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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2 03:5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证券代码:002543证券简称:万和电气公告编号:2012-018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一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董事会一届二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6月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于2012年5月2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础其主持,公司全部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91号),要求各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分红管理制度和分红决策监督机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现金分红政策,分红决策机制及分红监督约束机制等。

  因此,为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公司拟在《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七十七条中增加有关表述,以明确分红决策机制及分红监督约束机制。

  《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的议案》的议案。

  (《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将25,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 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聘任叶远璋先生为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联董事叶远璋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5月31日收到财务管理中心总监雷达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雷达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雷达旺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雷达旺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副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拟同意聘任叶远璋先生为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财务负责人,原总裁职务不变。任期自2012年6月1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叶远璋先生,董事兼总裁,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英国温布尔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1980年参加工作,1980年至1988年期间,在桂洲羽绒厂工作;1988年至1993年期间,先后任职于桂洲城西电器厂、桂洲热水器厂;1993年至2003年先后在顺德市万和企业集团公司、万和集团担任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等职务;2003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总裁职务,现任公司总裁。叶远璋先生目前为顺德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中国共产党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二届代表大会党代表。

  叶远璋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1,025,000股,占公司股份的5.5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叶远璋先生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其他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已经发表了同意意见。

  6、 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对参股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德和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12年3月10日召开的董事会一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佛山市顺德区德和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用自有资金对德和恒信公司增资2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德和恒信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公司对德和恒信公司累计投资总额为1200万元人民币,占有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于2012年5月21日收到德和恒信董事会通知,德和恒信公司的增资原计划是按各方增资200万元,为使各方出资更加合理,更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现按照新方案执行,新的出资方案是:按照德和恒信各投资方的专属使用面积比例计算,我公司专属面积占比26%,即公司需要用自有资金对德和恒信追加投资248万元。增资后,德和恒信公司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公司对德和恒信累计投资总额为1248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6%。

  7、 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日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第一百七十七条的相关条款做出修改,具体如下:

  (1)第一百七十七条

  原条款: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应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现修改为: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向全体投资者分配股利,公司进行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实施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利润分配具体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应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可以在中期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红,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合理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分别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公司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对于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就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543证券简称:万和电气公告编号:2012-019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一届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于2012年5月2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惠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赞成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将25,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压力,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的相关规定。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543证券简称:万和电气公告编号:2012-020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3号文“关于核准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30.00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截至2011年1月24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8,507,682.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21,492,318.00元。

  一、已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1、2011年2月27日公司董事会一届十三次会议和2011年4月8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支付加工费及广告宣传费等。

  2、2011年12月29日公司董事会一届二十一次会议《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高明万和电气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中的4,730万元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012年1月19日成功竞得该国有建设用地。

  二、未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至2012年5月31日,尚有超募资金49,611.09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未使用,该部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将25,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从2011年以来,受国内紧缩性货币政策和家电行业市场整体业绩明显下滑的影响,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均面临流动资金比较紧张的困境。

  目前,公司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方面,对下游经销商,公司与其结算方式从现款结算更多转为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为主,减轻经销商的资金压力,以保障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优势和销售渠道的拓展;另一方面,公司将对部分暂时有资金压力的优质供应商实施战略性扶持,支付方式中将加大现金结算的权重,以保证供应商的正常供应并从其处获得最大的让利幅度。

  我们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宏观面流动性仍然不足。公司如果能够拥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则能保证上述措施的可持续性执行,从而在风险较低的情况下有效提升盈利水平,更好地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明显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票据质押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产生的财务费用。按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56%计算,本次补充流动资金25,000万元,公司在2012年度预计可减少利息支出约1,640万元;而且公司的资金规划安排将会更灵活和合理,核心竞争力也将会得到很大提升。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就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承诺:

  (1)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认为:公司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渐增加,为满足生产需要及业务持续增长的要求,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压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营运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的相关规定。基于上述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压力,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的相关规定。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审查认为:

  1、本次超募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均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万和电气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风险投资情况,经核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1)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2)在偿还银行贷款或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关于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万和电气本次超募使用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同意公司本次以人民25,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543证券简称:万和电气公告编号:2012-021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543)第一届董事二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6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会议时间:2012年6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分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13日(星期三),于2012年6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6、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十三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2年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757—23814788。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

  2、会议联系电话:0757-28382828

  3、会议联系传真:0757-23814788

  4、会议联系电子邮箱:vw@vanward.com

  5、联系人:卢宇阳、吴敏英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大会不派发礼品及补贴。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

  2012年6月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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