045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2年6月1日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6月11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本公司于2012年4月12日召开的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4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发放范围:

  截止2012年6月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本次分配以616,23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共计派发股利3,081.18万元。

  三、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2年6月1日

  (二)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4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6月1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6月1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 元。

  4、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2009年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六、有关咨询办法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874-3068588、3064195、3064146

  传真:0874-3068590、3064195

  七、备查文件目录

  云维股份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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