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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9 02:33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47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将于2012年5月30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2年5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4、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采掘服务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1.44 倍(截止2012 年5 月25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4.46 元/股对应的2011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6.78 倍,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24.91%,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5、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65,495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4.46元/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79,182.96万元,超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所需金额13,687.96万元,超出比例为20.90%,高于拟用于本次募投项目的所需金额,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6、宏观经济周期和产业政策变动的风险。发行人的主营业务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民爆器材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关系较为密切,与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呈正相关关系。公司业务对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特别是对矿山开采、城市基础设施、水利电站、道路交通设施等行业的投资及相关投入存在较强依赖。因此,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宏观经济的发展速度都将对公司的发展形成一定的影响。同时,民爆器材行业是受政策导向影响较大并实行高度管制的行业,如果未来民爆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7、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在大中型露天矿山开采领域,由于开采周期较长、施工难度较大,对安全、环保要求较高,因此对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的行业资质、爆破技术水平、人员素质、设备水平、行业经验有非常高的要求。目前参与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整体外包招投标的主要是几大服务商,如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中铁19局、宏大爆破等少数几家。与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在资金实力、大集团背景方面仍旧不足,面临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8、民爆器材市场分割的风险。由于易燃易爆的特殊属性,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均受到国家严格管控,民爆器材大范围、远距离经营能力受到了较大限制,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半径均具有较高的地域性,造成民爆器材生产行业难以实现跨省拓展的市场分割风险。

  9、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宏大增化和广东明华主要产品为各类工业炸药。硝酸铵是上述企业生产工业炸药的主要原材料,2009年、2010年及2011年,其采购成本占公司民爆器材产品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5.40%、26.21%和32.70%。作为普通化工原料,虽然硝酸铵市场供应充足,但由于硝酸铵是主要原材料,其价格变动对公司民爆产品业务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如果硝酸铵价格在未来出现大幅上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能否保持持续创新能力的风险。发行人所从事的矿山服务业务涉及爆炸力学、施工工艺、控制技术和管理技术等多个专业领域,技术的竞争是保持市场占有率持续增长的关键因素之一。国内其他企业已充分认识到技术和创新的重要性,纷纷加大科研投入。发行人面临是否能在行业内保持技术领先和创新可持续性的风险。

  11、人才竞争的风险。目前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别是同类企业的人才竞争策略,对发行人的人才优势形成威胁,面临着人才引进、稳定和发展的风险。同时,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掌握了大量关键技术,这些核心技术人员一旦流失,有可能出现公司核心技术失密或知识产权被他人侵权等情况,将对公司的发展造成重要影响。

  12、资产规模较小的风险。目前,公司主要业务领域为大中型露天矿山,服务对象往往拥有大型矿山,其业务持续性强,但对服务提供商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而公司的资产规模较小,成为今后竞争的掣肘。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为119,912.05万元,净资产(归属母公司)为41,275.25万元。与中铁19局等大型国有集团相比,公司资产规模仍相对较小,可能影响公司市场开拓和承接大型露天矿山采剥项目的能力。

  13、工程分包风险。发行人的露天矿山采剥业务项目在执行中可以依法对外分包。虽然公司仅对非核心环节进行分包,且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包商挑选和项目管理内控制度,但仍存在着分包商素质参差不齐、分包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对公司承包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成本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14、施工工期风险。部分业务由于施工周期较长,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受到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业务所在地的交通、供电、供水、土地征用、自然条件等各种不确定因素或无法事先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工程施工进度无法按照工程合同进行,从而存在施工工期风险。

  15、民爆器材生产能力及销售价格受国家管控的行业风险。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生产能力的管控以及国家发改委对民爆产品销售价格的指导,制约了部分优势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自主决定扩大产能、调整价格的能力。此外,民爆产品是执行国家指导价格,指导价的调整与原材料价格上升相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同时受工资成本上升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性。

  16、公司规模快速扩张所带来的整合风险。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实现公司民爆一体化的战略目标和解决同业竞争,公司收购了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下属的两家民爆生产经营企业-明华公司和力拓厂并将其合并成为广东明华。收购兼并战略的实施对公司管理要求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面临一定程度的风险。

  再者,如果本次发行获得成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生产规模和人员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势必在运营管理、科技开发、市场开拓、人才引进、内部控制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公司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引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17、民爆器材生产安全风险。由于民爆器材固有的危险属性导致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因此不能完全排除因偶发因素引发的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18、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安全施工风险。由于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主要在露天、复杂地质及气候环境下进行,其主要使用的民爆器材具有一定危险性,发行人面临行业固有的安全风险。若因爆破作业操作不规范、方案设计不合理等主观原因,或特殊地质环境等其他不可控客观因素导致安全事故,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企业盈利和品牌信誉等带来损失。

  19、资产流动性风险。公司主要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工程款一般按施工进度支付,如果因合同纠纷、工程质量、工期延长或业主支付能力降低等因素造成业主单位拖欠工程款,则可能使公司面临流动资金不足的风险,降低公司的现金支付能力。行业惯例导致上述情形大量存在,将会使得公司期末存货余额较大,对公司资产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

  20、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引致的坏账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大部分应收账款由露天矿山采剥业务形成,其金额较高。尽管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处于正常状态,符合行业一般特点,但金额较大,占收入比例较高,公司面临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引致的坏账风险。

  21、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为41,275.25万元。本次新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长。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投入当年不可能完全发挥最大效益,预计本次发行当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明显下降。

  22、行业特性带来的客户集中风险。受我国现阶段民爆器材流通体制的影响,公司民爆器材产品主要向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销售,该公司一直为公司的第一大客户。2011年、2010年、2009年,对该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0,846.88万元、40,903.12万元和29,824.02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24%、30.80%和25.66%。同时,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主要依赖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大中型露天矿山大部分由几家大型集团拥有。矿山业主出于对采剥业务"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的需求,越来越倾向于整体外包,使得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形成依赖几家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的现状,并将在今后长期存在。

  23、募集资金投向风险。本次拟以募集资金采购的矿山开采设备均是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开拓的关键、重要设备。本次募集资金所采购的矿山开采设备到位后,不能排除设备出现闲置,或部分在建工程因延期、中断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购买的矿山开采设备出现短期闲置,以及因工程量不足而造成部分设备闲置,进而影响公司经济效益。

  24、本次网下发行将采用按申购单位摇号配售方式,配售对象的每笔申购数量必须是申购单位(120 万股)或其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2,760万股。当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超过网下发行数量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120万股获配一个号码,最终将摇出23个号码,每个号码获配120 万股。如果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增加网下中签号码数量;如果出现网下向网上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减少,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减少中签号码数量。因此敬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如果双向回拨机制启动将导致网下配售结果在获配数量、中签比例方面与以往配售方式的不同。

  25、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 年6月1日(T+2 日)在《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推介期间向询价对象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及对应的估值水平、参与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等。以上数据仅用于如实反映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判断和股票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不构成对发行人的投资建议,提请投资者关注。

  26、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予以包销: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向网下回拨后仍然未能足额认购的;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27、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28、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29、本次发行申购,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30、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31、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期待分享发行人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避免参与申购。

  32、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9日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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