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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0 04: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29日(周二)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5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123 弄1 号一楼报告厅。

  (三)会议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淑文女士。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9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1,695,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945,9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85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9,749,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4%。

  公司现任董事11人,出席8人;现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31,295,913

  99.91

  317,848

  0.07

  81,660

  0.02

  是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鹏律师、周若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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