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1 19:4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2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第九项:《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之(四)网络投票程序之(4)的表述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中第十六条不符,该公告原内容为: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现更正为:

  (4)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以上更正不影响上述通知的其他内容及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日

分享更多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